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都是借车惹的祸!男子赔了12万多还被拘役

​​朋友喝醉酒,你还敢借车给他吗?日前,三门峡市渑池县居民孟某将车借给醉酒的朋友,不料对方驾车中出事故。最终,孟某除了赔偿被害家属12.5万元外,因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还被当地法院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孟某与朋友刘某一起吃饭,期间均饮用了白酒。饭后,刘某称要送朋友回家,孟某遂将自己的车借其使用。刘某酒后驾车行驶至318省道某处时,与同向行驶驾驶的二轮摩托的韩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韩某当场死亡,摩托车乘坐人陈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刘某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构成醉驾。车主孟某事后赔偿被害人亲属12.5万元后,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主孟某明知刘某饮酒,仍将车借给其驾驶,致使刘某醉酒驾车发生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孟某能及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最后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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