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區信訪明確責任落實責任包靠制度

信訪穩定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堅決杜絕發生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堅決防止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堅決防止大規模越級、到市、去濟、進京集體上訪。

工作措施:

(一)強化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落實矛盾糾紛排查信息彙報制度,堅持定期排查與專項排查相結合,在日常工作中全面瞭解和發現信訪苗頭,全面掌控信訪維穩重點對象活動跡象,做到全覆蓋、無疏漏。對排查掌握的矛盾糾紛要及時通報給信訪辦統一彙總。認真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制,所有的矛盾糾紛必須層層調解,並落實調解方案,不能簡單的將矛盾轉移上交。

(二)全力做好信訪積案化解及穩控工作。深入開展信訪積案的化解,堅持因案施策、分類處理,以重信重訪問題為重點,對責任明確的信訪問題,從速從簡協調處理;對涉及政策層面的問題或重大信訪問題,報局黨組研究處理;對不能解決的重大信訪問題,實行定領導、定部門、定方案、定時限,包調查、包處理、包息訴、包穩控的“四定四包”責任制,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做好穩控工作;對可能進行非正常上訪的信訪人員,要加強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實穩控措施,避免越級上訪、重複上訪。

(三)認真落實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全體幹部職工要堅持把做好自己業務工作與落實信訪維穩工作責任制結合起來,既要抓好分管範圍的業務工作,又要抓好分管範圍的信訪工作;既要解決好已經發生的信訪問題,又要從源頭上預防信訪矛盾糾紛問題的發生,把屬於分管職責範圍內的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維護信訪安全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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