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河長制」再升級 江蘇省級總河長由省委書記、省長擔任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再升级 江苏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的決策部署,縱深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公佈省級總河長省級河長湖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省級河長湖長設置。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再升级 江苏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

△無錫保潔員在進行水面保潔;“河長制管理公示牌”。(資料圖)

《通知》明確,由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婁勤儉,省委副書記、省長吳政隆擔任省級總河長。副省長繆瑞林、費高雲擔任省級副總河長。13名省委、省政府領導分別擔任20條流域性河道省級河長、14個湖泊省級湖長。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河长制”再升级 江苏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

△整治後的南京躍進河

今年以來,江蘇從健全制度著手,用制度來規範河長湖長工作,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健康發展。先後出臺《江蘇省河長湖長履職辦法》和《江蘇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2018年度省級考核細則》,規範全省河長湖長履職行為,並對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評價考核提出了明確規定。

此次省級河長湖長調整,是江蘇省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充分體現江蘇省委省政府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努力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走在前列的堅定決心,必將進一步強化全省河湖保護工作,增強部門協同管理合力,切實解決水安全、水環境、水生態問題,推動河長制湖長制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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