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蓉江新区的群众们有福啦~
蓉江新区新一波户籍便民政策又来了 ~
是不是很棒棒?
1、下放落户审批权限
变化前:直系亲属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购房、干部调动、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迁移落户需前往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
变化后:直系亲属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购房、干部调动、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迁移落户由县级公安机关下放至派出所办结,“一站式”办理。
2、下放居民姓名变更权限
变化前:16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群众往返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派出所办理,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
变化后:16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直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群众无需再往返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派出所。
3、下放居住登记回执和居住证办理权限
变化前: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等业务,申请人需前往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
变化后: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业务受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等业务,申请人只需在申请地派出所办理即可。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派出所受理审批”的原则办理,5日内制发居住证。
4、办理业务提交材料便捷化
变化前: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准迁等业务,原按规定需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变化后: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准迁等业务,原按规定需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不再提供复印件,其他非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才需提供复印件。
蓉江新区的户籍政策越来越规范了,
记得给公安机关的警察蜀黍们小心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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