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區基層司法所赴女子監獄接重點刑釋人員

在全國上下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大同區司法局林源司法所落實“必接必送”制度要求,3月13日,成功接收一名嫩江籍刑滿釋放人員。

大同區基層司法所赴女子監獄接重點刑釋人員


2月下旬,林源司法所接到黑龍江女子監獄關於罪犯張某將於3月11日刑滿釋放出獄的通知,同時還了解到張某可能再犯罪指數高,屬於重點幫教對象,現在在女子監獄統一隔離14天,於3月13日解除並釋放。為確保社會穩定和張某順利迴歸,女子監獄根據有關規定函請張某家屬戶籍所在地司法所將其接回並進行安置幫教。

大同區基層司法所赴女子監獄接重點刑釋人員


接到關於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釋放張某的信息後,林源司法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繫張某家屬,瞭解其家庭情況、社會關係及其犯罪背景,對張某是否有明顯再犯罪傾向進行分析研判,與張某家屬一同前往省農墾總醫院第一分院接收張某,隔離期滿後張某在醫院已經按照要求做了相關檢查(11號核酸檢測、13號肺部CT),結果顯示良好無異常,隨後向監獄工作人員詳細瞭解張某獄中表現,與工作人員進行銜接,辦理了有關手續。

大同區基層司法所赴女子監獄接重點刑釋人員


劉楠所長與張某交流了其當前想法和今後打算,同時向張某宣講了有關法律和安置幫教政策,鼓勵他要在政府和親人朋友的關心支持下,重新樹立生活信心,自力自強,自食其力。在3月13日下午,工作人員將張某送至其父母家大同區林源鎮對喜村,辦理了相關手續,鑑於張某系從哈返慶人員, 同時要求張某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在家自行隔離14天,待疫情解除之後再落實相關的安置幫教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林源司法所堅持特殊人員管控與疫情防控並舉,積極履職盡責,宣傳疫情防控知識,落實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各項規定,做到了工作、防疫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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