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业企业领域职务犯罪情况调研

工业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我市实现市场转型和持续繁荣的重要保障,然而,检察机关办案发现,近年我市工业企业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据统计,3年来,我院共办理工业企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发案量居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首位,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工业企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1、涉案罪名集中,案件总量呈逐年增长态势。在我院近三年办理的件工业企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前年为件人,去年为件人,今年上半年达件人,同比增长近%。从案件类型来看,以职务侵占罪为主,达件人,占比%,挪用资金案件件人,占比%,非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件人,占比%。

2、犯罪主体职业特征明显,具有高智能性。涉企犯罪的主体均系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多数主体均为企业重要岗位的负责人,身份包括经理、财务人员及其他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等,上述人员通常具有一定的职务,具备相应的职权,他们大多数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并且具有经济、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而且谙熟钻营国家的政策、法律及管理方面的空子和漏洞的“技巧”,极易利用自己主管、经手、使用本单位财物的便利实施犯罪。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职务犯罪是智力型的犯罪。在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企业高管或负责人所占犯罪主体的比例就高达23%。典型的如职务侵占案,其身份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该公司总经理常年在外,公司业务均由负责,正是由于其手握公司大权,遂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侵占公司多处房产,致使公司受损近千万元。

3、犯罪手段多样化,共同犯罪案件增多。涉企职务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不仅有传统的犯罪手段,如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挪用资金、虚报货款等,还有伪造员工考勤表或加班补贴侵占公司加班费用等新型手段。此外,随着企业内部责任分工细化,个体难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顺利实施犯罪,进而导致内部员工相互勾结或者内外勾结的共同犯罪案件明显增多,此类情形在具有分支机构或者分公司的企业内部较为突出。如赵某等五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因苹果手机保修更换需经前台业务员登记,工程师验机、测试等环节才能上报总公司。作为苹果维修分公司的店长,赵某本人无法通过职权直接实施犯罪,因此其纠集店内员工,相互配合,伪造电脑数据,通过向经销商收取苹果手机以旧换新好处费的方式收受贿赂。

4、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作案时间长。涉企犯罪多发生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之中,行为人往往对自己所主管的业务极为熟悉,各个工作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缺陷以及可以利用的地方十分清楚,且犯罪行为与职务行为相交错,并非与职务行为有关的人或直接参与该经济活动的人,一般很难察觉此类犯罪行为。这也导致此类犯罪行为有极强的隐蔽性,犯罪结果短期内往往难以暴露。如我院办理的胡某挪用资金案,作为财务科副科长的胡某,在任职期间深得公司信任,因其负责保管该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公司各个季度的对账也有其本人完成,其便利用自身职权,多次挪用公司资金长达三年,被公司察觉案发时,其共计挪用公司资金共计余万元,造成公司重大财产损失。

二、工业企业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成因分析

1、用人机制欠佳,防范意识不强。多数工业企业的人事任用思维仍停留于旧有的经验管理层面,片面相信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要用“自己人”,忽视员工管理和综合考评机制的建立。在部分家族式企业中,因主观随意性较大,缺乏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又缺乏必要的警惕和防范,给少数职员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民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稳定性低,工作岗位具有随意性,造成个别员工利欲膨胀,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

2、管理制度不严,内部管控缺位。许多公司、企业没有通过一套规范、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财产、货物进行规范管理,有的制度过于简单且执行力不强,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如我院办理的公司胡某等三人职务侵占案,该公司的出库流程为:业务员接单后出配货单——仓库管理员根据配货单配货——验货部门验货后开出库票。胡某等三人正是在配货环节做手脚,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相对价值更高的产品当做低价产品出库,即将高价货物外包装的标签换成低价货物的标签。而验货部门只是做书面审核,只审核货物外包装名称与配货单是否一致,并不会对包装内货物进行核实,公司对此也没有严格的规定,故在验货环节很难发现上述问题。这在客观上诱使了一些品行不正的员工产生盗窃、骗取公司财物的念头,进而实施职务犯罪。

3、法律意识淡薄,培训机制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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