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養老服務體系讓老年人生活更幸福

和全國一樣,人口老齡化也是榆林正在面對和必須解決的問題。2017年,市委將養老服務工作作為“十大戰略課題研究”中民生課題的子課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經四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七次會議研究通過的《榆林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勾勒出了未來幾年我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方向、任務和目標:全面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智慧化”的養老服務體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9643”養老服務總體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務,4%的老年人在養老機構接受服務,不少於3%的老年人享有養老服務性補貼,努力讓包括特困人群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在內的全市每一個老年人都有幸福晚年。

1、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提質增效和體制改革。健全市、縣、鄉、村四級基本養老服務網絡,實施福利院、敬老院等託底保障性養老服務機構基礎設施改造升級。此外,公辦養老機構還要在承擔特困供養人員集中供養任務、並將資源向失能半失能老人傾斜的同時,向周邊社區和農村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鼓勵社會資本以承包、租賃、聯營和合作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通過“公建民營”等先進的管理理念和運作模式,不斷提升我市養老服務業整體經營管理水平。

積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深化養老服務業改革,放寬准入條件,降低准入門檻。鼓勵採用公益創投、委託運營、特許經營、民營公助、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企業和專業組織。鼓勵個人興辦家庭化、小型化養老機構,培育一批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型的養老服務機構。

2、力爭到2020年,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80%以上的農村社區

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市縣區在制訂城市建設規劃時,要合理規劃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站等養老服務設施。積極支持和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提供養老服務。

運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發建設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障等信息對接,為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緊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務預約等個性化服務。採取購買、置換、新建和租賃等方式,加快推進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建設,鼓勵和支持老年協會、家政公司和物業公司等通過多種方式開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為本社區及相鄰社區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將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規劃,力爭到2020年,農村互助幸福院覆蓋80%以上的農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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