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欠債父母需要負責任嗎?

夕陽234

一鍵代償觀點:一般情況下父母無須負責,個別情況則需要由父母負責。

可能大部分時候我們對“父債子償”的話題討論多一些,從法律角度來說,子女是沒有義務替父母償還債務的,這似乎聽起來有些不近人情,但是這就是法律規定。不過可能很少人會去考慮“子債父償”的問題。因為,絕大多數情況下父親都會為子女償還欠款,不過法律規定可不是這樣的。

首先來說就是“未成年人欠債”,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個債父母是不用還的,因為“債”是一種合同關係,而未成年人顯然是不具備簽訂合同的能力的。所以,如果是未成年人欠的債則屬於無效合同,那麼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甚至來說對方還有可能涉嫌到欺詐行為。所以,這種情況下父母顯然是不需要為兒子欠債承擔責任的。

然後來說兒子是“精神有問題的人”然後負債了怎麼算,雖然這時候兒子成年了,但是因為其精神原因導致其無民事行為能力,那麼這就要分情況來進行認定。其主要取決於對方是否知道你兒子有“精神問題”。

從法律上來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需要承擔民事行為責任的,如果因為其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其監護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明知道你兒子有精神問題,還執意跟他欠債務合同,那麼這就是無效合同。說現實一點,如果正常人一看就知道對方精神有問題,那你還跟他籤合同,顯然是不公平的。

但是,如果對方不知道你兒子有精神問題,也就是說,你兒子的精神問題是間歇性的,並且恰巧在簽訂合同期間是正常的,而事後忘卻了,那麼其父母作為監護人來說,還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這時候,其父母就應該為兒子還債,原因就是沒有盡到監護職責。

當然,如果兒子是正常人,並且也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麼這時候其所欠債務就應該由他自己承擔,父母也是沒有責任和義務為兒子還債的。這和父親欠債不應該由兒子來還是一個道理,畢竟雙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也就是相對獨立的個體,是應該一人做事一人當的。如果債主強行討債,那麼也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的。


一鍵代償

1、問題所描述的“兒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應當由其單獨享有並承擔。其個人所負的債務,及造成的損害,應當由其個人使用其個人財產獨立償還,父母沒有法定的償還義務。

2、問題所描述的“兒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個人的借貸,鑑於其對於自身所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後果毫無認知,此種情形下的借貸,依法屬於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相對人如果明知對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仍然借錢,所造成的損失由相對人自行承擔。

3、問題所描述的“兒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形下,其個人的借貸,必須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的發展相適應,超出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對借貸應有的認知部分,應當由其法定監護人追認,未經追認的,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實施的借貸民事法律行為屬於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相對人明知借出如此鉅額財富超出該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該借貸行為應有認知,仍然為之,無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是其監護人,依法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4、問題所描述的“兒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的情形下,其個人給國家、集體、他人造成的損害,由其父母或其他負有監護義務的監護人承擔賠償損害的責任。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盡到監護義務的,依法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的,從其個人財產之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補充,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1條、12條、13條、14條、16條、17條、18條、69條、70條、89條、90條、108條、133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1條


私律

兒子欠債需要父母償還分二個層面,如果沒有結婚在一起生活,無論什麼原因欠債都應該由父母幫他還清債務,必競他們在一起生活,如果結婚成家不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父母沒有義務幫他還錢,因為他已經獨立生活,只能說父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以幫還或借給他,以免讓債主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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