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修車匠因多收10元修車費二人互毆,一個受重傷一個被判刑

孫某在哈爾濱平房區邊經營著一個修車攤位,因修車價格與前來修車的蔣某發生爭執,蔣某一時衝動用彈簧刀刺傷孫某,孫某受傷嚴重。蔣某因故意傷害他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10 個月。

哈爾濱修車匠因多收10元修車費二人互毆,一個受重傷一個被判刑

去年 5 月的一天,蔣某推著自行車來到孫某在平房區江南中環路開設的修車攤位補車胎,一開始二人約定補車胎的費用 20 元,可是補胎過車中,孫某為蔣某矯正了車圈,並更換了氣門芯,並表示最終要收費 30 元。可蔣某卻不認同孫某的作法,稱 “ 剛剛約定的價格就是 20 元,怎麼又變成 30 元了,這不是坐地起價嘛?” 可孫表示 “ 你的車損壞嚴重,我多個地方進行修補,所以 20 元的費用不夠了。” 隨後兩個人因為修車費你一言我一語爭吵起來,二人越吵越激烈,最後撕扯在一起,蔣某氣紅了眼,從兜裡掏出一把彈簧刀,向孫某的腹部刺去。經法醫鑑定,孫某小腸破裂,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蔣某最終被警方抓獲。

平房法院判處,被告人蔣某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蔣某未能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且造成被害人九級傷殘的嚴重後果,應酌情從重處罰。最終判處被告人蔣某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 5 年 10 個月,蔣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孫某經濟損失人民幣 13.9 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