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行为保障良好环境 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展开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整治重点是:一是城区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的问题;二是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问题;三是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问题;四是携犬出户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使用2米以内牵引带牵领或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问题。力争通过半年的努力达到“四个明显提升、四个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即:依法养犬的宣传告知率、违法违规养犬的查处率,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的收容率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流浪犬只、违规伺养犬只、遛犬不系犬绳,犬只伤人扰民等涉犬投诉举报明显下降。

规范养犬行为保障良好环境 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展开

行动动员会议上宣读发布了《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市城市执法局、市畜牧兽医局、滨城区、经济开发区、彭李街道办事处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规范养犬行为保障良好环境 滨州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展开

滨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强调: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体现常态化机制,以公安牵头负责的10人养犬管理专职队伍,配备专门执法车辆、抓捕工具等盯紧重点区域、重点小区和时段,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综合执法活动。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铺的人性化管理。但是,对于屡教不改、顶风而上,对宣传告知置若罔闻、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做到“五个一律”,即:在城区重点管理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经告知限期处理未处理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没收犬只;对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律处罚;对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经告知拒不改正的,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一律处罚;对携犬出户不由成年人牵领,不使用2米以内牵引带牵领或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一律处罚;对阻碍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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