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的补偿方式,与户口,有关系吗?

宅基地房屋的补偿方式,与户口,有关系吗?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对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补偿方式,一般是有三种,即: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宅基地安置)补偿、产权置换附带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与被拆迁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被征收方放弃产权,由征收方依据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通常是,征收方,应参照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标准,给予被征收方补偿。

货币补偿方式,是按宅基地房屋面积,对被征收人、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补偿,此补偿方式,与户口无关

二、产权调换:是指以政府规划建设的安置房产权,替换相同价值面积的原房屋产权。

通常,会提供给予被征收人,与原有房屋面积大致相同的房屋。而房屋安置的地点,原则上,应是就近安置。

不同的地区,会分为,“依据面积置换”或“依据房屋置换”,两种。

在《物权法》中,第四十二条中规定了: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在安置补偿方面,加入了户口的因素,一户人家中,每个人都有安置房面积的份额,这样以每户人口为基准,就可以准确把握、保障被征收人一户的居住条件了。

在宅基地安置中,也是包含了户口因素。依各地方具体政策的规定,会对人口、进行不同程度的补偿。

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来说,户口是限制条件:当集体组织决定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于集体组织成员时,集体组织是按每户人口比例,将货币补偿、或换算相应的集体土地,分配给各户的集体组织成员。所以,从集体土地补偿中获得补偿,必须有相应的户口条件。

(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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