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中小学教师算公务员编制吗?

午夜惊鸿

其实老师们非常关注自己的身份和待遇问题。2008年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提出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同时还明确要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公职人员和我们的公务员是完全两码事。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实,最主要的是指拥有行政编制的人。

教师属于事业编制,中小学在本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分类的时候被明确为公益一类单位。教师人员数量也非常多,高达1600多万。而公务员的是十分紧缺,目前数量也就1000万左右。

所以说,江中学校教师纳入公务员,只是一个美丽的误解。

国家公职人员,仅仅是公务员的一条,履行公职。其实不仅仅是公务员,也包括普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甚至我们的公益岗位人员,都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文件中还明确,要确保大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待遇水平。这次用语是确保,说明我们

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水平将会落实。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压力较充裕的地区,早以实现的教师待遇问题,这次将被纳入重点解决的项目,预计贫困偏远地区解决有望。

其实不管是怎么样,老是希望的是得到尊重,这次国家明确要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教师是一种职业,需要有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而不是根据道德、根据家长的要求,来进行人为的定义。真正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后,教师只要履行职责就好,工作应该会好干很多。

实际上,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人员,年轻的时候工资待遇跟同地区相似岗位相比虽然不差,但总不是很高的,不可能满足自己结婚生子赡养老人的需求。他的

重点在于职业发展的老年阶段,工资待遇会非常不错,退休工资也很高。

因此,为了求稳求保障的年轻人可以加入体制内考老师,但是如果想有一番自己事业发展的人,还是需要到各大企业实践、自己创业的好。


暖心人社

2018年起,中小学教师算公务员编制吗?

不是!

教师属于事业编!

教师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学校属于事业单位,老师属于在编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

国家公务员报考主要有以下条件:报考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校的只有大四的才你能报考 报考公安类的才需要对身高,体重,视力另外,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学历要求最低是大专学历。但是每个地区和职位又有很多的区别和不同。 各个地区和部门可以调整学历要求,现在一般都是本科以上了。 自考文凭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认可,国家高等教育法里有相关的认可。用自考文凭完全可以报考公务员。

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


天笑讲职场

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文件说教师将成为公务员。你之所以这么问,也是看到了年初发布的一份文件吧,文件说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其实这句话并不是说教师是公务员,而仅仅是公职人员而已,而且一直以来教师都是公职人员。那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我国,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之所以文件中说要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主要原因是教师虽然是公职人员,但并没有享受到公职人员的待遇,而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文件说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师享受到公职人员该有的待遇和地位。

这么说,你应该明白教师是否能成为公务员了吧。再者,不能成为公务员又何妨呢?事业编也同样具有公务员该有的稳定性,而且文件中也说了,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只要待遇达到了,公务员编和事业编又有什么区别哪?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太在意教师是什么编制,只要待遇达到,就OK了。



春风下的杨柳

2018年已经过半,年初的那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激起的波澜,也已经恢复了平静。“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句话,曾经引起多少遐想,如今看来,这只是一句强调的语句,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中小学教师,仍然是事业单位编制,不是公务员编制!

确实,这份文件出台后,在接着的会议上,就有人提交了议案,建议国家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教师变身教育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当时因为这份文件刚刚出台,这表示高层对教师队伍建设非常重视,所以,对于这个教育公务员的建议,还是有很大希望被采纳并很快得到落实的。

当时间已经来到2018年中途即将进入下半年,还未得到具体消息,这说明,2018年,教师还将是事业单位编制,不可能变身公务员。至于今后是否会是公务员编制,这个不好随意判断,但这个希望是有的,国外也有成功的例子,跟国际接轨,不是不可能。


教师妹子一枝花

虽然目前还不是!但是笔者感觉,很快就是了!



一、新闻背景

2018年1月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其中提出了如下重要的建议:

1.坚持兴国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2.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4.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5.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6.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个人看法。

1.份量重。头一次出现中央和国务院对教育出台《意见》。充分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教育的重视,意味着教育将迎来一次重大的改革。教育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指导性作用!

2.要求高。对新时代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教师提高专业素质技能,还对师德师风有更高要求。

3.可信度高。《意见》提出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让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笔者相信,不久的将来,教师的待遇很快就会赶超其它公务员,甚至让其它公务员羡慕。那时候,教师肯定是特殊的公务员编制!


相信这次《意见》的出台,一定会吹来教育上的一股春风。

我将随时为你分析教育动态!

如有不同看法,可以留言交流!谢谢!


唱歌的小青蛙

有人在传中小学教师要划归国家公务员了一时之间人们传言四起,老师们似信非信!要知道公务员的待遇和职业稳定性现阶段比教师要强。

法国、德国、意大利、芬兰、葡萄牙等国都把中小学教师列为国家公务员。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则单设教育公务员职系并采用终身雇用制。


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的教师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划归为国家公务员。那么为什么有好多人说国家将要把教师划归为公务员吗?

这是因为,今年一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而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对公办教师要给荣誉、提待遇,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意见》没有说教师是国家公务员,是说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是两个概念!他们两个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就是行政编和事业编。国家公职人员都是吃国家财政饭的,都有一定的编制!


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最大的区别是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权,而教师就不具备行政权利。就像教育系统教师不是公务员,但是教育局是国家公务员,他们行政管理的权力。教师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这就是现在人们热议的为什么教师不能没收学生的手机!答案在这里:教师不是公务员。

一个国家的发展教育是最重要的。国家没有人才了,怎么发展?所以应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上,要想国家保持蓬勃的发展速度就必须,科教兴国。而科教兴国靠的就是一个个默默无闻的老师们。


所以国家应该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真正成为社会上让人羡慕的职业,待遇的提高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切实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吸引一流的人才入驻教育事业!

我是松高寻鹤,您身边的教育专家,愿意为您在教育上面的问题排忧解难,也期待着您的关注!


松高寻鹤

笔者认为,中小学教师成为公务员编制可能性不大,文件也没有明确说明。

国家文件中是这样表述: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

从字面意义上看,根据国家公职人员的定义与文件中的表述确实有要将中小学教师确立为公务员的意思。

但从文件深层次看,确立老师为公务员的可能性不大。文件中说的是: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文件只是强调了公办中小学教师有这个法律地位,那么有了地位就必须履行公务员权利与义务,但是法律地位归法律地位,并没有说要将教师编制划为公务员编制。

笔者认为,下一步公办中小学教师可能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有些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但是与他们应该还有一定却别。他们只是享受权利,履行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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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公考

能参照公务员管理就谢天谢地啦。这些年来,教育系统在工资待遇上虽然提高但未达到大家预期,将来可能会有改善的。待遇上不去,就我分析有些县,一年财政收入才一两千万,老师有一千人他奖金就得支出几千万,他还要不要维持运转啊?所以呢,我的理解,要想实现中央提出的目标,耐心等吧


烟波浩渺36994887

虽然这个问题答案明确,但是大家依然关注,确实还有深入讨论的价值和可能。

一是答案明确。

不能算。

今年,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日前国务院五部门又联合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都对提高教师待遇作了强调。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更是提出,要明确教师作为特殊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对此,有媒体解读为要给教师公务员待遇,这显然是错误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内涵和外延比国家公务员要大上许多,是国家公职人员,不一定是公务员,这个教师是这样,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这样。

二是大家关注。

我虽然现在机关工作,但是很多亲人朋友是教师,大家都很关注这件事,向我咨询中小学教师在接下去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新动向。网络上,头条上,这一类的问题很多,说明大家依然关注这事情,不仅仅是教师朋友,还有社会各界的朋友。

今年的全国两会,就依然有代表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其中湖北的一位代表已经是连续五年提出这类议案,执着度之高,不能不让人钦佩动容。

三是值得探讨。

教师能不给你纳入公务员管理,可能性有多大,这问题确实值得探讨。下面我想简要谈谈我自己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可以纳入!理由如下:

一、不会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理论上,既然我们的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或者略高于同地区同级公务员的工资。那么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不会对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有助于提高教师地位。我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对教师地位提高的助力是明显的。

三、有利于人才的有序流动。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后,就能打通教师和公务员直接流动的通道,让更多的人才实现双线流动。

……

确实,我能想到的理由还有很多,还是留给下个问题,毕竟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这里。

如果你对我的答案不满,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历史趣趣吧

其一,这是不可能的。《意见》只是说再次确认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身份,换句话说中小学教师原来是什么现在仍将是什么。那么为什么要再次确认呢?这是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养打下伏笔的。当前纪律监察已经全覆盖,但针对的对象限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是单纯的专业技术人员受约束的只有法律法规,国家公职人员受约束的除法律法规外还有工作纪律。我估计接下来中小学教师校内有偿补课征订资料校外兼职办实体等等等等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其二,中小学教师有公务员身份也无多大意义。“人类灵魂工程师”、“心灵的园丁”哪一个称呼不响亮,“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再穷不能教育,再苦不能苦教师”哪一条标语口号不温暖人心。但教师们丰满的理想遭遇的是残酷的世俗,我们这世俗人情请神敬佛几柱香就算了,如果神佛还收了他的贡品三牲下次肯定是香也没了。所以教师收费补课、教师打了骂了人家的孩子、教师让家长们检查孩子作业便遭骂声一遍。这些骂教师者许多家中堂屋还挂有“天地国亲师”位。所以纵使给了身份就会涨待遇恐困难。

其三,希望《意见》的执行者全面理解认真贯彻,不要在某些条款上认真死嗑,而在事关教师利益的条款上装聋做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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