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五统筹五结合”强力推进市县巡察

晋城七届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初步构建了以“五统筹、五结合”为主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巡察监督成效日益提升,“尖兵”“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一是统筹规划指导,做到统筹与自主相结合。晋城市委统筹谋划市县巡察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晋城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对市县统筹巡察对象、巡察方式、巡察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地位特殊、系统封闭、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由市委统筹巡察,其它巡察对象由县(市、区)委根据巡察全覆盖任务自主开展巡察,既保证了市委统筹的权威性,又给予6县(市、区)委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制定出台了《县(市、区)开展政治巡察重点关注问题指导清单》,梳理出100条县级巡察重点问题,为县(市、区)精准发现问题、提高巡察质量找准了靶向、明确了目标。

二是统筹责任落实,做到明责与督导相结合。先后制定了《市县巡察统筹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县巡察统筹工作操作规程》等,针对巡察组织、动员、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等各个环节,厘清了市县两级党委分别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加强对县级巡察机构履职、巡察工作的全程督导,通过市委巡察办主任定期约谈县级巡察办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听取县级巡察汇报、县级巡察情况综合报告质量分析通报会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县级巡察责任。

三是统筹力量调度,做到用人与育才相结合。通过遴选各县巡察人才,统筹建立了市级巡察组长库、工作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三大库。在统筹编组时,注重市县结合、县县穿插、组办协作,既保证人员搭配的多样性,又保证专职人员数量。充分发挥巡察人才库的熔炉作用,建立新提任干部到巡察组挂职锻炼,巡察组长“上挂”“下派”等制度,形成长效人才培养体系。

四是统筹机制协作,做到提级与联动相结合。针对县级巡察面临的对县委常委部门监督难以及对一些重点部门巡不深、察不透的问题,建立提级联动机制,明确规定对各县(市、区)党委工作部门,由市委提级巡察,选派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巡察组长,增强巡察权威。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对市县两级体量较大、权力集中的政府部门,采取市县上下对口、同步联动的方式展开巡察,重在精准发现系统性问题或重要专项性问题。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在统筹巡察过程中,赋予市委巡察组直接指导县级巡察组的职能,建立上下之间、同级之间协作机制。在第四轮巡察中,通过市县两级巡察组信息共享、互相协作,发现了市县两级供销社系统社属资产管理混乱等一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形成了叠加效应,扩大了震慑效果。

五是统筹成果运用,做到延伸与追溯相结合。在巡察成果延伸方面,突出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强化震慑,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对巡察发现的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建光和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李志文不作为等一批典型问题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将巡察发现的30起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放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警示教育,并将市委通报的典型问题作为县级巡察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巡察成效。在巡察成果追溯方面,对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组织的突出问题,追根溯源,上升到市级层面进行集中解决。对巡察发现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等15个普遍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由市委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集中整改;形成了《党建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全市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各类专题报告10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制度262项;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考核、选任等工作中,3名干部因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而被取消资格。

截止5月底,七届市委已完成四轮巡察工作,巡察市级部门单位28个,第五轮巡察正在进行中,共巡察部门单位14个,巡察覆盖率达41%。市县两级共发现并反馈问题2038个,督促被巡察对象整改1443个,占比70.8%;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258件,处置问题线索1099件,占比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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