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一男子阻碍警察依法检查 被拘留十日

中国黔西南讯 (通讯员 杜正银 岑顾) 6月20日上午,册亨县公安局坡妹派出所民警、交警中队队员在大路村交关组路段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执法时,一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拒绝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被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通过“阳光警务”终端查实,该男子系坡妹镇大路村李某高,持有摩托车行驶证,但未随车携带。随后,民警现场对李某高进行告知处罚,李某高拒绝签字、拒收罚单,还用语言侮辱民警的执法行为,并威胁恐吓执法人员。其行为引发群众围观起哄,迫使执法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经民警现场多次口头警告李某高停止其违法行为无果,现场民警便将这一警情向坡妹派出所领导报告,所领导即刻派员赶至现场并将涉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李某高依法传唤至坡妹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从现场执法记录仪里提取到案发时李某高的整个违法行为后,李某高承认了自己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

目前,李某高已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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