林丹代言愛狗人士,呼籲不吃狗肉你怎麼看?

小妖十夜

吃不吃狗肉和誰代言沒什麼必然聯繫。要說關聯,我倒是覺得和是否具備產業鏈有關係,其實狗過去一直以來充當的都是看家護院的角色。這點在當下的許多農村地區仍然是這樣,對這部分群體來說,多數肯定是不會吃的,因為有感情在,即使老死,也大多會選擇埋掉,而不忍心將其吃掉。

吃於不吃,歸根結底是狗肉的來源,如果狗也像牛羊一樣批量化養殖,那麼吃也就能夠理解。如果做不到這點,那麼多少覺得還是有點不太對。

其實這件事情因個人喜好決定,也沒必要上綱上線。喜歡吃就吃,覺得不忍的自然也不會去碰,這是各自安好的一件事情。我覺得遵照內心就好,大家覺得呢?


青城百姓事兒

現在這風氣真他媽的讓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醜事怪事接連不斷,層出不窮。什麼都可以找個理由,找個代言的,就不知道真正有誰想為普通老百姓代言?

前些天,一家小孩因被狗咬傷,父親心裡難受,一怒之下將咬人的狗摔死,想不到竟遭到眾多愛狗者的譴責,甚至招來漫天飛舞的辱罵與威脅,小孩的母親也差一點為此搭上性命?

昨天,又有一樁醜聞,一中年婦女因撿了部手機,竟然索要失主2000元酬勞費,在雙方未協商妥當之前將手機摔碎。當時失主報了警,並將消息向外發佈,想不到一天時間竟引起轟動,網絡輿論鋪天蓋地,讓人目不暇接。誠然,撿手機婦女行為不端值得譴責,觸動了道德底線。但她畢竟只是一種過錯,並沒有明目張膽的違法犯罪,值得那麼去不停的張揚麼?

就在前一個月,某個著名媒體人,在網絡上公開爆料娛樂圈種種黑幕,一開始在網絡上也掀起了滾滾浪潮,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引發全國網友的激烈辯論,可時至今日,爭來辯去事情似乎仍沒有頭緒,誰也找不到其中原因,誰也無法猜測究竟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局?

這就是目前的不良風氣,的確發人深思!我們的民眾並非不具備正義感?並非分不清善惡美醜?事實上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心裡是透明的!為何因摔死一條咬人的狗而引發熱議?竟有人為之呼籲社會愛狗不吃狗肉的言論?為何因撿到一部手機引起全國轟動,各大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口誅筆伐,視之為洪水猛獸?

而真正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最值得我們為之奮鬥與拼搏的卻漸漸的偃旗息鼓,不了了之。是娛樂圈真的爛了,還是社會的一些風氣爛了?





手機用戶22954642155

但凡有點人性的人都會支持林丹吧,有人總愛東拉西扯,一會兒說豬馬牛的,一會兒又扯到孝順父母,真不知道是不是腦子邏輯混亂,至少在國際上,西方發達國家,文明社會是不會吃自己的寵物的,而且,玉林狗肉節的狗都是偷來的,沒有幾個人會賣掉自己養的狗去殺了吃肉,國內又沒有正規肉狗廠,所以那些狗都是偷來的,所以大家才深惡痛絕吧,而且那些狗肉都沒有經過檢疫,很有可能再次出現非典的情形,那樣不但他們自己完了,還把大多數沒吃狗肉的人至於非常危險的境地


浮冰0320

林丹是誰我不知道,我跟他不熟,他代言愛狗人士呼籲大家不要吃狗肉跟我沒半毛錢關係,如果他真有善心,可以勉費代言呼籲大得吃素。。。。。。

很多人愛養狗,有不少人還幫狗洗澡,幫狗穿衣服,餵狗吃飯,跟狗一起玩,陪狗一起睡覺,對狗比對人更好!對狗好本來也無可厚非,可是你不讓別人吃狗肉就過份了。。。。。。

其實我也愛狗,只是我愛的是熟狗,他們愛的是活狗,你愛你的,我愛我的互不干擾多好。不管你是愛狗人士還是愛狗肉人士,我呼籲大家以人為本理性愛狗。。。。。











老炒

吃不吃狗肉都是別人的自由,不要試圖去引導,更不能強迫。

貓狗幫人士多數聖母婊吧,他們呼籲不吃狗肉不傷害小動物,甚至攔截運狗車之類,這個明顯過界而且涉嫌違法了。

事實上,沒有哪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吃狗肉是違法行為,既然如此,又豈能亂來。



從某種意義上說,貓狗幫都是一幫愛心氾濫的東西,但這個愛是獻給貓狗的,而不是給予其他動物,甚至包括同類的。

如果這幫人真的對動物有愛心,他們是應該吃素的,要知道小豬也是很可能的,小雞小鴨也是十分可愛的,但他們吃起燒烤來一點也不落人後。

如果再極端一點,他們連蔬菜之類也不能吃,因為植物也是有生命的。

這不就成了悖論了嗎?



也有人極其刻薄的諷刺這些人,說這些人是“狗奴才幫”,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他們把狗當親爹媽,自甘自願做狗的奴才,所以叫“狗奴才”。

話雖然刻薄了一點,但也確實揭示了一些現象。

現在大中小城市,養狗養貓的人確實有一些,對家裡的貓狗也看得很重,但貓狗畢竟只是貓狗,它不是人!

試圖將貓權狗權凌駕於人權,那就是價值觀太過紊亂了,如果有極端行為,那是涉嫌違法的!



要知道,這是人類社會,以人為本,人是最大,任何做法都不能挑戰人的權利,否則,請去另一個星球好了!

有些貓狗幫人士,裝聖母婊的吃相太難看,不過是滿足下自己氾濫的自私的假愛心罷了。

如果真有愛,這社會需要關心的事物還很多、很多。去努力吧!


坑爹史冊

童先生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對面開了家飯店,生意不錯。6月18日,端午節那天,童先生家人帶兩歲的兒子出門玩耍,不料,被對面鴨脖店門口的泰迪犬咬破手。

聽見孩子哭聲後,童先生出門與店主交涉,相鄰的兩家店,原本關係還不錯,但就因為這次孩子被咬,兩家店主開始激烈爭吵。

此時,已經喝了半斤多白酒的童先生,聽到兒子的哭聲,夾雜著鴨脖店主的吵聲,一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力升,拎起咬人的泰迪犬,惡狠狠地摔在地上。頓時小狗嘴角流血,全身抽搐,童先生還不解氣,上去又踹了幾腳,小狗終於得道昇天。

這邊兩歲孩子捱了狗咬,那邊小泰迪一命嗚呼,兩家鬧到了派出所,最後調解結果是互不追究。

這件事本該就此打住,兩家店繼續做自己的小生意,不曾想金城學院的學生,閒極無聊,將這件事擴散到網上,繪聲繪色描述了小狗如何被摔得慘死,頓時激起了廣大愛狗人士的強烈憤慨。

金城學院的大學生,學習不知道什麼樣,但攪局的本領確實很大,他們還從外賣那搞到了童先生的電話,至此童先生一家陷入了惡夢,全國各地愛狗人士對童先生一家窮追猛打,惡語不斷,威脅咒罵不斷升級,甚至人肉到了童先生大兒子,對其做出人身威脅。

萬般無奈,童先生只好上電視臺向愛狗人士道歉,態度不可謂不誠懇,但換來的卻是更加兇狠的謾罵。

飯店無法經營,只能轉讓。

而與其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鴨脖店店主藉機大打感情牌,生意出奇地紅火!

這晝夜不停的謾罵最先擊垮了童先生的妻子,巨大的恐懼感,讓其妻子無法忍受,選擇割腕“為狗償命”。

幸虧搶救及時,如今其妻子已經脫離危險,但情緒極差。

這件事再次形成了愛狗人士與其他人的嚴重對立,針對網絡暴力造成的童先生一家的悲劇,一些人士怒不可遏,甚至大聲呼籲:必須吃狗肉!吃他們的爹!

此時此刻,林丹卻發了一條不合時宜的微頭條:

愛狗之心,可以理解,但作為著名的公眾人物,還是要謹言慎行。此時此刻,發表這樣的言論,無異於對受害的童先生一家是火上澆油,對激怒的網友也是肆無忌憚的挑釁。

還是希望林丹不要再趟這渾水,在狗說狗有理,人說人有理的風口浪尖上,您還是潛心鑽研球技,提高您的體能,爭取下次大賽別再一輪遊。

好嗎?


別給別人扣帽子,什麼叫代言愛狗人士?明知愛狗人士這四字已經被汙名化,林丹只是提倡不吃狗肉,這是個人意見,聽不聽也在你個人,用不著這樣挑事吧,最瞧不起你們這些蹭熱度的,為達目的已經不顧人性廉恥了。


智嘆不如1

別都扯太遠了,我覺得愛狗人士,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自己本身不吃狗肉,但沒有權利和資格讓別人不吃,更沒有資格在一個人摔死一條狗以後,給人家逼得都割腕子,讓人覺得愛狗人士組織類似邪教了。

我本身不吃狗肉,但身邊人吃我從不說啥,很正常,人是食物鏈最頂端的生物,弱肉強食,憑啥什麼動物都可以吃,就不可以吃狗肉,那有一些少數民族,不吃豬肉,人家就自己不吃,沒說整天信口雌黃讓別人不吃。

一天到晚說狗有靈性,啥動物沒有。看過新聞要殺羊的,母羊因為肚子裡有孩子給人跪下了。殺牛的,牛走過殺牛的地方都哭,流眼淚。一頭豬看見另一頭豬要被殺了,捨身往人身上撞,視頻頭條理由,能搜到。一個人在河裡游泳,大象看見了,以為落水了,跑下去救。怎麼就狗有靈性了?就狗和人類好了?現在人都搬城市了,整那些出,往前40年,家裡養牛多少,和牛也親近,沒說不吃牛肉吧。

少數民族有的不吃豬肉,人沒說整天不讓別人不吃豬肉。印度人不吃牛肉,沒說全世界宣揚不讓別人吃牛肉。愛狗的,別一天到晚弄的像自己多偉大一樣,你有能耐啥都不吃,就吃素。有這個愛心整天呼籲,不如出去看見流浪狗給帶回家養著,狗拉的滿地屎,走過路過看見給收拾了。

不多說,就覺得挺生氣的,你不吃就不讓別人吃,什麼道理。那要是有個人不吃米飯 還整天呼籲別人吃饅頭?











小先生201065054

‘愛狗人士’們反對人們吃狗肉,並且得到不少港臺明星了的支持。如舒淇、黃日華、周杰倫等等。最近林丹也公開反對吃狗肉。下面就談一談鄙人的愚見。

  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風俗習慣不盡相同。下面舉兩則最典型的例子:一是在中國,回民和維族人不吃豬肉;二是在印度,印度教徒不吃牛肉。前者是討厭豬,後者是尊敬牛。

  中國不但有回民和維族人,還有更多的漢族以及其他民族;而印度除了印度教徒外,還有第二大宗教穆斯林。那他們該如何和諧相處呢?在兩千多年前,聖人孔子已經作了解答——入鄉隨俗:

  在中國,漢民去回族飯店進餐,或者去回民家做客時,不要自帶豬肉。我們漢民在漢族飯店進餐,或者在自己家裡吃豬肉,穆斯林們不能過問,更不能干涉和指責。

  而在印度,印度教徒到穆斯林飯店吃飯,或者到穆斯林家中做客時不要吃豬肉;而穆斯林教徒到印度教徒餐廳和家中做客時,不要吃牛肉。穆斯林在自己家中吃牛肉,印度教徒不能干涉和指責;同理,印度教徒在自己家吃豬肉,穆斯林也不能過問。否則就是扼殺別人的自由,綁架別人的生活。

  


再看看那些愛狗人士,對他人進行精神綁架,干涉別人的自由。

  與他們對比,回族和維族同胞都知道尊重他人的風俗習慣,入鄉隨俗。又不干涉別人的自由。兩族同胞們比那些愛狗人士的素質高出千百倍。

  古人常將犬馬並稱,一是犬馬皆通人性,二是皆為人所用。下面看看聖人孔子對待人與犬馬的態度:

  孔子退朝後,聽聞馬廄起火。急忙問圉人是否無恙,而不問馬。再囉嗦一下,孔子並非先問人,後問馬。而是隻問人,不問馬。

  前有聖人孔子,後有聖女羅玉鳳——“不准他人吃狗肉,是赤裸裸的精神侵略,人權大於狗權。”

  孔子、鄙人、玉林人,以及回族和維族同胞,人與類聚也;林丹、舒淇、黃日華、佘詩曼、吳佩慈、雪漠和狗杰倫等愛狗人士,狗與群分也。

林丹這個渣男,自己妻子懷孕期間,居然出去偷腥。他為狗代言最合適。


楊朱學派

請問林丹吃豬肉、雞、鴨、鵝、牛、羊、魚等肉嗎?如果都吃,那麼林丹有什麼資格做反對吃狗肉者的代言?林如果都吃肉為何就如此厚此薄彼呢?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還不趕緊回家將被子矇住你的“狗”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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