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修车匠因多收10元修车费二人互殴,一个受重伤一个被判刑

孙某在哈尔滨平房区边经营着一个修车摊位,因修车价格与前来修车的蒋某发生争执,蒋某一时冲动用弹簧刀刺伤孙某,孙某受伤严重。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10 个月。

哈尔滨修车匠因多收10元修车费二人互殴,一个受重伤一个被判刑

去年 5 月的一天,蒋某推着自行车来到孙某在平房区江南中环路开设的修车摊位补车胎,一开始二人约定补车胎的费用 20 元,可是补胎过车中,孙某为蒋某矫正了车圈,并更换了气门芯,并表示最终要收费 30 元。可蒋某却不认同孙某的作法,称 “ 刚刚约定的价格就是 20 元,怎么又变成 30 元了,这不是坐地起价嘛?” 可孙表示 “ 你的车损坏严重,我多个地方进行修补,所以 20 元的费用不够了。” 随后两个人因为修车费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二人越吵越激烈,最后撕扯在一起,蒋某气红了眼,从兜里掏出一把弹簧刀,向孙某的腹部刺去。经法医鉴定,孙某小肠破裂,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蒋某最终被警方抓获。

平房法院判处,被告人蒋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蒋某未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造成被害人九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蒋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 5 年 10 个月,蒋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经济损失人民币 13.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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