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了婚」也能繼承丈夫的遺產,還分的比公婆多,這是爲什麼?

“離了婚”也能繼承丈夫的遺產,還分的比公婆多,這是為什麼?

我們都知道,夫妻雙方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但是這種權利會在離婚後,自行解除,不復存在。

而現在越來越多夫妻因為離婚糾紛上訴到法院,但在法院一審判決離婚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卻依然可以得到對方的遺產。這是為什麼呢?

案例現場

沈南鵬家裡出生知識分子,父母都是文化人,家裡在城市。沈南鵬經過自己的努力也是在城市扎穩了腳跟,但是卻娶了一個農村出生的普通職員陳芳妹為妻,但是家裡人很反對這門婚事,認為陳芳妹配不上自己的兒子,為此沈南鵬還跟家裡大吵一架。並不顧家人反對和陳芳妹結成了夫妻,但婚後,婆媳關係也一直很僵,矛盾不斷。

沈南鵬夾在中間很是為難,也十分痛苦。最後陳芳妹向法院上訴請求離婚,要求法院解除自己和沈南鵬的婚姻關係。法院本著勸和不勸分的原則考慮,勸說夫妻二人和好,做了大量的調解勸說工作。但陳芳妹一直堅持離婚。沈南鵬也最後答應了,法院見調解無效,且雙方都有離婚之意,便在2017年5月23日做出了一審判決:判決沈南鵬與陳芳妹離婚,法院並就雙方的共同財產做了分割處理。

但誰曾想,世事難料。沈南鵬還在考慮是否上訴的時候,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沈南鵬再也沒有醒來去做決定。

“離了婚”也能繼承丈夫的遺產,還分的比公婆多,這是為什麼?

2017年5月30日,沈南鵬在十字路口等車的時候,被一輛闖紅燈的卡車撞上了,當場身亡。

他的家人為其辦完了後事,就開始商量遺產分割的問題。在沈南鵬家中尚有以下財產

沈南鵬名下,大眾帕薩特一輛

銀行存款6萬元,系沈南鵬和陳芳妹婚後雙方工資及做生意賺的錢。

還有婚後購買的傢俱,電器,沙發,床,冰箱,洗衣機等各一套。

交通事故肇事司機賠償的死亡金額15萬元

但分財產這事讓陳芳妹知道了,她向律師諮詢問自己能否繼承一份財產。律師瞭解之後,告訴她是可以繼承的。

於是她便來見沈南鵬的父母要求一起分遺產。但公婆一口回絕了:你跟我兒子已經離婚了,他的遺產跟你無關。你還是趕緊找個人嫁了吧

無奈之下,陳芳妹只得委託律師將自己的公婆告上法庭,要求繼承沈南鵬的遺產。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將車(價值15萬)、存款6萬元、傢俱電器(價值3萬元)、死亡賠償金15萬元等共計39萬元的財產進行了分割,最終陳芳妹分得了21萬元,而沈南鵬的父母分別分到了9萬元的財產。


“離了婚”也能繼承丈夫的遺產,還分的比公婆多,這是為什麼?

章法團隊這樣說


在本案中涉及到諸多法律問題,我們依次來看看

(1)陳芳妹是否擁有對沈南鵬的繼承權

從案件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到,沈南鵬和陳芳妹的一審判決已經下來了。但由於我國是實行兩審終審制,所以一審的判決書只有在上訴期滿後無人上訴的情況下才能生效。本案中,沈南鵬的死亡時間是在上訴期內。所以一審判決還未發生法律效力,並且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因為一方的死亡而自動終止。因為這時候,案件已經不需要審判了。所以既然判決未生效,那麼沈南鵬和陳芳妹的夫妻關係在沈南鵬死亡時還是存在的。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有互相繼承的權利。因此,陳芳妹作為沈南鵬的妻子,有權繼承其遺產。

(2)沈南鵬的哪些財產屬於遺產?

我們看到,陳芳妹最終分得了21萬元的遺產,比她的公公婆婆分得多。這是因為,在沈南鵬的“遺產”裡面,有一部分並非是真正的遺產。

首先,沈南鵬的車、存款和傢俱電器等,都屬於他和陳芳妹的夫妻共同財產,在處理遺產的問題上,首先要把原本屬於陳芳妹的一半財產劃分給陳芳妹,而餘下的才是沈南鵬的遺產。即:車,存款、傢俱電器的一般(價值12萬元)。對於該遺產,沈南鵬和公公婆婆各有三分之一的繼承份額。

另外,15萬元的死亡賠償金 ,是肇事者賠償給受害人親屬的撫慰金,也不屬於遺產的範圍,而屬於沈南鵬親屬(父母和配偶)共有財產,對此,陳芳妹和公公婆婆也是各有三分之一。

(3)哪些人可以繼承遺產

本案中,沈南鵬的兄弟是沒有繼承權的,因為他們都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並不缺位的情況下,他們還只能“坐在候補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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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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