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药监局“四措并举”强化流通使用环节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为切实解决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有效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伊春市食药监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药饮片经营、使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中药饮片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购进渠道合法。要求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必须从合法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并建立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供货方资质材料齐全。

二是规范饮片包装。中药饮片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必须注明批准文号。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

三是强化储存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陈列、储存中药饮片,做到防尘、防虫、防鼠、防霉变、防污染;严格使用正名正字,杜绝串名、混药现象发生。

四是加大抽验力度。把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种列为重点抽验和监督品种,增强监督抽检的针对性。

通过检查,全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对有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使用虫蛀、年久标识不清的中药材的现象,该局依法进行了查处,从源头上切实保障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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