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类人“危险”了!举报这些行为,最高奖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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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公安、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黄赌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规定,属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人以上或现场缴获涉案现金50万元以上,给予10000元至50000元奖励或收缴涉案资金的15%以下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

这10类人“危险”了!举报这些行为,最高奖15万!

为奖励举报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日前,山东公安、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山东省黄赌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规定,举报下列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得到奖励: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参与赌博及卖淫嫖娼、拉客招嫖、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为赌博、淫秽活动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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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提供信息的详细准确程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力度和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分别给予有功人员以下奖励:属一般治安案件,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或按收缴涉案资金的10%以下奖励;属一般刑事案件,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或按收缴涉案资金的10%以下奖励;属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或当场缴获涉案现金20万元以上,给予5000元至30000元奖励或收缴涉案资金的15%以下奖励;属特大治安、刑事案件,即一次性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人以上或现场缴获涉案现金50万元以上,给予10000元至50000元奖励或收缴涉案资金的15%以下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1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奖励标准中,同时符合定额奖励与按比例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奖励金额。举报人有特殊重大贡献或所举报的案件被列为全国大案要案的,可不受上述奖励限额的限制,但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最高标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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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到该举报时间先后为准。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黄赌案件罚没款必须按规定全额上缴。黄赌违法犯罪举报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保障,列入公安部门预算,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应当在查证属实或破案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经治安部门和警务保障部门审核,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奖励情况每年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奖励举报实行实名制度。实施奖励由专人负责,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奖励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负责发放。奖励资金审批后由办案人员在5日内通知举报人员领取,举报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60日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须写出委托书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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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临沂警方也在严厉打击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临沂这10类人危险了

前期

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全文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

通 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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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线索,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山东省还制定了《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若发现黑恶线索,

请立即联系临沂警方举报!

临沂市“扫黑办”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号临沂市公安局

电话:0539-8102378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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