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三次起诉离婚案 夫妻牵手把家还

近年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离婚的数量持续增高。而在这些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当事人的年龄层次越来越倾向于年轻化,以80后、90后人群居多,甚至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都接受过高等教育。逐步提升年轻人对家庭、对婚姻、对社会稳定的责任心已经成为当今突出的社会问题。

近日,鹤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又接待了一位“老熟人”。原告张某从2016年至今,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刘某离婚。经调查查明,原告张某、被告刘某二人都是附近居住的小学教师,从教多年,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道德素养,结婚十三年并生育一子(11岁)。由于家庭琐事纠纷起了争执,因缺乏沟通,矛盾日益激化,夫妻双方各不让步,被告刘某一直带着孩子居住于东屋,而原告张某则居住于西屋,同在一个院内,几年却少有往来。

2016年原告张某第一次起诉后,办案法官首先在送达上就感受到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激烈程度,送达起诉手续时,被告刘某对法官破口大骂,其儿子甚至要拿刀威胁,法官与刘某电话沟通,刘某发信息威胁,态度十分恶劣,对此事非常反感。

经过做张某工作,并转达刘某不想离婚的决心非常大,对家庭、孩子都不愿意舍弃,最后,原告张某同意撤诉给予被告刘某一次改过的机会。

2017年张某再次起诉到法院,认为刘某没有悔改行为,送达后,法官征求刘某的意见,刘某仍不同意离婚。针对此状况,我们走访了原、被告所在学校领导、同事,及住所地周边邻居,深入了解双方的真实情况,经多方走访调查,办案人员认为张某刘某夫妻二人身为教师,有共同语言,孩子尚年幼,双方应当站在家庭和睦、有利于孩子成长等角度考虑,既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幸福和谐的家庭环境,又为自己为人师表的身份做出表率。虽然原、被告双方由于一时的家庭琐事起争执,这是长期缺乏沟通的表现,性格都较强的表现,婚姻家庭需要精心经营,学会沟通、要顾全大局,夫妻关系还是能够缓和,故作出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原告第三次起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至此,一起历时三年的离婚案件以夫妻牵手把家回圆满告终。从该案中,家事法官认识到:功夫不负有心人,运用心理分析,协作调解员,多做调查工作,很多矛盾都能化解,貌似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也可以重新恢复幸福和谐。

( 陈炫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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