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失信企业禁入市场

按照《方案》,我省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以及严重环保违法失信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予以限制或禁入。同时,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注销因国家相关政策实施而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工业企业。

此外,我省将建立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在山西省名牌产品和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中,与环保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惩戒,将环境保护作为申报条件,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在山西省质量奖申报阶段,将 “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作为申请参选的必备条件,同时在质量奖提名推荐阶段,设立向当地环保部门征求意见环节,由环保部门把关,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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