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我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我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我市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根据全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推进方案要求,5月14日至29日,市民委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旗县区2013年以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各旗县区专项工作汇报,查阅了2013年以来民发资金项目档案、项目台账和整改台账,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了实地查验。

从督查反馈情况看,大部分旗县区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基层项目单位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对个别旗县区存在的制度建设薄弱、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督察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通过督查,进一步督促各旗县区实现民发资金监管常态化,强化项目跟踪评价及后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民族地区如期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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