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行唐司機,北京發布重磅新規:辦進京證將限次數,每車每年最多12次!

全体行唐司机,北京发布重磅新规:办进京证将限次数,每车每年最多12次!

昨天(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發佈。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埠載客車輛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

全体行唐司机,北京发布重磅新规:办进京证将限次数,每车每年最多12次!

據瞭解,目前在北京,每天進入六環路範圍內行駛和停放的外埠號牌車輛數量已經突破70萬輛,而真正長期在京行駛的外埠車輛要遠超過這個數字。綜合考慮外埠車輛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剛性需求和城市綜合承載力的客觀約束,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發佈。

為了控制以異地上牌長期在京使用方式規避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車輛,確保機動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緩解城市道路交通運行壓力和停車資源供需矛盾,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此次《管理措施》規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地牌照的載客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六環路和通州以外的區域,由各遠郊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埠號牌的載客汽車憑進京通行證通行的區域。

通告全文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長期在京使用方式規避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車輛,確保機動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緩解城市道路交通運行壓力和停車資源供需矛盾,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經市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日起,對在本市部分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採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側左下部(通過“北京交警APP”辦證的,需自行下載打印)。

二、每輛車每年最多辦理進京通行證12次,每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範圍。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在上述範圍內支路等級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據停放天數相應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通行證的天數。未辦理進京通行證或進京通行證超過有效期,進入上述範圍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三、下列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進入上述範圍內行駛,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

(一)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省際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遊客運汽車;

(二)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上述範圍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誌,並通過增設、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間視頻監控資源,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五、上述範圍以外區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由各遠郊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劃定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憑進京通行證通行的區域。

六、《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汙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發〔2014〕29號)中關於載客汽車的交通管理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NEWS

相關問題解答

問:為什麼要限制辦理進京通行證的次數?

進京通行證是外埠號牌車輛臨時來京在北京市部分區域內行駛的憑證。多年來,這項管理措施為確保首都安全、保障進京車輛符合環保標準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6年以來,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通過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方式進一步提升了申請辦理進京通行證的便捷性。但是這一便民之舉也促使辦證數量迅猛增長,目前日均辦證數量已突破13萬張,平均每週辦理91萬張。根據對近12個月的數據分析,約70.9萬輛外埠號牌車輛連續辦理進京通行證長期在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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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監測和調查,近年來部分北京市常住人口為規避小客車調控政策轉而在外省市登記上牌,月均超過3000輛,嚴重影響了北京市機動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目前,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車輛中外埠客車佔比高達10%;五環路內居住區停放車輛中外埠客車佔比為5%至13%,五環路外已達到15%至29%。外地車本地化的情況已十分突出,越來越多的外埠號牌客車長期佔用北京市道路資源和停車資源,不僅加劇了交通擁堵、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運行壓力,也使得本已十分緊張的停車資源更加緊缺,同時還增加了機動車尾氣汙染。最新一輪細顆粒物(PM2.5)來源解析研究成果表明,機動車等移動源在本地排放中的佔比明顯上升,已高達45%,是上一輪解析結果(佔比31.1%)的1.4倍。

因此,綜合考慮外埠號牌車輛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剛性需求和城市綜合承載力的客觀約束,決定採用限制辦理進京通行證次數的方式,加強進京通行證管理。

問:措施是否會對外埠號牌車輛正常來京帶來不便?

這次出臺的管理措施對於正常臨時來京辦事的人員沒有影響。《通告》規定,每輛外埠號牌車輛每年可以辦理12次進京通行證,根據實際需要,既可以連續申辦,也可以每月或不定期申辦。進京通行證每次最長有效期為7天,每輛車每年可以在辦證範圍內通行的時間為84天,佔全年時間的23%,可以滿足臨時來京辦事、旅遊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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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限制辦理進京通行證的法律依據是否充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本市根據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和本市大氣環境治理目標,對機動車實施數量調控”;第七十一條規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在一定區域內採取限制機動車行駛的交通管理措施。”

因此本《通告》內容符合法律精神,法律依據充分。

問:在中央大力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政策背景下,加嚴進京通行證等交通限行措施是否會阻礙交通一體化發展?尤其是在“副中心與北三縣要協同發展、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的要求下,把通州全境也納入辦證範圍會不會限制了兩地發展的融合?

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的核心是“打造軌道上的京津冀”,將以北京、天津、石家莊三大核心城市為鼎足交通樞紐,以密佈環繞區域內的高鐵、城際、市域鐵路線路為骨架,逐步實現區域內各地級市、縣級市之間的串聯和銜接,並將一些偏遠區域納入到京津冀區域快速鐵路交通網,以“公交化”服務助力京津冀一體化。

北京城市副中心承擔著示範帶動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推進區域協同發展的歷史責任,該區域將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導的內部和對外綜合交通體系,打造以不同層級軌道為主、多種交通方式協調共存的複合型交通走廊,以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客運樞紐為節點組織城際交通和城市交通轉換。

由於在地域上與廊坊北三縣地區相接、互動性強,過境交通需求旺盛,因此更需要堅持公交優先,疏堵結合。比如,為滿足北三縣居民的通勤需求,在已有10餘條公交線路的基礎上,今年初又開通三條常規公交線路連接北三縣重點居住區和地鐵6號線潞城站,極大地方便了換乘軌道交通進入城區,日均客運量達到4500人次,大部分通勤人員用地面公交接駁地鐵的出行方式替代了開私家車,潞城地區停車混亂局面得到根本解決。下一步隨著副中心軌道線網的建設和地面公交線網的優化,必將會促進兩地更高質量的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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