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揭秘:1.2亿条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倒卖的?

今年4月至5月,广东警方连续组织开展了“净网安网”3号、4号、6号系列专案收网行动,严厉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条。行动期间,共打掉团伙40余个,抓获黄某、孙某荣、邓某等为首犯罪嫌疑人380余人,缴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1.2亿多条。

“净网安网3号”

打掉的买卖金融类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主要是通过向电信运营商、金融公司等机构中的“内鬼”购买获取大量金融类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相关信息经过不断转卖扩散,最终流入下游违法犯罪团伙手中,由下游犯罪团伙实施诈骗、非法推广等违法犯罪行为。

广东警方揭秘:1.2亿条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倒卖的?

“净网安网4号”

是广东警方第一次针对黑卡卡商违法犯罪开展大规模、全链条专项打击。黑卡卡商违法犯罪作为一种网络源头性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网络接码平台”为中间媒介,“手机黑卡卡商”和“网络平台黑账号注册号商”为交易双方的网络“黑灰色产业”,造成大量非实名注册手机卡和网络帐号的出现,为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等犯罪提供了“掩护马甲”。

“净网安网6号”

打掉的是黑灰产业链条,由分散各地代办银行卡的“卡贩”→收卡的“卡总”→制作假身份证的团伙→快递“内鬼”→个人信息贩卖团伙等组成,依靠快递公司“内鬼”规避快递检查,长期贩卖交易银行卡套卡。这些他人“实名”的银行卡被大量寄往国内外电信网络诈骗重灾区,用于绑定各种网络帐号、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帮凶。

广东警方揭秘:1.2亿条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倒卖的?

案件直击

“净网安网3号”

这头刚开户,那头就来电

信息来源上家露头

广州网警支队经侦查发现,假冒客服人员所持有的金融类公民个人信息,分别来自于黄某团伙和墨某金融服务公司。

黄某团伙交易稳定的下家近60名,均为投资理财平台从业人员或投资理财公司法人代表,每月收到的上家数据约30万条,牟利金额不低于30万元。

源头“内鬼”现身

黄某团伙的数据源头来自于某电信运营商话费结算系统承建公司员工郭某,郭某利用其系统维护管理权限结合黑客技术,大量调取证券公司客服电话的呼叫记录(即股民电话号码信息)后向黄某团伙贩卖。

墨某金服公司“引流”的公民信息数据源头,为深圳“子某在线”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技术部员工郑某某,郑某某利用技术人员的便利,将公司大量投资用户信息贩卖给墨某金融服务公司。

收网

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北京、湛江、深圳、珠海等地同步实施收网行动,对该两个犯罪团伙实施全链条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源头“内鬼”2人,缴获公民个人信息230G,现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净网安网4号”

异常数据显示幕后“有鬼”

2017年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向潮州市公安机关反映,发现在潮州某地有一批境外卡十分活跃,该批境外卡接入移动网络的数量较多、地点较为集中、消费行为异常,可能在从事某种违法犯罪活动。

广东警方揭秘:1.2亿条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倒卖的?

揪出黑卡“卡商”团伙

►“白号”是指刚注册还没有被使用过的号;

►“站街号”是指突破了腾讯公司的技术封堵措施,可以随意伪造所在经纬度的号;

►“解封号”是指已被腾讯公司封号后,伪造资料进行申诉而解封的号。

二是利用持有的手机卡接收验证码获利。该团伙“卡商部”日常大量收购移动、联通、虚拟运营商、境外运营商的手机卡,然后以“接码平台”为中介,寻找需要注册各类帐号的下游违法犯罪分子,为其提供注册所需要的手机号码和接收到的“验证码”,以此来收取一定报酬。

牵出庞大黑灰产业链

在侦查过程中,潮州市网警支队发现,该黑灰产业链非常庞大,涉及到卡源、卡商、接码平台、号商等多个环节角色,产业分工很细,人员数量众多,涉及面非常广。而黑卡“卡商”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非常核心和关键的环节,其掌握的大量非实名注册手机卡和网络账号,对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造成极大困难。

收网

潮州市公安机关对孙某荣犯罪团伙在潮州的据点开展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缴获各类手机卡、猫池、电脑、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勘查发现该团伙注册的各类网络账号高达507万余个。

“净网安网6号”

非法银行卡“四件套”贩卖

广东警方揭秘:1.2亿条个人信息是如何被倒卖的?

查明犯罪产业链条

深圳网警支队经过三个多月的深入侦查,逐步将该团伙架构及犯罪链条勾勒清晰,涉及“卡贩”“卡总”、快递“内鬼”、制假证、诈骗等多个环节,已成为一条完整的非法买卖银行卡、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条。该黑灰产业链条以某快递公司内鬼邓某团伙为核心开展运作:

一是“卡贩”团伙负责收买各类卡证。该团伙以宋某、邓某权为主,主要是在全国各地以招工、兼职、许以小利等方式为诱耳广泛撒网,专门物色学生或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人员,收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等各类卡证贩卖给“卡总”。

二是“卡总”团伙负责贩卖银行卡“四件套”。该团伙以深圳詹某威、张某坚为主,主要是从全国各地的“卡贩”手中购买绑定好的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再将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制假证团伙”制作假身份证,形成绑定好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及其配套的身份证“四件套”。然后利用网络聊天工具联系全国各地的“客户”,并通过快递将实物发往全国各地甚至境外的违法犯罪人员及其他“黑产”行业人员。

三是“快递内鬼”团伙负责寄递银行卡“四件套”。该团伙以邓某为首,主要是帮助各个“卡总”,利用快递行业内部监管漏洞,躲避快递内部防控系统检查,成功将“卡总”交寄的“四件套”寄往全国各地,并代收货款。

四是“制假证”团伙负责制作假身份证。该团伙以朱某堂、钟某表为主,主要角色是制作假身份证。由于各地“卡贩”交付的银行卡没有配套身份证,深圳“卡总”会联系制作假证团伙,制作假证团伙根据深圳“卡总”提供的身份信息或者复印件,利用各种工具迅速制作假的身份证件,并回流到深圳“卡总”。

五是诈骗团伙负责诈骗资金洗钱。该团伙以戚某跃、蒋某华为主,主要是从深圳“卡总”处购得“四件套”,对电信诈骗团伙诈骗所得资金进行处理,实现洗钱转账提现,逃避打击。

收网

深圳市公安机关组织精干警力,在潮州饶平、惠州、重庆、苏州、常州等全国17地展开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其中快递业“内鬼”6人,缴获假身份证、银行卡、U盾、手机、电话卡、密码器,假公章及制证设备等涉案物品一批。

通讯员 万韬 袁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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