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林源紙業臭氣濃度超標被立案查處

6月24日,沅江市環保局接到市環保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所轉湖南省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函,群眾信訪舉報位於沅江市漉湖蘆葦場的林源紙業汙水直排洞庭湖,且產生的氣味很大。

6月25日,沅江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趕赴現場。發現該企業正在生產,廢水治理設施正在運行,鍋爐煙氣經脫硫除塵設施治理後經煙氣在線監控系統排入環境,調閱在線監控系統的數據均未見異常。廢水處理站和脫硫塔均有加藥臺賬明細。查勘該公司周邊情況,均未發現汙水直排的現象。與投訴人所反映廢水直排情況不相符。

針對群眾投訴的產生氣味很大問題,該公司於6月25日聘請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機構對大氣汙染物進行檢測,檢測報告數據顯示,其無組織廢氣中臭氣濃度超過《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標準值,與群眾舉報情況相符。

隨後,沅江市環保局針對湖南林源紙業有限公司無組織廢氣中臭氣排放濃度超標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要求該企業立即整改到位。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該企業日常環境監管,督促企業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和風險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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