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龍城名流學校新生入學要帶物業發票 家長質疑如此「掛鈎」

“將物業費和孩子的上學掛鉤,實在讓人難以理解。”黃陂盤龍城名流人和天地小區的業主許女士稱,2個月前,她到黃陂區教育局的盤龍城教辦,給6歲的孩子辦理了報名手續。7月3日下午,劃片結果出來了,孩子被分配到小區對口的名流學校入學就讀。讓她不能理解的是,署名“武漢盤龍教育總支”的入學通知短信,要求除了戶口本、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外,還特別強調,要攜帶2018年物業費發票原件,以提供名流學校審核。

許女士稱,2012年,她在“名流人和天地”小區買房,因為房屋漏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1年前,她乾脆以拒繳物業費進行抗爭。她認為,黃陂區教育局盤龍城教辦的這則短信,如此要求家長帶物業費發票,言下之意,已將孩子上學和物業費捆綁在一起,有為小區物業“站臺”催費的意味。

小區業主熊女士,同樣也收到了這則短信。因對物業管理不滿意,她於去年也開始停繳物業費。她說,雖不知盤龍城教辦給家長髮送這條短信的法理依據,但通過孩子上學這件事,她有一種被“劫持”的感覺。她懷疑,這件事可能與物業公司有關。

“這件事,我們從頭到尾都不知情,學校和教育局從未跟我們打過招呼,我們也不可能有這麼大能耐,能讓他們幫我們以這種方式催繳物業費。”名流人和天地小區物業周經理稱,4日上午,確實有部分業主專門為孩子上學之事,來物業繳費開發票,“但這件事,壓根和物業沒什麼關係。”

“通知讓你讓帶什麼證件,你帶什麼就是了。”基教科有關工作人員稱:連續兩年,盤龍城地區的新生報名超過4000人,當地學校辦學壓力很大,為防止不在招生範圍的學生蹭讀,盤龍城教辦這才出臺了要憑物業發票的規定,其目的是防止借用他人房產證,或用假證騙取入學資格的情況發生。

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國振律師介紹,不論是“義務教育法”,還是武漢教育局的現行文件,均未要求將查驗家長住房的物業費發票,作為新生入學前提條件。他認為,黃陂盤龍城教辦和名流學校的做法,不僅讓人費解,更涉嫌違法。

張國振表示,現實中,繳或不繳物業費,原因很複雜,這並不意味著業主有沒有居住在房屋內。如此簡單“掛鉤”,不僅會給新生家長造成困惑,且會讓教育部門摻和陷入到業主和物業公司的雙方紛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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