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开放格局 形成区域特色 营口片区不断实践创新

创新与开放是时代的主题,也是自贸区的使命。

2013年以来,已经设立的三批自贸区根据自身区域特征,积极探索金融创新方式,促进金融改革措施落地,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丰富金融和类金融主体、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能、深化区域金融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经验。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位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沈阳经济区建设等多个国家战略叠加区,承载着提升地区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使命,其中,金融创新与开放是引领建设发展的关键环节。

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金融创新开放实践

一年来,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开放实践,加强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金融政策研究,借鉴其他自贸区金融创新开放模式,推动符合地区需求的金融政策落地,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创新金融政策和引导金融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打开开放格局 形成区域特色 营口片区不断实践创新

(一)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为切入点,推动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取消贸易收入联网核查环节,允许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直接进入外汇结算账户。采用“一口受理,综合审批”方式,简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工作流程。搭建自贸区金融在线服务平台,账户核准等业务实现即时核准。完成辽宁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业务。

(二)推广创新金融政策。加强政策宣导,挖掘企业需求,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拓宽中资企业境外融资渠道,实现营口市中资企业借用外债零的突破。自贸区内企业通过全口径跨境融资举借外债,融资成本较大幅度低于国内,节约了财务费用。

(三)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为自贸区企业营造宽松的资金运营环境,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在华外汇投资收益,便利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汇率波动和经营状况自行选择利润汇出时机。2017年,自贸区内企业办理利润汇出0.11亿美元。

起步一年,取得初步成果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开发权限和创新能力偏低,金融创新开放政策宣导不足,企业对金融服务认知不够、对创新产品了解不多、区域特色金融发展模式不明晰等。这也是未来提高金融创新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

自贸区金融创新开放的重要意义

打开开放格局 形成区域特色 营口片区不断实践创新

(一)金融创新开放是自贸区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金融创新举措有利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区域优势产业竞争力,培育对外开放新引擎。以区域性特色金融产业提升现代金融服务意识,通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推动区域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是可行经验,可以成为区域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途径和策略。高效、稳健和开放的金融体系是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的先驱,能够促进区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构建与国内外市场需求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与国家投资贸易需求相一致的金融配套体系,有利于营造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营商环境。

(二)金融创新开放是自贸区外向型建设的引领力量。自贸区金融体系以市场化国际化为重要目标,推动金融主体组成多元化、金融资源运用便利化、金融交易市场活跃化,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成熟的运用、更高程度的融合进入全球化经济体系是自贸区金融发展的方向。金融体系的创新开放会强化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而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效能,以金融创新开放促进重点产业集聚、促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则会进一步加强外向型趋势的建立。

(三)金融创新开放是自贸区差异化发展的基础支撑。从全国11个自贸区区位布局来看,由金融排头兵到东部沿海地区,再到传统工业城市、内陆城市,基础条件的多样性要求在复制推广金融创新政策的基础上,寻求差异化发展道路。中小城市自贸区金融创新是推动自贸区发展的重要驱动,将先进地区的金融创新制度和举措复制推广,检验金融创新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可为更大范围不同类型地域提供参照。中小城市自贸区金融创新是因地制宜的窗口,差异化是自贸区政策推广的关键要素,中小城市不必也不宜跟随中心城市简单追求高端目标,而应探索符合区域实际需要的金融发展路径。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突出特色应构成中小城市自贸区金融的创新尝试和经验积累。中小城市自贸区金融是转变思维、加强宣导的窗口。中小城市市场主体可以藉此加快认识创新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识别现代金融体系功能,联系自身实际,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构建更适合中小城市经济发展的创新金融体系,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效能。

营口片区金融创新开放的探索方向

营口片区的金融创新开放,应立足实际,融入国家战略,扩大辐射范围;坚持市场导向,优化整体环境,打开开放格局;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形成区域特色。

打开开放格局 形成区域特色 营口片区不断实践创新

(一)加强金融与优势产业协同创新。紧密围绕东北振兴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欧经济走廊建设,立足营口地区以港兴市的区位特征,推动富含区域特征的物流金融发展,整合区域金融资源,深化金融体系机制创新,实现物流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协同,以此推动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重要枢纽的建设。

(二)以保险为切入点,完善物流金融功能。依托交易场景打造物流金融新生态。加强物流金融配套体系建设,依托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交易所、网络支付等金融业态,打造全产业链物流金融服务方式。探索“物流+存货仓单质押+互联网”模式,推动人民银行动产质押统一登记系统建设,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整合和高效运转。

(三)改进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方式。遵循市场规律,立足营口片区产业特色和产业链需求,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提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对新兴产业和技术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使政府资本与市场资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有机结合,一企一策,力求实效,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发展提供适合的融资方式和发展引领。研究商业银行、商业保理、保险的合作机制,探索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商标、知识产权等权益类质押融资方式。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进一步探索建立与自贸区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涉外金融服务体系,打造自贸区涉外金融电子服务平台。研究适合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公司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模式及与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模式。探索自贸区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建立征信体系在金融、经济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机制。

(五)加强金融创新宣导。深化企业和金融部门交流,提高非金融企业需求和金融产品及政策的匹配度。整合金融创新宣导媒介,加强自贸区金融政策和产品普及,转变思维定式,培养创新意识。探索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的培训方式,提升金融创新政策的宣导深度和广度。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将金融风险与金融创新宣导并重,提高消费者对金融创新的接受度和风险防范意识。

(六)创新区域性金融合作机制。引导区内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金融产品开发和项目合作。探索辽宁自贸区三个片区的业务交流、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利用区域性金融资源的溢出效应和区位优势,加强金融资源对自贸区实体经济的支持,实现开放共赢和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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