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威股份實控人蔣九明被警示 質押股強平造成違規減持

和訊網消息 7月2日,廣東證監局公佈對順威股份實控人蔣九明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因司法機關對蔣九明名下信用證券賬戶記載的權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華安證券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於2018年1月25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對蔣九明名下信用賬戶持有的719萬股順威股份進行強制平倉賣出,被賣出股份佔順威股份總股本的0.999%。

在上述股票被強制平倉前,華安證券通過發送電子郵件、上門送達等方式,多次向蔣九明提示相關平倉風險。

廣東證監局表示,蔣九明作為順威股份的大股東,在明知質押股份將被華安證券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未採取任何措施,也未按照有關規定在所持股份被強行平倉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在答覆順威股份相關問詢時,未告知自己名下信用賬戶存在的平倉風險,致使順威股份發佈的相關公告未對上述平倉風險進行披露。

廣東證監局指出,蔣九明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四十六條等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蔣九明予以警示,並要求蔣九明應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依法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顺威股份实控人蒋九明被警示 质押股强平造成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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