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要徵20%個人所得稅?徐州投資客要完蛋?

二手房要徵20%個人所得稅?徐州投資客要完蛋?

這個消息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那麼對於那些手握眾多投資房產的人來說,盈利會大幅降低。

現在的情況是全國多數地區(除北京、東莞等個別地區),對於二手房轉售所稅的個人所得稅,是交易全額的1-2%徵收的。

但是這種說法也並不是空穴來風,早在1994年就有稅法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包括房產。但是為什麼全絕大多數城市為什麼沒有選擇執行呢?

因為在1999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其中有很重要的兩條:

1.為鼓勵個人換購住房,對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

2.對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承免徵個人所得稅。

第一條看著是不是很熟悉,有點像限售的反方向版,逼迫你在出售房屋一年內要立馬購房,不買的話請交20%個人所得稅但是此條在2010年9月底,財政部,國稅總局,住建部通知規定:對於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第二條就是流行至今的滿五唯一政策。

有人會問那為什麼我現在所交的個人所得稅不是20%呢?那是因為在2006年7月,國稅總局下發《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稅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兩種徵收的方式:差額的20%,總額1-3%。

2013年,全國房地產市場,處於短週期的繁榮階段,尤其是一線城市的強二線城市房價上漲明顯。2013年2月先出臺了國五條,後又出臺國五條細則。其中包括二手房轉售的個調稅,從嚴按差額的20%徵收!出現了不少現在也在實行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四條是:1.對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購政策。2.去槓桿,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可以自行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和貸款利率。3.強調對於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轉讓所得的20%計徵。4.增加商品房土地的供應,要求開工,竣工等其他建造條件。

國五條細則公佈之後,全國二手房市場立即出現了恐慌情緒,部分人急於在新政實施之前賣掉“差額”較大的房子。

比如,一套房子,十年前購買的,總價20萬,當前總價升值為120萬。那麼:按原來的徵稅方式,轉售時按總額的1-2%徵稅,也即納稅2-3.6萬元。按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差額的20%徵,則納稅為20萬!誰都不想多繳納這麼多的稅。於是,為了避稅,很多人爭取早點籤合同,這樣可以按照原稅率交稅。2013年3月,很多一二線城市的二手房成交量暴增。但是關於這次20%的房產個人所得稅計徵的國五條由於處在換屆之際,似乎地方政府落實的積極性並不大。只有在北京實行,但是符合滿五唯一政策的繼續減免。

那麼政府如果重申20%的房產個人所得稅計徵,會不會真的實行呢?我們來分析下實施可能性:

1.當前全國部分地區樓市仍偏熱,5月,針對近期部分城市房地產市場出現過熱苗頭,投機炒作有所抬頭等情況,住建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抑制投機,需要有更好的調控工具,而20%徵個稅,是那一抽屜調控選項中的一個。

2.現在很多過熱城市使用了限售,限貸,限購,公證搖號等調控工具,但是沒有一條是關於稅收的,我們的購房契稅優惠政策還在實施,而房產稅也遙遙無期,這時候會不會出來一個這樣的政策起到一個過渡作用呢?

3.當年沒有實施20%房屋個稅的原因之一就是: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不聯網。你多少錢買的房子無法在網上或者共有數據庫中查到,這也使得稅務部門,查找當初購買房產的真實價格,無法計算差價徵收。但是現在各個部門聯網已成常態,通過網籤價格,銀行貸款價格,完全可以查到這些信息了。

4.很多地方政府負債嚴重,而且現在優質土地是越來越少(雲龍區基本無地可賣了),政策需要還不允許出地王,在房產稅遙遙無期的情況下,其他地方多收點交易方面的稅,不僅可以使樓市降溫,還可以多增加政府收入,何樂而不為呢。

很多調控手段都是使用上輪調控的方法,這次拿出來打上幾個補丁繼續使用,如果這個時候不來點不一樣的,越調越漲的情緒也會在大眾蔓延。所以不管這條微博是真是假,但是對於現在過熱的房地產投資,我相信肯定會起到明顯的降溫作用。

二手房要徵20%個人所得稅?徐州投資客要完蛋?

最美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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