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環境部發文後,各地政府明令:禁止環保“一刀切”,遵守環保法規的企業穩了!

生態環境部明確禁止環保“一刀切”行為

據生態環境部報道,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將於近期陸續進駐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東、廣西、雲南、寧夏等10省(區),對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並針對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督察。

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實施集中停工停業停產行為,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請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協調被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抓好落實。

《意見》指出,督察進駐期間,被督察地方應按要求建立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訂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意見》明確,對於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養殖業、地方特色產業、工業園區及企業、採砂採石採礦、城市管理等易出現環保“一刀切”的行業或領域,在邊督邊改時要認真研究,統籌推進,分類施策。

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的整治措施;對於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採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於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依法嚴肅整治,特別是“散亂汙”企業,需要停產整治的,堅決停產整治。

對於督察進駐期間群眾環境信訪問題,既要推進問題整改,也要注重政策引導,在整改工作中儘可能避免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廣東省委發文禁止環保“一刀切”,遵守環保法規的企業穩了!

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禁止環保“一刀切”的通知》,遵守環保法規的企業穩了!

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嚴禁緊急停工停業停產

近日,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禁止環保“一刀切”的通知》,明確要求,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嚴格避免環保“一刀切”,嚴禁緊急停工停業停產,既要切實解決生態環境問題,又要維護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

停工休整要由企業自行安排

通知指出,一些單位平時不作為、不擔當,督察時因擔心督察問責而採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做法,既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不便,也直接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違背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初心。

督察整改“一刀切”行為是典型的環境保護亂作為,也是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表現形式,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

各地區各部門既要按要求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也要在督察整改過程中,制定可行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避免影響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

對於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各類建築、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於其中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於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休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進駐期間要求集中休整。

對於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保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對於工業園區及其合法企業,不得簡單要求停工停產;對於其中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工業園區及其企業,要實施“一園一策”“一廠一策”,並根據具體環境問題採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採取停產整治。對於企業正常停產檢修,應由企業自行安排,不得要求企業在督察組進駐期間集中停產檢修。

環境問題整改禁止層層加碼

此外,通知還提出,督察進駐期間,人民群眾對城市環境管理問題反映較多,往往成為環境信訪的重點。主要涉及違規建設、佔道經營、路邊燒烤、噪音汙染、氣味擾民、產城混雜等問題。解決這類問題,要依賴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的提升,要依賴城市管理平時工作的到位。對於督察組進駐期間此類信訪問題的處理,應當做到“一事一辦”,並認真研究,綜合施策,不斷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

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明確整改階段目標,合理制定整改時限,要給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上級不得擅自壓縮整改時限,禁止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省交辦案件落實組將結合實際,進行現場督導,對發現的環保“一刀切”典型問題,按程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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