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6月29日上午,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宣布将自7月1日起,启动“扶贫日标识(LOGO)有奖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评选扶贫日标识(LOGO)。

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国务院扶贫办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国务院扶贫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意义重大。通过征集评选活动,不但要产生和启用扶贫日(LOGO),更好地为打造“扶贫日”品牌服务,而且要通过广大媒体的跟进报道,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我国扶贫事业的关注度,增强扶贫日系列活动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更好的调动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坚持权威性、导向性、参与性、纪律性的原则,要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标准、严把关口、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即时传播的优势和服务功能的作用,既注重与公众的互动,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辐射面,又注重宣传推介“扶贫日”,提升“扶贫日”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扶贫日标识(LOGO)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公布了扶贫日标识(LOGO)设计要求和评选标准。

经国务院扶贫办批准,此次征集评选活动由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具体承办。

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扶贫日标识

扶贫日标识(LOGO)有奖征集评选公告

自201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扶贫日,至今年已是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了更有效的发挥扶贫日的作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地方各级扶贫部门每年都要组织系列宣传活动。

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及以后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扶贫日品牌效益,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我国扶贫事业的关注度,增强扶贫日系列活动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更好的调动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日标识(LOGO)有奖征集评选活动”。

一、设计要求

1.扶贫日LOGO设计要体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基本内涵,体现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向上向善的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体现人类摆脱贫困的共同追求和夙愿。

2.作品应具有独特的主题创意和表现形式。要求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具有国际和现代气息;高端庄重、简洁美观,表现元素运用恰当;具有鲜明的象征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图像与色彩和谐互补,具有合理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调简约明快,易于识别、记忆与认同。

4.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普遍性和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创作,便于印刷及制作周边展示,需配合后期VI延展性工作,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和通过不同媒介传播。

二、征集对象

有意愿参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个人和机构。

三、评选和奖励方式

1.评选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奖励办法

征集人可以要求获奖作品的作者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如应征作品数量和质量达不到征集要求,以上各奖项均可空缺。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四、标识作品送稿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各一份。

2.注明标识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附标识寓意说明。

五、征集要求

所有提交作品参选的作者均视为认真细读本要求并严格遵守。

3.参选作者自将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认同由作品征集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再创作。

5.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二)提交时间和方式

1.截稿日期:2018年8月15日24时(以邮戳和投寄日期为准)。

2.提交方式: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设计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单位: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15层

邮编:1000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84419583

联系人:高雪涛 李乾坤

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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