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二手菸」,河北19歲姑娘狀告中鐵哈局,要求取消列車吸菸區勝訴,你怎麼看?

年方二吧

這一案例的勝訴,有兩點值得肯定:一是19歲姑娘敢於狀告哈鐵局,彰顯年輕一代人的法律意識的增強;二是北京鐵路運輸法院能夠判決哈鐵局敗訴,也彰顯了法制建設的進步。因此,我們要向河北這位19歲姑娘表達敬意。

從這起案例的勝訴時機來看,是在國家在公共場所多年全面實施禁菸基礎之上,才具備了勝訴的可能性,再加上國家法制建議日趨成熟理性,基於這兩點,才為勝訴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所以,被稱為“普速列車無煙訴訟第一案”絕對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義。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類似普速列車上明明張貼禁止吸菸標誌,大家卻都無視其存在的現象,這主要源於大眾的慣性思維,別人都這樣做,我也可以心安理得那樣去做,結果導致和種規定形同虛設。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明知不可為,而偏去做的現象,會逐漸消失。但是前提是總需要有像河北這位19歲姑娘敢於去和不良行為、規定叫板的勇氣,這既是對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同時又兼具社會責任感的浩然正氣。

當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時,人人都開始重視合法權益,並進行合理維護合法權益時,才能說明社會開始逐步走向成熟與理性。但願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都能夠像這位姑娘一樣,敢說敢做。


韓國成老師

案件簡介:

2017年6月,大學生李某乘坐K1301次列車從北京站到天津旅遊途中遭遇二手菸,向相關部門投訴無結果後,李某向北京鐵路運輸法院起訴負責K1301次列車運營的中鐵哈爾濱局公司,要求被告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菸區,拆除煙具並禁止在K1301次列車內吸菸。2017年12月27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2018年6月25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認為,中鐵哈爾濱局公司設置吸菸區、擺放煙具的行為,影響了旅客的乘車環境,不僅影響李某的身體健康,還會對其他乘客的出行環境和身體健康產生影響,與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不符,違反了承運人的從合同義務。判決中鐵哈爾濱局公司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菸區並拆除煙具,駁回李某要求中鐵哈局公司承擔精神損害賠償金、公開賠禮道歉等訴訟請求。

案件分析:

一、李某訴中鐵哈爾濱局公司一案屬於公益訴訟。此事見諸媒體後,我一直跟蹤此案進展,並瞭解案件相關人士情況。李某的叔叔為控煙志願者,從事法律工作,曾因控煙問題起訴諸多單位,李某叔叔借侄女名義提起公益訴訟可能性最大。律師要提起訴訟,自己應是利害關係人,律師作為原告在訴訟中不享有律師執業權利,律師借他人名義起訴,訴訟過程中可以享受法律賦予律師的權利。

二、鐵路局在普速列車車廂連接處設置吸菸區於法不符。《哈爾濱市防止二手菸草煙霧危害條例》第七條第(十)項 禁止在公共電汽車、出租汽車、軌道交通車輛、客渡輪、火車、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其售票室、等候室等場所吸菸或者攜帶點燃的捲菸、雪茄、菸斗。第二十三條 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且不聽從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勸阻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罰款,並責令其停止吸菸或者離開禁止吸菸場所。

三、鐵路局在普速列車車廂連接處設置吸菸區屬於無奈之舉。

我國大約有3.5億吸菸者,每百名中國人中大約有30個吸菸者。突然停吸或減少香菸,吸菸者在24小時內至少會渴望吸菸、煩躁、憂鬱、精神難以集中、不安定、頭痛、昏昏欲睡、胃腸功能失調等種種不適的症狀。

K1301次從北京至滿洲里全程運行時間需要33小時45分,北京至天津運行時長約1小時45分鐘。普通列車在車廂兩側連接處設置吸菸區吸菸,考慮到普速列車站與站之間行駛時間過長,犯煙癮的個別旅客隨意在車廂內吸菸。醉酒駕駛機動車,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每年仍有十幾萬人被追究刑事責任,2017年被審判追究刑事責任有130822人。列車上吸菸處罰規定遠不如酒駕醉駕處罰嚴厲,犯煙癮的違法後果不足以抑制吸菸衝動。鐵路取消吸菸區並不能杜絕列車上旅客在車廂兩側連接處吸菸行為,鐵路列車員也不會難為老菸民,只是勸解他們注意別影響其他旅客。

四、普通列車全程禁菸,必須有法律措施保證。《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十四)項規定,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等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法律應當修改為,在列車上違反禁止吸菸規定的,列車應強制終止其繼續乘車旅行,才會遏制有錢任性的菸民。


429方寸世界

(寫這篇回答,我已經準備好挨噴了)首先要表達對女孩的敬意,她做了很多人敢想卻不敢做的事情。



這起全國首例,讓我們看到了公民法制意識的提高,同樣也看到了法制的進步。

在此次事件中,女孩因為忍受不了二手菸,為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出了訴訟,最後獲得了成功。從某種意義上可以給很多被動吸二手菸的人一個積極的示範。


二手菸的危害很大,以前在看展覽時對這個數據感到震驚:據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估算,我國有3億吸菸者,還有4億被動吸菸的受害者。據說我國的菸民佔世界菸民總數的三分之一。 而吸菸致癌已經被公認,很多肺癌患者都是資深菸民。另外,吸菸者患口腔癌、心腦血管疾病的概率要遠高於不吸菸的人群。

現在,我身邊已經有很多年輕人開始戒菸或者有意識地減少吸菸。



“飯後一支菸,賽過活神仙”對於某些菸民來講,吸菸的快樂無以復加。但對於其他被迫吸二手菸的人來講,煙霧繚繞的嗆人感覺幾乎令人窒息。希望那些喜歡在公共場合吸菸的人多學會換位思考,不要把自己的舒適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別拿煙癮說事兒,我身邊成功戒菸的人多了去了。

同一輛列車裡會有不吸菸的人群還有孩子和婦女,儘管有所謂的吸菸區,但完全做不到真正的密閉,而且有很多菸民並不自覺。試想一下,菸民在老婆孩子面前都會有所收斂,或者躲到室外去抽菸。換位思考下,在火車上吸菸是不是同樣影響到其他人的老婆孩子呢?現在動車上已經禁止吸菸,我想列車也應該跟進。


有人提出可以在火車上設立特殊的吸菸區,例如把一截車廂完全封閉,甚至可以安裝排風裝置和空氣淨化器。菸民想要在火車上抽菸,可以直接購買這種特殊票,當然,裡面也會附加不菲的費用。看你是真的煙癮厲害,還是願意花錢消費。大家認為這種提議是否可取?


夜雨如書

這個案子顯然具有風向標意義,我強烈支持這個女孩起訴的行為,我強烈支持法院一審判決!希望此案能夠將公共場合的禁菸效果提升到更高的臺階!

人人都有一定的權力和義務,吸菸者有吸菸的權力,不吸菸者也有不受過度侵擾的權力,在私人空間與公共空間由於相關方不同,因此權力的邊界肯定不一樣!在私人場合能做的事到公共場合未必可以,一個人的權力有很多種,在公共場合人與人之間的利益發生衝突時,我們需要先保障優先級高的權力!就我們的立法精神而言,生命權高於一切,其次是健康權,最後才是其它權益,這一點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公共場合之所以禁菸就是基於這一點考慮!

權力的邊界在哪裡?怎麼確保這個邊界落到實處?此案能夠給我們帶來一定的思考,禁菸要不要立法之所以存在爭議就是因為這個邊界在哪裡存在爭議,雖然國家衛計委曾經提交過一份立法草案,但是該草案目前還不是正式法律,就全國範圍來看不同地區設定的邊界是不一樣的,目前真正適用的法律是各地自行出臺的地方條例,另外即使是已經立法禁止的地區,在如何執法上也是存在差別的,之所以差別會存在是因為在怎麼確保這個邊界落到實處方面存在爭議!

這個邊界如何設定、這個已經設定的邊界如何維護?都是我們的立法者和執法者必須深思熟慮的事,不同的歷史時期大家的觀念不同,因此不同的歷史時期這個權力的邊界位置不一樣,不同的歷史時期執法者的觀念存在差異,因此不同的歷史時期維護這個邊界的做法也有區別,在依法治國這個大背景下,此案對於這兩個問題在我看來都給出了一個具有積極意義的解答!這個趨勢至少是我喜聞樂見的!

此案為何這樣判?它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起訴人的起訴理由:

首先該趟列車安全須知裡寫明瞭“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菸”,但車上卻設了吸菸區,對於抽菸者也沒有工作人員進行勸阻,說明列車作為承運方並沒有將該須知落到實處,沒有履行好承運人的義務。

其次雖然全國範圍內就哪些地方該禁菸、禁菸該怎樣禁沒有達成共識,但是該車行駛在北京和天津轄區時需要遵守該區域法律規定,在北京和天津均有相關控制吸菸條例,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菸已經違反兩地相關法律,該趟列車的管理單位並沒有履行好管理責任。

被告中鐵哈局的抗訴理由: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的理由:

1:被告並沒有履行好承運人義務:

“承運人的義務既包括將旅客安全運送到目的地的義務,也包括提供與列車類別相適應的良好車內環境的義務。”中鐵哈局公司設置吸菸區、擺放煙具所默許的吸菸情形的發生必然會導致車內環境質量降低。並且中鐵哈局公司張貼在列車內的安全須知明確記載“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菸”,表明該列車是“全車禁菸“的,承運人也有義務對吸菸行為予以勸阻。因此,判定中鐵哈局公司設置吸菸區、擺放煙具的行為違反了承運人的義務。

2:旅客身體健康不受侵害的權力高於吸菸者的吸菸權益:

吸菸是吸菸者的自由和權利,但自由和權利不是絕對的,不是沒有邊界的,相對於室外公共場所,列車是相對封閉的公共空間,當權利發生衝突時,需要考慮權利在法律價值體系中的位階,本案中,旅客身體健康不受侵害的權利應高於吸菸者的吸菸權益。


中國的菸民基數很大,法律法規出臺的目的也是為了改善社會環境,也是為了更好得服務大眾,任何事都是宜疏不宜堵,非菸民的權益要保護,菸民的權益同樣需要保護,我們不僅僅需要明確公共場合的權力優先級,也要想辦法改善配套設施減少這種權益的衝突,個人認為公共場合的確需要禁菸,但公共場合也有必要考慮多設置一些能夠給菸民解決煙癮的場所,只有這樣才是皆大歡喜的局面!


心安理得君

為什麼旅客不選擇關門,因為車廂味道比煙味更難聞,但旅客投訴旅客無用。這次哈局和工作人員是背鍋俠。所以以上所說通過臺不屬於公共區域,他的名字就是吸菸區!

說一下沒有煙霧報警需要人為監管。那麼列車工作人員最有執法資格的只有乘警,18節車廂從頭走到尾需要20分鐘左右,並不是乘警需要隨時在車廂執勤的。監管和談到位?列車員監管只能說在繁忙的工作中未必有時間監管旅客吸菸,處理不得當換來的更多德旅客投訴。列車員監管更是天方夜譚。

沒有更好的設備和人員監管下一味強調禁菸,那麼列車的衛生間就是吸菸區,煙味更消除不出去,現在改造車體和新車體衛生間不在設有玻璃。吸菸的都去衛生間最可怕的就是大量人員佔用衛生間,人生三急有一急有可能就消耗在你的自己褲子裡。

禁菸要理性,我不希望吸菸旅客都集中在衛生間,也不希望需要的衛生間的旅客沒有衛生間可用

另外出行方式多樣化,高鐵動車➕飛機全程禁菸

很多管理部門從企業到政府都喜歡一刀切,因為他們不需要更多的論證,解決一件事平息一件事就可以。但是吃瓜群眾不去合理分析一件事那麼吃虧的只有你自己。

另外我想說一聲吃瓜群眾你隨便說了一句支持禁菸,你們真的想到了有多麼可怕的後果嗎


感激關注

每個人,都有吸菸的權利,也有不吸菸的權利。主要問題在於,別讓自己的行為,影響到他人。

普通旅客列車,兩節車廂的連接處,似乎是可以吸菸的,可是,車廂門不關,煙就會飄進車廂。去年我從北京坐普通列車到塘沽,一路上,基本處於煙霧包圍之中。因為總有人去車廂連接處吸菸,而且從不關門。

普通列車全面禁菸,可能有難度,畢竟有人喜歡吸菸。不妨學學其它國家的做法,把車廂分為可吸菸與不可吸菸。您喜歡吸菸,就坐在可吸菸車廂裡。問題不就解決了。


星爺說車

河北19歲的姑娘告狀中鐵哈局,要求取消列車吸菸區勝訴,我來說一說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我對吸菸和這個女孩的動機持兩種不同的態度。

我個人很討厭別人在公眾場合吸菸,不僅僅是煙味大,更重要的是二手菸對周圍人的身體傷害很大,所以我覺得大家抽菸的話還是去專門的吸菸室比較好。而火車上有專門的吸菸區該女孩為什麼要去告人家,為什麼要被禁止。

所以我覺得這個女孩是有一定動機的,為什麼這麼說?第一,一般一個還沒有進入社會的女孩是不會冒這麼大的險去告中鐵哈局;第二,該女生只是出去旅遊,也只是坐一兩次這個車,為什麼就不能忍受;第三,我不相信這個女孩是第一場坐火車,也不相信她是最後一次坐火車,那如果以後她還要坐火車的話還會告人家鐵路局嗎?可想而知是不會了,所以這個女孩有什麼想法,我們也不知道。


以上觀點僅為個人想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我是王大貓。喜歡大貓的可以關注一下啦!

大貓聊三農

事件回顧:

19歲女孩起訴哈爾濱鐵路局,要求被告賠償購票款102.5元、律師代理費3000元;精神損害賠償1元;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菸區,拆除煙具;禁止在K1301次列車內吸菸;賠禮道歉。

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判決,哈爾濱鐵路局在判決生效30天內取消k1301次列車的吸菸區標識及煙具,考慮到拆除的具體經濟成本和可能對車廂本身設施造成損害,允許採取變通措施,如採取對煙具遮擋、封堵、張貼封條等方式。駁回李晶的其他訴訟請求。

先來看看網友的評論吧:

  1. 支持女孩做法,誰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坐滿是煙味的車啊,連自己孩子的健康都不顧及。


  2. 覺得這姑娘沒見過世面,書讀的太多了,進入社會一定會吃虧。

  3. 噴女孩的都是菸民,像我們不吸菸的,反手就是一個贊,抵制二手菸。

  4. 女孩做的太過了。乘普通列車都是普通人,就喜歡吸口煙,要不一天半的火車怎麼熬?

  5. 普通火車連接處本身就四處漏風,有煙味一會就散沒了。

  6. 怕吸二手菸去做高鐵啊,想出名想瘋了。

  7. 怎麼不去告菸草公司,把吸菸源頭掐滅。

  8.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大可選擇其他出行方式。

  9. 強烈要求女人在公共場合不能噴香水,太刺鼻難聞了。

看網友們的評論,大多數還是持否定態度,認為女孩小題大作,做法不符合現實情況;也有部分網友支持女孩;當然,還有要求不讓噴香水的......確實一些香水聞多了刺鼻,不過偶爾有點香味,還是比聞著汗味好一百倍。

公共場合禁止吸菸的規章條例確實沒有執行到位,二手菸危害也應重點管理

30年前養個孩子都是隨便養,大人就更無所謂了,而現在人們觀念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發生了很大變化,健康越來越被注重。二手菸害處很多,並且都彌散在空氣裡,人又不得不呼吸,從而被迫“受傷害”,所以很多公共條例都有禁菸的規定。普通火車禁止吸菸是應該的。

目前多數普通快車可以在車廂連接處吸菸,想法是可以讓煙味快速散掉。但其實連接處的空氣流動並不是很好。夏天還好有空調,空氣從空調進從連接處出,這樣煙味多數可以散出車外;而像冬天或者其他時候,風的流向一般從連接處來,從下一個連接處走,像是穿堂風,基本上一個人在連接處吸菸,一車廂的人要吸5分鐘二手菸。

而且很多菸民也表示,自己也不喜歡吸二手菸,一般的操作是看到別人吸菸,自己為了不吸二手菸也點一根.......

從實際情況分析,煙難禁。關鍵點不在是否禁菸

香菸的普及並不像零食廣告效應,香菸本身也不是如咖啡一樣的消遣品。對香菸的依賴在於其能夠緩解壓力,香菸的普及更要歸功於戰爭與利潤。

在二戰,戰士們面臨死亡的壓力,能舒緩精神的只有家人的照片與香菸,所以國外士兵都有吸菸的習慣,戰爭打完了,士兵回家後,香菸也就大量的普及開來(二戰希特勒戰敗,有一點原因是他不允許士兵吸菸...)

在現在,人們壓力還是很大的。前一陣頭條也報道,30歲男子喝酒後痛哭,因為父親重病,家庭難以支持,男子只能在家人看不見的地方,藉著酒精發洩。所以禁菸,就要減少人們壓力,可現實而言,房地產,菸草產業都是納稅大戶。

經常坐車的人知道,做普通火車的人,多數是來往不發達地區,多數是務工人員,壓力大,從而多數都是菸民。高鐵雖然發展快速,但站點都設在地級市或者經濟發達區域,一些縣城的遠程出行還是要依靠普通火車。普通火車多數價格便宜,一些長期務工人員好不容易攢出假期,也因為老家有普通火車,都會選擇做火車。漫長的長途旅行,沒啥娛樂活動,也只可以吸兩根菸。火車的吸菸行為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女孩的做法不能說不對,也不能說做得好,只能說,這種方法還不夠好。

不能說有矛盾就立馬打死不符合理法的一方,可以嘗試在火車內設立吸菸室,或者加裝大功率的抽風機,合理導向空氣流通,將煙味散掉。高鐵雖然禁菸,菸民都會趁著車停的時候,趕快出車抽一口,然後再上車。

中國擁有目前世界上最完善的製造業體系,解決二手菸矛盾,更應該靠科技、靠方法,設立吸菸室,加大排風等。相信未來會有更完善的解決模式與方法。


電音PUNK

對於這位剛步入大學的學生來說,能夠憑藉自己的那股韌勁和一己之力勝訴,真是佩服,她的執著終於“贏了”;雖然我個人並不吸菸,但是個人認為在綠皮車上設置吸菸區並不是說不可行,很多事情是欲速則不達,要結合實際情況。

首先,綠皮車不像那些高鐵和城際軌道只要幾個小時的時間就能夠到達目的地,如果有乘坐過綠皮車的朋友應該深有體會,這是一種漫長的旅途,漫長到讓你足夠思考人生;我大學剛畢業那會到錦州工作,坐的硬臥還是上鋪,三十個多個小時啊,我自己一個不抽菸的人都覺得難過,在這麼狹小的車廂,何況那些菸民呢?

其次,為什麼會在這麼多公共區域要實行禁菸呢?這是為了大家的健康著想,畢竟二手菸對身體有害,但是為什麼又要在各種公共區域設置吸菸區呢?例如車站候車間不能夠吸菸,但是卻有吸菸區;這是因為還有廣大的菸民朋友,難道讓他們全部到站外去吸菸嗎?

這位女孩子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具體實施起來的時候卻要看實際的情況;難道這麼多的菸民說戒菸就是馬上能夠戒掉的嗎?像我父親爺爺那一輩人,吸菸幾十年了,說戒菸都是花了很長時間才戒掉的;而且吸菸也是公民的自由選擇,禁止在公共區域吸菸這個是好的,照顧到了那些不吸菸的朋友,也照顧了它們的身體,但是也要照顧到吸菸的朋友,所以才有了吸菸區,這更是考慮到了完全禁止吸菸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覺得在綠皮車上設置吸菸區有必要,只是要考慮實際情況,儘量把吸菸區設置到遠離乘坐區的位置;這樣不是更好嗎?既不影響乘坐,又不影響菸民朋友,兩全其美,否則會適得其反。

感謝各位讀者朋友的閱讀,大家對於這位女大學的做法怎麼看?你覺得應該綠皮車上應該設置吸菸區嗎?

歡迎大家的關注和發表的自己的看法一起討論!


生活小世界

事情要從2017年6月9日說起。剛考入大學的李晶從北京乘坐哈爾濱鐵路局運營的K1301次列車到天津旅遊,但一上車就聞到車廂內濃濃的煙味。

李晶發現,雖然乘客是在車廂連接處的吸菸區吸菸,但煙味瀰漫到整個車廂,列車上不但無人勸阻,且列車工作人員也有吸菸行為。

李晶認為,列車上安全須知裡寫明“禁止在列車各部位吸菸”但車上卻又設有吸菸區並放置煙具(菸灰盒、菸灰缸),這並不合理。於是向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督管理司反映上述問題。

然而從國家鐵路局到衛計委,結果都是“不屬於受理範圍”、“不屬於監管範圍不予受理”。

投訴無果,李晶以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為由,將哈爾濱鐵路局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購票款102.5元、律師代理費3000元;精神損害賠償1元;取消K1301次列車內的吸菸區,拆除煙具;禁止在K1301次列車內吸菸;賠禮道歉。

這起引發廣泛關注的公共場所“無煙訴訟第一案”,於2017年12月在北京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李晶一方認為,列車禁菸是大勢所趨,即便是在車廂連接處吸菸,二手菸也會對非菸民乘客造成影響。

而鐵路方面則表示,在高鐵動車等行程較短的列車上,已實現全程禁菸。

在普速列車、長途慢車等“綠皮車”車廂連接處設吸菸區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是對菸民乘客“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昨日(6月25日)下午,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由於要準備考試,李晶沒有到達法庭,其代理律師出庭。

法院審理後認為,哈爾濱鐵路局在列車設立吸菸區等行為,違反承運人義務,需承擔相關責任。對於李晶提出的在k1301次列車取消吸菸區、拆除煙具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最終,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判決,哈爾濱鐵路局在判決生效30天內取消k1301次列車的吸菸區標識及煙具,考慮到拆除的具體經濟成本和可能對車廂本身設施造成損害,允許採取變通措施,如採取對煙具遮擋、封堵、張貼封條等方式。駁回李晶的其他訴訟請求。

眾所周知,如今在高鐵動車等行程較短的列車上,已實現全程禁菸。而在普速列車、長途慢車等“綠皮車”車廂連接處,卻還保留著吸菸區。

雖然給一些菸民提供了便利,但所產生的“二手菸”問題的確不容忽視。長久以來,雖然很多人對此多有詬病,但遲遲沒有人提出反對意見。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19歲的姑娘,用力說出了很多人心聲:拒絕“二手菸”,人人平等。即便是普速列車,也不應該讓乘客無條件接受“二手菸”的危害!河青君不禁要為姑娘拍手叫好!

事實上,近些年來國家也在制定和晚上相關法律,限制和制止公共場所的吸菸行為。正如李晶說的那樣,列車禁菸應該是大勢所趨,而不應該以高鐵和普速進行區分。之前的設施和規定也不能一成不變。

此次乘客告贏鐵路部門,讓我們看到了希望,希望今後能夠繼續推進這一舉措,在全國所有高鐵線路上加大禁菸力度,保障更多人的健康權,讓乘客今後能夠舒適出行,安全出行!

文/河北青年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