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條約》規定日本只有本土四島。《美日舊金山和約》琉球群島為什麼歸日本了?

琉球中山國

這是美英前蘇聯等強國固有的手法。

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很明確的規定了日本的領土範圍,別說琉球了,就是其他的一些島嶼也沒圈進日本的領土範圍之內。但是,國際風雲變化,在尼克松1972年曆史性的訪華前夕,美日私下會談締約將琉球群島的管理權交給了日本。當然作為交換,美軍在日本的駐軍費用以及各種特權均得到解決。因為釣魚島也被美國私下送給了日本。為中日爭端埋下足夠的地雷。

這種操作不是美國特有的,英國在立刻殖民地印度後,留下一條麥克馬洪線讓中印紛爭不斷,前蘇聯更狠,直接整個外蒙當緩衝帶。雖然今天給普京發了友誼勳章表彰其近些年與我們配合共同抵抗美國,我們丟失最多的土地都在俄羅斯。




柳小慶

1947年4月----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琉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託管”。 \n1951年9月--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1951年9月4日,美國請了52個國家,但是沒包括中國(蔣與毛都沒參加),第三條規定,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琉璜列島)及衝之鳥礁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在提出此種建議,並對此種建議採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國將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領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

由於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中國沒有參加,所以我國到目前為止一直不承認這個和約。

以上兩個規定都可以看出來琉球群島至少在法理上,是歸聯合國託管,具體管理交由美國管理的。

然而在 1970年----美日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連同釣魚臺的施政權轉給日本。這個沒有經過當事國——中國,更沒有經過聯合國的任何許可,因此法理上琉球還在聯合國手裡。

不過話又說回來,強權時代,誰強誰說的對,做的對!


A艾橙

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領土限定在明治維新以前,也就是說四個主島。而琉球群島根本不是日本領土,它原先是中國的藩屬國,也就是說他們的國王需要中國皇帝的冊封,而明治維新後方為日本侵佔,二戰以後他們應該獲得獨立(理論上也不歸中國),但是由於歷史原因當時暫時由美國代管理行政,羅斯福是否要把琉球給中國這個事情有待商榷(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那麼為啥美國後來將琉球給了日本?主要原因還是有目的的圍堵中國,翻開地圖琉球群島的位置在西太平極具戰略價值,整個東海幾乎被它分割於太平洋,利用這樣的地理位置建設軍事基地,往正西可以進攻中國東部富庶的江浙滬一帶、往西南可以進攻臺灣、往西北可以隔斷日本的海上交通線(沖繩戰役正是這個原因),所以對於美帝這樣的全球霸權來說琉球的價值非常高!那麼為啥這樣顯赫地位的琉球“給”了日本?首先,二戰以後人類文明前進了一大步有了聯合國,做為《聯合國憲章》起草國家,美國無故佔領非自己的領土在國際上是說不過去的。二,實行“託管”就要對當地幾十萬人的吃喝拉撒睡,這是一個極大的包袱,美國人不會長期的背,只能甩給日本,同時美帝在日本的大量軍事基地已經控制了日本,在刺刀下面美國做的任何事情日本只有答應,沒有牴觸的能力(《日美安保條約》)幾乎就是美國的殖民地…!所以講琉球“歸還”日本並不影響美帝在哪裡的軍事存在,更不會影響美帝圍堵中國的企圖,就是這樣日本還得每年為駐日美軍提供大量的金錢做為保護費!有了這麼多好處,美帝將琉球“歸還”日本也就好理解了!


皇家橡樹1972

琉球群島位於東海的臺灣島和日本九州島之間,也就是今天日本沖繩縣的主要構成部分。眾所周知,日本的本土是由北海道、九洲、四國、本州4個大島與數千個小島構成,而琉球群島原本距離日本十分遙遠,是在1871年左右才被日本政府佔領,並被改名為“沖繩”。在那以前,琉球群島一直是一個獨立的王國,其土著居民為琉球人,與日本的大和族並不是同一民族。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蘇兩國對日本進行了分區佔領。野心勃勃的蘇聯人直接將北千島群島劃入了自己的國土範圍,美國人也不甘示弱,打算將琉球群島據為己有。不過,事情很快就發生了變化。隨著朝鮮戰爭的爆發,日本作為美國在遠東地區最為重要的後勤和軍事據點,其戰略作用早已經壓過珍珠港的仇恨。為了安撫日本人,美國只是宣佈對琉球群島進行託管而非劃入美國版圖。


在朝鮮戰爭期間,美、英、法等國刻意將新中國排除在外,共同參與了《美日舊金山和約》的制定。條約明文規定,盟國將結束對日本的軍事佔領,恢復日本的國際地位,但美國仍然對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部分日本島嶼享有託管權,也就是說《美日舊金山和約》雖然承認了日本的合法地位,但美國依然對琉球群島(沖繩)享有駐軍、立法、司法等權利。不過,美國後來還是在1972年將琉球群島完全交還給日本,這是因為美國不堪美蘇冷戰的壓力,採取亞洲收縮戰略,舍琉球保日本。


(駐沖繩美軍)

冷戰期間,美蘇之間的軍備競賽可謂一浪高過一浪,蘇聯已經成為美國的頭號競爭對手。尼克松在1969年當選美國總統後,對美國所面臨的形勢極為憂慮,他冷靜地分析了當時的格局:一方面,美軍深陷越南戰爭的泥潭;另一方面,美蘇爭霸又牽制了美國的戰略力量。這些殘酷的現實迫使尼克松總統對美國的全球戰略做出調整,其中就包括調整美軍對琉球群島的控制權。

(駐沖繩美軍)

1969年7月,尼克松在關島向全世界發表了演講,表明美國將在歐洲和中東全力與蘇聯展開競爭,而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則實行戰略收縮。1971年6月17日,美國與日本簽訂了《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日美協議》,正式將琉球群島(沖繩)歸還給日本,但仍然保留沖繩的美軍基地與駐軍。自此以後,日本恢復了對琉球群島的控制。作為回報,日本不僅在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戰略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還承擔著駐日美軍的高額軍費(按時繳納保護費)。
(沖繩反美遊行)


中外歷史

琉球群島怎麼歸了日本?確實在二戰之後琉球群島是有獨立的機會的,但因為冷戰等國際政治大環境的影響,最終琉球在被美國“託管”二十多年之後,又被美國交給了日本,具體過程如何,來聽石頭君講講吧。

戰後琉球歸屬懸案

關於戰後日本的領土,其實二戰中盟國最早的相關決議來自1943年11月發表的《開羅宣言》,不過其中的用詞也比較模糊。在開羅宣言中,關於戰後日本的領土是這樣說的: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地區、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所以這裡只是明確說明了要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當然也提到了把東北、臺灣、澎湖等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但對於日本所攫取的其它土地,則說的非常模糊,說將日本驅逐出境,但卻沒說哪些土地算是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

琉球群島位置,左下角為中國臺灣,左上角為中國大陸

不過在開羅會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確實和蔣介石談過琉球在戰後的歸屬問題。他說琉球也是日本非法攫取的,而且地理上和中國很接近,問蔣介石有沒有興趣在戰後管理琉球。但蔣介石在當時似乎根本沒想過琉球問題,突然聽到羅斯福這份大禮反倒不知如何是好了,考慮半天之後竟然回覆說願意和美國共管。這樣回答其實等於是說我沒準備要,你要硬給我咱倆一起管理也行。美國人一看你這種態度我還給你幹嘛?我直接自己管不更省事嗎?所以之後再沒人提過把琉球交給中國這岔了。


到1945年德國投降之後盟國所發表的《波茨坦公告》上,日本戰後領土的表述就改成了:

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而這裡這個其它小島學問就大了,琉球算不算“其它小島”呢?等於這就完全要看盟國,特別是當時主導對日受降的美國的心情了。

美國託管與“歸還”日本

而戰後幾年亞洲地緣政治的發展讓美國看到了蔣介石有多不靠譜,因此在美國心中,日本作為未來潛在盟國的地位又迅速上升。到1951年,在美國主導下,有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舉行了舊金山和會,商討對日和約事宜。

美國主導的舊金山和會簽字儀式

而在最終商討確定的《舊金山和約》中,卻等於間接承認了日本對琉球群島的主權,因為在條約第3條中規定,日本同意將包括“北緯29度以南之西南群島”交給聯合國託管,而這“北緯29度以南之西南群島”就包括了琉球群島。這樣就等於正式確認了日本對琉球的主權,只是日本同意讓聯合國託管,而聯合國肯定是讓美國託管,所以琉球就成了美國託管的日本領土。

當時參與會議的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三國因為不接受條約內容,但又無力阻止條約通過,所以最後拒絕在條約上簽字。而當時已經退到臺灣的蔣介石政權,雖然也不接受《舊金山和約》,但卻在條約簽字當天單獨在臺北和日本簽訂了“臺北和約”,幾乎全盤接受了《舊金山和約》的全部內容,同時認可“中日”雙方在領土上已無爭議。實際上等於也接受了琉球主權屬於日本。

蔣介石簽字並加蓋“國璽”的對日“臺北和約”

而在戰後美軍軍管琉球過程當中,琉球本地的左翼政黨成為了反抗美國統治,追求琉球獨立的主要力量。其間主張琉球獨立的“沖繩共產黨”黨首瀨長龜次朗還曾經當選琉球首府那霸市的市長,但很快就被美軍強行革職,並禁止其從政14年。之後琉球的左翼政治力量始終相當強大,甚至多次在琉球發動暴動和罷工等活動,美軍感到直接統治面臨的困難越來越大,所以在1971年,單獨又和日本簽訂了《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的施政權交給日本。

曾經的琉球王宮

而當時日本和琉球的左翼政治勢力得到消息後,還曾經發動“澀谷暴動事件”進行抗議,當年11月14日在東京市中心的澀谷區發動暴力抗爭,打死日本警察1人,重傷3人。但這次暴力抗爭的領導者很快被逮捕,對美日私相授受琉球也沒有產生實質性影響。次年5月15日,琉球被正式“交還”日本。


桃花石雜談

具體過程不贅述,只說各方考量。

開羅會議上,美國總統羅斯福“試探”性的詢問蔣介石,將琉球群島交還給中國,蔣介石拒絕,提出琉球群島最好由“中美共管”。

蔣介石的擔憂是,二戰雖已快結束,日本戰敗幾成定局,但“中國弱,日本強”的局面並未改變。如果戰後,日本再度崛起,進行復仇,中國將直面日本的挑戰。以中日雙方的實力對比,中國未必有把握應付。

這不是不可能。一戰戰敗的德國,不就又發動了二戰,並迅速擊敗佔領法國嗎。

所以蔣介石的打算是,最好中日兩國不要接壤,由獨立國家,或者大國勢力擋在中日中間,充當緩衝國,這樣即可以保障中國安全,即便有了衝突,也可以拉一個強大的幫手。

陸地上,朝鮮半島會獨立,或被美蘇佔領,不需擔心。關鍵是海上,也就是琉球群島。

由於琉球滅國已久,琉球的國王也被日本人滅族,不具備獨立建國的條件。所以蔣介石提出“中美共管”,引入美國的力量牽制日本。待今後中國實力強大、條件成熟後,再伺機收回。

另外,美國也未必真心想把琉球交還給中國。

世界的中心在歐亞大陸,美國卻遠居北美。如果美國想爭霸世界,必然需要對歐亞大陸施加影響,就需要在這裡擁有軍事基地。

琉球群島地理位置重要,一條島鏈可以看住日本,封鎖中、蘇、朝鮮,還可以南下東南亞。面積又夠大,擁有淡水等資源。實在是理想的軍事基地。

所以羅斯福也只是試探蔣介石,看中國是否有收回的琉球,把美國驅逐出亞洲的野心。

這種情況下,蔣介石自然也不敢答應收回琉球群島。

此後,美國發動沖繩戰役,獨自佔領琉球群島。隨著新中國的成立和朝鮮戰爭的爆發,美國改變對中日兩國的態度。1972年,美國將琉球群島私相授予日本,日本最終完全控制了琉球。


雁去無痕ty


相遇檸檬

最早明確規定日本的主權範圍限定於北海道、本州、四國和九州本土四島的是1943年的《開羅宣言》,之後在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會議上中國、美國和英國聯合發表《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條明確指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島之內。”隨後蘇聯也加入會議並表示完全贊同《波茨坦公告》的決議。當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決議而投降,如此一來按《波茨坦公告》的原則而言:日本的主權範圍被明確限定在北海道、本州、四國和九州本土四島,至於其它小島的歸屬則完全取決於由中、美、英、蘇等國組成的盟軍認定。

1945年7月沖繩戰役結束後美軍已實際佔領琉球群島,然而這時美國的心態已悄然發生改變——本來此前盟軍是有一個戰後對日本的佔領方案的,然而美國出於遏制蘇聯的戰略目的打算獨佔日本。隨著美蘇冷戰格局的日益明朗,美國對日本的態度由打壓開始向扶植轉變——1951年9月4日美國請了52個國家在舊金山同日本簽訂了和平條約,因此這一條約被稱為《舊金山和約》,美國刻意將中、蘇等國排除在外,值得注意的是:《舊金山和約》不僅排斥當時已然成立的新中國,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也被排除在外。就這樣美國在揹著中國的情況下同日本達成和約,其中第三條規定: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琉璜列島)及衝之鳥礁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這樣一來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日本本土之外的離島由聯合國託管,實際處於美國的佔領管治之下。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也就是說這四大島沒有爭議,肯定是歸日本所有,但是其他的地方歸屬則要由盟國間商量,其實也就是由美國人自己決定,美國說要給誰的話,那就是誰的。最後美國人覺得還是給日本合適,那琉球就沒二話了,成了日本的囊中之物。那時候的日本已經跪倒在美國大兵的腳下,成了美國人忠實的奴才,作為主人給這個奴才一點好處也是應該的,尤其是這個彩頭在美國人看來是垃圾無用之物,扔給誰都可以,按照人性自然是扔給最聽話的狗了!


帝國曆史觀察者

關於琉球群島歸日本問題,是國民黨蔣介石被日軍打怕了,琉球是蔣介石不要而不是日本不歸還,當時美國政府曾幾次向蔣介石提到琉球歸還問題,但蔣介石隻字也不敢提琉球二字,如果蔣介石要回琉球,老蔣害怕日本將來報復中國,最終在美國的操控下有日本管控琉球,隨時間推移紀而演變為日本國土,琉球就這樣不明不白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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