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乡村

本网讯(通讯员 吴露露 摄影 杨晓晴)近日,京山县检察院前往京山县钱场镇桥河村对张某某交通肇事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钱场镇人大代表、镇政府、镇交警中队、桥河村村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及该镇机动车驾驶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京山县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乡村

公开宣告现场

会上,京山县检察院对张某某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宣告。检察官陆争映介绍了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还就交通肇事立案及刑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的形式,让群众懂法、守法。

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充分说明不起诉理由,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教育。而后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与桥河村村委会、被不起诉人签订了《训诫帮教书》,旨在教育被不起诉人深刻反省、认罪悔罪,主动虚心接受帮教。

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必备的素养,京山县检察院通过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进乡村,以接地气、便民化的检务公开方式,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检察官对张某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失去儿子一案释法说理,不仅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也为加快实现“法治京山”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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