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資產曝出集體“老鼠倉”窩案 3名投資經理全數判刑

人保資產曝出集體“老鼠倉”窩案 3名投資經理全數判刑

5月22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人保資產原投資經理卓冰涉“老鼠倉”案的二審已公開宣判,卓冰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2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這已是人保資產在近半年的時間裡,被法院公開宣判的第三起“老鼠倉”案件

從3起看似獨立的案件中,和訊網發現,這其實是人保資產的一出“老鼠倉”窩案。涉案的3人全部於2016年1月18日被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9月由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宣判。

資料顯示,人保資產在2003年由人保集團發起設立,是國內首家保險系資管公司,與人保集團旗下包括人保人壽、人保財產、人保養老等多家子公司有投資業務往來,目前管理資產近萬億元人民幣。資金體量“龐大”的人保資產,卻在投資經理的肥差上屢屢被曝出“老鼠倉”案件。

據法院所公佈的卓冰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二審判決書顯示,2011年2月至2014年5月,卓冰擔任人保資產權益投資部(股票投資部)高級投資經理,負責“XX股票一級HT”、“XX次債11股票二級AS”、“個人護理XX股票二級權HT”等股票組合賬戶的投資管理。

期間,卓冰利用其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所管理股票組合的交易品種、交易方向、交易數量、交易時間和持倉情況等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名為“王某某”的證券賬戶,先於(1-5個交易日)、同期或稍晚於(1-2個交易日)人保資產進行股票趨同交易,累計趨同交易金額6659.31萬元,從中非法獲利197萬元

人保資產曝出集體“老鼠倉”窩案 3名投資經理全數判刑

法院認為,上訴人卓冰作為保險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股票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依據《刑法》等相關規定,判決卓冰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人保資產曝出集體“老鼠倉”窩案 3名投資經理全數判刑

此前已公佈的兩起“老鼠倉”案件中,人保資產投資經理蘇繪方非法獲利1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周效飛趨同交易4.8億元非法獲利56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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