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学格律,词的对仗为什么宽于诗

为什么要学格律,词的对仗为什么宽于诗

为什么要学格律,词的对仗为什么宽于诗

为什么要学格律

诗的格律并不是自古就有的,它大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到了盛唐、中唐时期经过诗人的大量创作实践才逐步有了一套定型的规则。后来的诗人写旧体诗除了故意模仿古风效果的以外,都是严格地按照格律的规则来写的,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旧体诗的高峰是唐诗,唐诗中大部分都是格律诗,不合格律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古风,这是一种特殊的诗体,往往篇幅较长,句式长短不一,中间经常转换韵脚,二是创作于格律未定型的时期,多见于初唐和盛唐早期。唐朝以后的诗人直到现在写的旧体诗,基本都是格律诗。词形成的时期略晚,大概产生于盛唐时期,经过晚唐、五代的发展,到两宋时期达到极盛。词从一开始就是有格律的。

讲究格律,写起诗词来难免束手束脚,是无聊文人的文字游戏或作茧自缚吗?不是。诗之所以讲究格律,是为了追求更好的艺术效果。区分平仄,声音抑扬顿挫,错落有致;时见对仗,字面上下呼应,和谐美观。词的格律最初是为了能入乐演唱。后来词与音乐分家以后,格律是为了保证音律的美感。总之,格律来自诗词审美的需要。

打个比方来说,诗词的格律好比是足球比赛的规则,没有了出界、越位等规则,就不成其为足球,人家用脚踢、用头顶,你却抱着球满场跑,那只能说是在草地上撒野,充其量只能说你玩的是橄榄球而不是足球了。

格律很难学,或者说,学写旧体诗词的门槛很高,这是不争的事实。就笔者所见,今人写的旧体诗词,不合格律的比比皆是,包括在报刊发表的。习惯于把这种形式上是旧体又不合格律的诗词称为“老干体”,即老干部写的打油诗。如果不愿被格律所束缚,可以写新诗,如果想写旧体诗,又想写得比较地道,那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化点功夫学一点格律的常识吧。

词的对仗为什么宽于诗

关于对仗。对仗“俗称对对子”,是写诗填词的一项基本功,而且对联也需用上对仗的知识,故在此专门介绍一下。对仗分上下两句,上句称出句,下句称对句。总的说,出句与对句对仗的基本规则为:

结构相对。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

词性相对。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这是最基本的,再细一点分,如同样是名词,一般要求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数字对数字,方位字对方位字,颜色字对颜色字(当然这一点不如词性相对要求那么严格)。

平仄相对。上下联对应的字一般要求平对仄,仄对平,但也不绝对,有的字是不必过于拘泥的,但节拍上的字和句末字必须平仄相对。这里再对节拍作一解释:通常以两字为一节拍,后一个字通常就是节拍上的字。在诗中基本如此,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月、间、照”三字与“泉、上、流”是节拍上的字,是各自相对的,而对不在节拍上的“明”和“清”并无此苛求。诗通常两字一顿,但在词中不绝对,如“怅廖阔,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怅”和“问”是一字豆,(也称一字领,是一个字引出下面一个词或几个词,词何处为一字豆词谱上一般会注明),在这种情况下句子的节奏就打破了,节拍后移至“阔”、“茫”、“地”上了。另外,对联的字数无一定,要根据意思来划分节拍,凡根据对联文意可停顿的地方就是一个节拍。

上下联避免重字,特别是在对应的位置。词中对仗则不拘此限。

(1)诗的对仗。

绝句不要求对仗(当然如对仗亦可),律诗的颔联和颈联一般都要求对仗。诗的对仗要求较严,要求基本符合上述四条规则。

(2)词的对仗。词的对仗要求宽于诗,主要区别在于:

诗中颔颈二联例用对仗,而词中何处用对仗一般并无硬性规定,只要上下两句字数相等,通常就可用对仗,如不用对仗也可以,在上下两句字数相等时,词中也以不用对仗的情况居多。但有的词牌某些句子习惯用对仗,如《西江月》的上下阕各前两句(例: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再如《浣溪沙》下阕头两句(例: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不强求平仄相对。如“左牵黄,右擎苍。”,“红酥手,黄滕酒”。

不避重字。如“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词的对仗之所以宽于诗,个人认为原因有二,一是词对对仗本无特别要求,本就是可对可不对,故就不如诗讲究。二是对仗要服从于平仄,而词的平仄受每个词牌词谱的个别规定,故无法强求平仄相对。

为什么要学格律,词的对仗为什么宽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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