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5925人當上了各級河長

青海新聞網訊 按照《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確定的時間表,在各市(州)開展全面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省河長制辦公室抽調省河長制工作責任單位組成8個工作組分赴各地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結果顯示,各市(州)全部達到中央“四個到位”總體要求,標誌著我省全面建立河長制。

據悉,中央做出全面推行河長制重大決策以來,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各地各部門迅速行動,強化落實,河長制各項工作進展快、效果好,確保了中央決策在青海落地有效。

據介紹,省級《工作方案》出臺後,全省8個市(州)、46個縣(市、區)和應當出臺工作方案的397個鄉(鎮),全部出臺了各具特點的河長制工作方案。建立了覆蓋所有河流的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體系,實現了每條河流都有河長的目標,明確各級河長5925名,落實河湖管護員6421名,設立河長公示牌4162塊,接受社會監督。並將河長制工作納入各市(州)目標責任考核範圍。與此同時,省、市(州)、縣(市、區)均按中央要求健全了河長會議、考核、驗收等6項規定製度,省級還出臺了督導檢查、河長巡查等3項特色制度,使各項工作開展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同時,全面建立了河湖名錄清單,使所有河流都有健康檔案。省管12河3湖的“一河(湖)一策”方案已印發實施。8個市(州)及60%的縣(市、區)已編制完成,其餘地區正在抓緊編制。河長制信息平臺正在搭建。

此外,全省各級河長更是履職盡職,主動認河巡河,截至今年6月10日,全省各級河長累計巡河125661人次。通過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解決了一批突出問題。先後開展河道生態基流、河道採砂、入河排汙口等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指導211家重點水電站安裝生態基流監控設施;關停非法採砂場211處;治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2處,水質優良率100%;關閉沿河湖禁養區內規模畜禽養殖場6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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