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2018年第三次受理魯能仲裁申請,爲什麼魯能面臨如此多的球員糾紛?

2dDog

近日,

中國足協再次受理了魯能申請的年輕球員仲裁案,加上年初的高準翼,魯能在今年六個月的時間內已經提交了三次關於年輕球員離隊的糾紛。


這一次仲裁案的主角從高準翼變成了胡焜、高文奎兩名魯能U19隊員,這兩名球員跟楊意林和趙劍非同屬一批,雖然名氣不及他們大,但同樣是魯能重點培養的對象,據悉兩人在仲裁案受理之前,還一度隨隊前往了魯能在巴西的體育中心訓練基地

縱觀這幾年,魯能與年輕球員的糾紛不在少數,前有唐詩和韋世豪,後有國青隊長高準翼,現在又多了胡焜和高文奎,不禁讓人產生疑問:為什麼在年輕球員的培養上,魯能總做得最多,卻也是吃虧最多的?

個人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首先,國內轉會市場的風氣巨差,與歐洲聯賽相比,中超的轉會市場毫無規章可言,俱樂部私下接觸其他球隊年輕隊員的情況比比皆是,更甚者,還有在經紀人教唆下“出口轉內銷”的極端例子。國內各家以青訓見長的俱樂部都在這方面吃過虧,魯能作為青訓大戶吃的“暗虧”自是尤甚。

最令人光火的是,某些俱樂部背後的勢力,讓人敢怒不敢言。

其次,魯能隊自身的人員建構也存在一定問題,球隊近幾年的建隊思路與之前發生了一定的變化,以前的魯能都是以自家青訓產品作為球隊的核心力量,而隨著金元足球對於中超的衝擊,魯能也受到了巨大的影響,這幾年在市場上沒少買年齡偏大的球員,對於足校的年輕球員們不像之前那麼重視。


不好說思路的變換對俱樂部的影響如何,但足校的年輕人生存空間卻是實實在在被擠壓了,有出走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

最後,不得不說,魯能可能做青訓實在有些太“認真”了,為人師表之下,對弟子總是有一份“過分”的寬容,每每年輕球員出現違規離隊的情況,魯能總是在關鍵時刻“網開一面”,說的好聽點,是想給對方一條“生路”,說的不好聽點,未免有“姑息縱容”之嫌。


試想,如果當初在唐詩和韋世豪的轉會問題上,魯能可以像恆大一樣“狠心”一點,把事情做絕,讓這些年輕人沒有後路,後面高準翼、胡焜、高文奎的事情還會發生嗎?

拿破崙有名言: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這句話可以送給魯能。


武侯的中場線

近日,中國足球仲裁委員會公佈了魯能與青訓球員胡焜案件仲裁受理的公告。這已經是年內的第三次了,前兩次一個是高準翼,這個大家都比較熟悉;另一個則是和青訓球員高文奎,時間比胡焜的只早了4天的樣子。

胡焜是魯能青訓球員,今年21歲,司職中場,曾是魯能U13、U15、U19的核心球員,與趙劍飛、楊意林、劉長奇、何統帥以及張浩宸是同一批球員,都是魯能重點培養的尖子球員。如今爆出的仲裁案件,也從側面證明了胡焜的水平及魯能隊對其的重視。(下表U19B隊中包括了胡焜和高文奎)

關於魯能和球員之間發生的年內第三次仲裁的報道,沒有提及原因,估計應該和早前的韋世豪、唐詩相類似:另擇高枝掙大錢!只是走的路子“野”了點兒,非魯能所待見,所以才有瞭如今的對簿仲裁委。

無良中介也好、受蠱惑的球員也罷,我們暫且不論,魯能更應該立足自身,找找自己的原因,為何類似的時間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如何解決?否則,魯能就要忙得焦頭爛額了,然後然後然後呢,估計就是“習慣”的節奏了。

一是,魯能對仲裁案件應該“硬”起來,少點和稀泥,前車後轍,摁葫蘆起瓢,也是自找麻煩自尋煩惱。不妨藉此案件,形成一個經典案例,以儆效尤也好,為以後的工作尋找或制定依據、規矩也罷,走心、搞好,同時也是對中國足球的一種貢獻。

二是,反思對青訓球員的做法,查缺補漏,防患於未然,無論合同還是收入上從長計議。記得蘇寧的黃紫昌爆出了月薪9000元的收入一時驚呆了國內球迷,大家這場知道預備隊的收入水平原來也就這個樣,更何況那些還沒有進入一線隊的球員呢,在面對外界動輒百萬以上年薪的誘惑豈能不心動。

三是,魯能還要及早為20歲左右優秀的苗子謀劃和打算,租借、轉會什麼都可以以增加球員比賽的機會,只有這樣才能更快地提高能力水平甚至收入,對球員是一種積極的態度和做法。否則,大批水平相近的球員堆在足校,而魯能自己消化能力又有限,也不能怪球員有其它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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