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地區名下有未年檢的農用車如何辦理滅失?

常振軍1

機動車滅失就是機動車的毀滅和消失,通俗的說就是車輛報廢。根據規定,已註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方面,規定明確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等。 衡水地區名下有未年檢的農用車如何辦理滅失?全國的交通法規是一樣的,針對所有的車輛年檢的標準都是一樣的,但是在大前提下部分地區出臺了地域的特殊辦法,關於車輛如何辦理滅失事宜,基本流程是分為年檢和沒有年檢的兩個方面。
年檢過的車輛直接去當地或區域內的交管部門提出申請進行滅失即可;沒有年檢的車輛,其一種情況就是還要購置或者已經購置車輛,要進行入戶,這種情況下必須把以前的車輛進行滅失,簡單的說就是銷戶,沒有滅失的交管部門不會再進行新戶辦理,這就要求沒有年檢的車輛進行年檢或者向交管部門提出申請直接進行滅失,然後再辦理新車入戶手續。機動車滅失的,機動車所有人到車輛管理所辦理,並提交以下資料:1、《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轉入申請表》。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3、《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原件。4、機動車滅失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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