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人子須五星總論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 同著

地理人子須五星總論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 同著

地理人子須五星總論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 同著

地理人子須五星總論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 同著

此冊専論五星。按:五星雲者,金曰太白,木曰歲星,水曰辰星,火曰熒惑,土曰鎮星。茲五者,即五行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精繫於天,形著於地。盈天地間萬物萬事,莫不本此,地理之妙豈外此乎?《經》曰:“天分星宿,地列山川。”良有以也。

五星總論

夫五星即五行也。按邵子曰:“太極分而為陰陽,陰陽播而為五行。五行散殊而萬物。”故五行精繫於天,為五星;形效於地,為五材;氣統於歲,為五辰。在人則為五臓,在物則為五色、五音、五味,施於行則為五常。是以人君乘五運,置五宮,分五禮,設五形,萬方以治,民用鹹若。然後以五事察其得失,以觀雨、暘、燠、寒、風,與動植、災禍、祥青之變。雖萬物紛紜,乾坤廣大,各從其類,則莫不由乎五行也。是以五行之變,而吉凶不可勝佔;五材之變,而形氣不可勝用;五辰之變,而逆順不可勝計。人受天地之中,得其秀氣以生,視聽食息,未有離於五行者也。地法因之,而以山形分別五星,以驗吉凶,最為攸當。故《貫珠圖》有“五星為陰陽骨髄”之說,卜氏有“詳審五星變化”之言,皆確論也。鄱陽餘氏佑注《發徵論》,乃謂五星似是而非,彼蓋未之審矣。

論五星之形

夫五星形體,古人以木之條達而取象於直,火之炎熖而取象於鋭,土之厚重而取象於方,金之周堅而取象於圓,水之流動而取象於曲。故凡山形之曲動者為水星,光圓者為金星,方正者為土星,尖鋭者為火星,直聳者為木星。此亦自然之理,而非牽強也。但五星形又有不純者,謂之變格。故後人又立九星之名焉。其寔九星不能外是五星耳。或曰:五星為正,九星為變,今只取五星,不取九星,是用其正不用其變。曰:非也。五星之變,不可勝形,九星烏足以盡其變?惟守約該博,則五星實有以統之矣,奚取夫九星之異名哉!

金星圓。上為金星立眠二格

木星直。上為木星立眠二格

水星曲。上為水星立眠二格

火星鋭。上為火星立眠二格

土星方。上為土星立眠二格。

上五星之形,姑圖立眠二格正體為式。其各星又有兼形未純者,皆為變體,不悉圖。

論五星之名

金曰太白,木曰歲星,水曰辰星,火曰熒惑[單望陽1] ,土曰鎮星,此固五星之名也。而地理家以山形論星名,必寓以吉凶之辨,前輩於此頗相抵捂。如廖金精以金星為文星、木為將星,張子微以金為武星、木為文星,楊筠松以土為尊星,而子微、金精又以土為財星,若此之類,是皆以一星而拘之矣。愚竊謂五星之變化無窮,即一星之用亦可為武、為文、為富、為貴、為吉凶,第觀其發現何如耳。苟以一星拘之,理難包括,莫盡其蘊。今以清、濁、兇分為三格以例其名,庶幾各極其妙,而諸家之說相為貫通,不致矛盾雲。

五星分清、濁、兇三格:凡星辰秀麗光彩者為清,凡星辰肥厚端重者為濁,凡星辰醜惡帶殺者為兇。

補義或問:卜氏有金清土[B2] 濁火燥水柔之說。今謂五星各有清、濁、兇三格,而又不詳燥柔之論,何也?答曰:彼以情性[單望陽3] 論,而不及夫形象;此以形象論,而兼推其情性。若專論情性,則其說固當。然必使形象而察其情性,則其言未為盡善。蓋[B4] 地理家因形察氣,不可舍形象而専情性。若以形言,則金之肥大粗飽者不可謂清,土之骨立方正者不可謂濁,火之秀麗者不可純謂之燥,水之特達者不可純謂之柔,故必兼形象情性而始盡其妙,此五星所以必各分清、濁、兇三格也。

金星

清者曰官星,主文章顯達,忠正貞烈。

濁者曰武星,主威名烜赫,秉殺氣之權。

兇者屬厲星,主殺戮、軍賊、殘傷、夭札、絕滅。

釋義金,西方之星也,於時為秋。然金明而貴,鏗鍧有聲,且為世珍重,百鍊不變,輝煌貫[B5] 日,鋒利堅剛。猶世之貴人,剛直忠正,不屈不撓。故其星之清者為官星,官貴之象也。其主為文章清秀,功名顯達,剛正忠貞節烈之應。若其濁而不秀,如天文金星有變異,則主兵革。金倍明,芒角赤,主用兵。故其星之濁者為武星,威武之象也。其所主為元戎殺伐,威名烜赫之應。然金氣粛而雕萬類,故秋殺斂藏。如古者,兵刑之用必以秋,以金主殺伐。故其星之兇者為厲星,慘暴之象也。其所主為軍賊、大盜、誅夷、慘酷、絕滅之應。

木星

清者曰文星,主文章科名,聲譽貴顯。

濁者曰才星,主勳業、才能、技藝。

兇者曰刑[B6] 星,主刑傷克害,及遭刑犯法,夭札殘病。

釋義木,東方之星也,於時為春。春主發生。方春之時,萬卉秀髮,奇葩豔萼,獻異爭奇[B7] ,此木之文也。故其星之清者為文星,文華之象也。其主為文章清秀,科名顯達之應。然木之體,長茂條暢,鳴風撼雨,淅瀝有聲,伐之則丁丁,僕之轟轟,故又主聲譽遠著,名姓播揚。至於為器用車座,文理可觀,憑藉適意。以為大廈,則棟樑椽角,莫不具備,故其星之濁者為才星,才用之象也。其主為榮貴勳業,多才多藝之應。然其兇者,或為枯槁摧折,或秀而不實,朽壞倒撲,又能壞物。以為枷紐桎梏之屬,乃為刑具。故其星之兇者為刑星,刑傷之象也。其所主為刑傷克害、夭折殘疾、官訟牢獄、孤寡困頓之應。

水星

清者曰秀星,主聰明、文章、智巧、明潔、度量及女貴。

濁者曰柔星,主昏頑、委靡、懦弱不振、疾苦不壽及諂諛阿邪。

兇者曰蕩星,主淫慾、邪蕩、奸詐、貧窮、長病、夭折、客亡、流移、水溺。

釋義水乃北方之星也,於時為冬。其精光之懸象於天者,常隨乎太陽而行。故其應於人事之吉,亦為近帝之貴。以其行於地者言之,則風行而紋生,且清澈可鑑,變動不拘,可方可圓。推而行之,可以運舟,可以灌溉,光瑩照耀,精粗不遺。故其星之清者為秀星,性行明潔,度量汪洋之應。然水本內明而外暗,體柔性順,故其星之濁者為柔星,卑弱之象也。其所主為昏愚、卑陋、柔弱、委靡、諂諛、阿邪之應。然水暴漲而滔天漫野,蕩析民居,無有救遏[單望陽8] 。而溝渠之間,穢汙混濁,此皆不美。故其星之兇者曰蕩星,流蕩之象也。其所主為兇狠殘暴、流蕩忘返、酒色傾家、淫濫不潔、離鄉客死之應。

火星

清者為顯星,主文章發達,大貴、烜赫、勢熖。

濁者曰燥星,主剛烈燥暴、作威福、奸險、夭折,禍福相半,有吉有兇,易興易敗之應。然火之為物,其起甚微,其發甚盛,其滅甚速。與物無情,金入則熔,木入則焚,土入則焦,水入則涸。故其星之兇者為殺星,絕物之象也。其所主為殺伐、慘酷、大盜、誅夷絕滅之應。大抵火星欲其脫卸多,或撒落平洋,或穿田渡水,重迭過峽,然後結穴則吉。吳公雲:“若見火星焰動時,到處須尋一百里。”言其遠則脫卸淨耳。《斷法》雲:“五七火星連節起,列土王候地。脫落平洋近大江,結穴始相當。”亦此意也。若火星未經脫卸,縱龍穴入格,必主大福大禍,未有盡善。如袁州嚴閣老祖地,在洪山,五七火星連節而起,尖炎焰動。其陽基乃穿水而起,脫卸後結。其陰地則未經穿水而結穴,雖龍格[B9] 甚秀,結作極美,只是火性易發易散,故介溪公連登科第,位極人臣,富甲天下,而一敗塗地。亦如火之燼則灰飛煙滅耳。洪山之下有空洞,按《袁州郡志》,為葛洪煉丹之所,舊有記雲:“洪山肚裡空,五世出三公。雖然居一品,家業盡成空。”亦奇矣哉!

補義 楊公雲:“大地若非廉作祖,為官終不至三公。”乃以廉貞屬火,而火星宜作祖龍矣。蓋五行之中,金分則輕,木分則小,水分則淺,土分則微,惟火星愈分越盛,如一星之火,分而為萬里之炎,此所以宜作祖龍耳。大抵天下名山大嶽,未有不是火星者,此亦可見造化之妙也。

土星

清者曰尊星,主極品王候,分茅胙土,勳業崇高,慶澤綿衍,五福全運祚永。

濁者曰富星,主多財產豐富,壽算綿延,人丁蕃衍。

兇者曰滯星,主昏愚懦弱,疾病纏綿,黃腫牢獄不振。

釋義 土為鎮星,含弘鎮靜,德居中央,功為地載,位為帝星。故其星之清者為尊星,其所主為王侯極品之貴,鎮靜以安社稷,普惠以澤民生之應。然五星之中,土為重濁,故鎮星之行度最遲,大率二十年一周天。而土之性情最緩,發達鈍慢,最能耐久。其生物甚繁,故其星之濁者為富星,其所主為多貲財,田產豐饒之應。然土無處無之,雖兇亦不為大禍,故重濁之土為滯星,壅塞之象也。其所主為滯鈍、頑昏、疾病纏綿之應。

補義 木有華麗,萬紫千紅,香氣襲人。金有光彩,有聲音。水有波紋[B10] ,盪漾飛瀉。火有光明焰動。故木為文星,金為官星,而火之顯為文明之象,水之秀有智巧之能,而土不與焉。然不知土於五行為至尊,於五方居中,為萬物之母,有配天之德,天下之貴孰加焉?惟其渾厚質樸,不露圭角,不逞華麗,故凡文章科第、威武昂軒、烜赫華耀、聰明才辨,則少讓於水火金木。若夫爵祿之厚,品位之高,王侯公輔之尊,及延長之慶,嗣續之衍,萬全之福,非土星不能也。是土星力量豈不冠絕於四星乎!卜氏謂“土旺牛田”,廖氏謂“土主家多豪富”,非知土星之大者也。

論五星分高山平崗平地三格

金星

高山之金,如鍾如釜,頭圓不欹,光彩肥潤,金之吉者也。平岡之金,如笠如馬,倒木圓挎,如珠走盤,金之吉者也。平地之金,圓如糖餅,肥滿光潔,有弦有稜,金之吉者也。

木星

高山之木,高聳卓筆,挺然峙立,不欹不側,木之吉者也。平岡之木,枝柯宛轉,回抱袤延,勢若之玄,木之吉者也。平地之木,軟圓平直,枝柯曲延,苞節牽連,木之吉者也。

水星

高山之水,山泡曲灩,勢如展帳,橫闊擺列,水之吉者也。平岡之水,平腳平鋪,勢如行雲,逶迤曲折,水之吉者也。平地之水,展席鋪毯,波浪暈界,有低有昂,水之吉者也。

火星

高山之火,秀麗尖聳,焰焰燒空,為祖為宗,火之吉者也。平岡之火,手足袤延,縱橫生焰,得水相連,火之吉者也。平地之火,斜飛閃閃,田中生曜,水裡石樑,火之吉者也。

土星

高山之土,如倉如屏,重厚雄偉,端正方平,土之吉者也。平崗之土,如幾如圭,重厚濁[B11] 肥,不傾不欹,土之吉者也。平地之土,塹傍如削,方厚平齊,有高有低,土之吉者也。

論五星體性

金之體圓而不尖,金之性靜而不動。

山勢定靜光圓則吉,流動不正則兇。山面圓肥平正則吉,欹斜雍腫則兇。山頂平圓肥滿則吉,破碎巉巖則兇。山腳圓齊肥潤則吉,尖斜走竄則兇。

木之體直而不方,木之性順而條暢。

山勢直硬清秀則吉,欹斜散漫則兇。山面光潤清勁則吉,崩石破碎則兇。山頂直削圓靜則吉,臃腫欹斜則兇。

水之體動而不靜,水之性沉泥就下。

山勢橫波層迭則吉,牽拽蕩散則兇。山面水泡磊磊則吉,嫩坦散漫則兇。山頂圓曲欲動則吉,欹斜崚嶒則兇。山腳平鋪流瀉則吉,蕩然不收則兇。

火之體銳焰動而不圓,火之性炎焰縹緲而不靜。

山勢硝峻焰動則吉,不經脫卸則兇。山面平靜下闊則吉,亢頭破頂則兇。山腳飛斜帶曜則吉,返逆醜惡則兇。

土之體方凝而正,土之性鎮靜而遲。

山勢渾厚高雄則吉,欹斜傾陷則兇。山面平正聳立則吉,臃腫破陷則兇。山頂方平闊厚則吉,圓角軟怯則兇。山腳齊平端斂則吉,牽拖破浪則兇。

論五星所忌

五星不宜太肥太瘦。

金太肥則飽,飽則兇。金太瘦則缺,缺則兇。木太肥則腫,腫[B12] 則兇。木太瘦則枯,枯則兇。水太肥則蕩,蕩則兇。水太瘦則涸,涸則兇。火太肥則滅,滅則兇。火太瘦則燥,燥則兇。土太肥則壅,壅則兇。土太瘦則陷,陷則兇。

論五星所喜

金喜圓靜,正而不偏,偏則缺損,缺損非所喜矣。木喜聳秀,直而不欹,欹則枯槁,枯槁所非喜矣。水喜活潑,動而不傾,傾則漂盪,漂盪非所喜矣。火喜雄健,明而不燥,燥則燎爍,燎爍非所喜矣。土喜方正,厚而不薄,薄則怯弱,怯弱非所喜矣。

論五星聚講

夫五星聚講者,金木水火土之五星,團聚而起,森森羅立,如孔門諸賢相聚而講談道德也。其山皆須秀麗尊嚴,方合此格。多作龍祖,主至貴。

右五星聚講,或在太祖山,或在少祖山。在少祖福力尤緊,此格至貴。五星相聚,不論生克。如漢受命,則五星聚於東井,秦之分野也,滅秦受命之應。宋朝受命,五星聚奎,文明盛治之應。故宋朝眞儒輩出,先聖大統,始有所屬。國朝嘉靖甲申正月,五星聚室,為宗室蕃昌之應。故世廟以宗室入繼大統,治教休明,為本[單望陽13] 朝中興之盛。凡五星之聚,為世大詳。地理家五星聚講之理,亦與天文五星相聚一同。故龍有此格者,前去多結大貴之地,及聖賢墓宅,位極人臣,王侯將相妃後之貴。

論五星連珠

夫五星連珠者,金木水火土之五星串連而不相間也。蓋五星聚講,不論在前後左右,四畔之山生來團聚,皆為聚講。且欲其相聚而不拘其相間也。連珠則牽連而去,不必相聚,惟欲其相聯屬,相聚為連珠,聚講尤貴,故與聚講為異耳。是以聚講不論生克,而連珠則論生克以定吉凶。

補義 五星聚講及連珠格,皆極貴。聚講有大小不同,連珠則無分大小,惟論生克。蓋大聚講星辰闊大,如水星,或平闊至二三十里,火星延袤至五七十里、十數里。金、木、土亦如之。五星共廣不下一二百里,此大聚講也。此等龍多為京畿及大藩鎮,或帝王陵寢、聖賢墓宅。小聚講則只五星各起數座,或各只一座而已。然數座不若各止一座,尤清。力量之輕重,雖不能如大聚,卻亦非中下地所能有也。

論五星歸垣

夫五星歸垣者,一名五氣朝元,亦曰五星升殿,至貴之格也。水星帳於北,火星聳於南,木星列於東,金星侍於西,土星結穴,正居平中。登局觀之,四面相等,各得其位,乃天造地設,五氣之精,萬靈所萃,正氣所鍾,上應天星,下合方位,至尊至貴,萬不逢一。但要星辰眞正,不欹斜破碎,不帶凶殺,遠近相稱,高低大小各得其宜,方為合格。多結禁穴,主出聖賢。其次者亦出王侯宰輔,貴極人臣,流芳百世,皇親國戚,文武全才,出將入相,狀元神童。朱文公祖地合此格。文公祖地圖見第八冊《龍法·餘氣》篇下。

補義 或問:水、火、木、金、土五星,於理正矣。而楊氏之貪、巨、祿、文、廉、武、破、輔,與廖氏之太陽、太陰、金水、天財、紫氣、天罡、孤曜、燥火、掃蕩,二家九星,皆可盡棄矣。何是編中不盡削其名,而往往亦稱之,豈非自相矛盾乎?答曰:二家九星,亦自五星中來,未可全謂無理,特不醇正耳。然亦各有所用。如觀幹龍及龍祖星辰,當用楊氏九星為善。蓋幹龍稟氣厚,不可以一星拘之,故貞廉、貪狼[B14] 等星辰形象,只取其山頂而已。乃其山之氣有渾厚,不純屬火,不純屬木者。特起為頭頂山巒,是眞氣發現,為木為火。術家因其發現之形,而別以九星,曰貪狼、廉貞雲耳。此處若直以木星、火星名之,非為不類其形,亦且不盡山之稟賦矣。此楊氏九星用之幹龍可也。廖氏九星,亦以五星不純合夫圓、直、曲、尖、方之五體。故其金不純金,而帶土者為太陰,帶火者為天罡。土不純土,而帶金者為孤曜。水不純水,而帶金者為金水之類。《入式歌》雲“圓直曲尖方五體,本是五行氣。直曲方尖各帶圓,湊作九星全”是也。此廖氏九星,用之以察枝龍及穴法亦可也。或又問曰:既二家九星,一可以觀幹龍之用,一可以觀枝龍及穴星之用,則不必議其非而從之可也。何又立五星之名耶?答曰:楊氏九星,惡其名義欠當。如貪且狼而為吉,廉且貞而為兇,及歷代《天文志》中無此名目。廖氏九星,惡其拘於九變,多牽強,天文亦無此星。大抵二氏九星,皆無所根據,術家多遷就,兇吉不明,人子未必通曉,故直取五星定名,以清濁兇三格別之,欲人因名知義,乃為切實,兇吉不淆雲耳。予豈敢立異哉!故集中多稱二氏九星之名者,亦以其可取處而取之。倘不疑義理,吾何為盡削之?可取而不取,則是術家各立門戶之私意,而非公心也。矧星辰亦輕可事,予兄弟所見,往往怪穴大地,都是不合星辰。常人見不合星辰,遂不敢下手。哲師有眞見,不拘星辰,故能下之。人見其不拘星辰,遂以為怪,而有怪穴之稱耳。觀吳仲祥、董德彰,皆能隨山點穴,又何嘗拘於星辰?但彼皆已到地理化處,能如是耳。在他人,欲不論星辰,是不知有下學工夫,而遽欲躐等上達,正所謂欲以效顰,適增其醜。曰:到化處,如何便不拘星辰?曰:“葬者乘生氣也”,識得“乘生氣”三字,則地理之能事畢矣,又何用五星九星之拘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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