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2018年7月4日,镇远县综合执法局对该县舞阳镇联合社区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据介绍,2018年5月7日,该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舞阳镇联合社区进行常态化巡查中,发现该社区武家坝(国策楼对面)有一处正在建设的房屋。经调查发现,该房屋主人杨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地修建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镇远县城乡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所修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在现场,该局执法人员责令杨某停止建设,通过现场思想动员,当事人杨某也答应不再进行违建。但在后续的巡查中发现,该户还存在偷建、抢建的行为。该局执法人员向该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整改,但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为有效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对杨某修建房屋实施依法拆除,严厉打击了此种违法建设行为。

长期以来,镇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两违”建筑整治工作,以创建5A级景区为目标,加大城镇规划执法力度,强化规划管理层级监督和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城镇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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