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檢察院依法對郭清泉受賄、貪汙一案提起公訴

廈門市檢察院依法對郭清泉受賄、貪汙一案提起公訴

廈門海翼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清泉涉嫌受賄、貪汙一案,近日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郭清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清泉在擔任廈門海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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