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組向12 個單位反饋巡察情況

衡陽全搜索網訊 根據市委統一安排,6月28日至7月3日,十一屆市委第四輪巡察組和市委機動式巡察組分別向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國資委、市白沙洲工業園區(市白沙投)、市來雁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市衡山科學城(市衡科投)、市松木經濟開發區(市松木投)、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市湘江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12個被巡察單位的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並對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從反饋的情況看,此次巡察共發現問題265個,向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單位共移送問題線索55條,被巡察單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市發改委黨組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有的“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黨組會研究。班子年齡老化,分工交叉,工作積極性和創新意識不強,單位存在人合心不合現象。黨組重業務輕黨建,對黨的思想政治建設不重視。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規範,個別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多數黨支部黨建基礎資料不健全。選人用人存在不足,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幹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格,重點崗位幹部長期不交流不輪崗。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管理不規範等現象。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對下屬單位管理不嚴,對國有資產資金監管不嚴,存在廉潔風險,工程項目招標監管不力,工作不主動,履行項目稽查職責不到位,違規招標問題比較突出。

市財政局黨組在貫徹落實重大決策部署上有差距,公車改革推進慢。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夠,有時以業務會代替黨組會。市農開辦黨組會議記錄不全。對審計提出的問題整改不力。黨支部活動少,“三會一課”制度堅持得不夠好。幹部人事工作不夠規範,個別領導幹部違規兼職,“凡提四必”政策落實不到位,混編混崗現象突出,在編不在崗清理不到位,違規借調人員,個別幹部重大事項報告不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存在超標準接待等現象。與市註冊會計師協會脫鉤不徹底。非稅票據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農業開發專項資金分配不均,存在較為明顯的傾向性。

市教育局責任意識不強,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推進教育改革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決策部署有差距。黨組織生活開展不經常;黨員教育不深入,黨員管理不規範;局機關混編混崗現象嚴重,借調人員問題突出,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力度不夠,未按規定推動幹部輪崗交流;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超職數配備幹部,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不規範。“兩個責任”沒有完全壓緊壓實,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現象;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禁而不絕;貫徹廉潔紀律不到位,廉潔風險突出,下屬單位存在亂補濫發津補貼和公款旅遊現象、財務管理不規範、未嚴格履行政府採購手續、違規管理和處置國有資產等問題。

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班子整體活力不足,主動擔當意識不強,攻堅克難成效不大,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偏差,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黨建基礎薄弱,對基層黨組織重視不夠,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張皮”現象比較突出,黨內政治生活質量不高,黨費收繳不及時,幹部人事管理不規範,系統內“近親繁殖”問題突出,人事檔案管理混亂,存在混編混崗、違規長期借用人員等現象。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主體責任壓力傳導不夠,監督執紀問責還有盲區,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違規發放各項津補貼,違規報銷差旅費,違規公務接待,違規使用車輛的問題仍然存在;財務管理不規範,存在報賬、轉賬支付程序不合理,購買大宗辦公用品化整為零,辦公用房無償對外租用,擠佔挪用項目資金、違規攤派和坐收坐支等現象。履職執法不力,存在行政執法不嚴,項目建設存在違規轉包或掛靠、擅改設計和虛報工程量等現象。

市國資委班子擔當進取精神不足,有“老好人”思想;個別班子成員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欠缺;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較多,投融資平臺監管不到位。“三重一大”執行不到位,黨委會和主任辦公會邊界不清晰;重業務輕黨建,黨員領導幹部參加組織生活不正常,“三會一課”召開不及時,學習筆記有造假現象,企業黨建基礎薄弱。對個別企業班子違規配備,借調下屬企業人員較多。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財務管理不嚴;公務出差沒有落實出差審批制度。違規掛職兼職取酬,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票據審核把關、大宗物品採購審批程序不嚴,有違規借款、過期報賬現象。

市白沙洲工業園區(市白沙投)領導班子凝聚力不強,監管白沙投工作不力,白沙投班子不團結。園區黨工委中心組學習不透徹,黨員幹部學習不正常,思想政治教育薄弱。園區基層黨建工作弱化,機構編制較亂,選人用人不規範。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制度不健全,工作紀律比較鬆弛。財務管理不規範,國有資產閒置,損失較重。“兩個責任”未完全落實,轄管村組幹部廉潔意識差,工程招投標管理混亂,園區物業管理費虛高,“雁過拔毛”、虛報冒領和挪用資金的情況較為嚴重。

市來雁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兩個責任”落實不力,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突出,擔當進取精神不強,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識不到位,對違紀問題處理存在寬、松、軟,監事會監督職能缺失;黨內組織生活不嚴格,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中層幹部提拔程序不規範;財務報賬把關不嚴,收據管理不當,違規使用不合標的收據進行財務活動,幹部職工借款管理存在漏洞;融資成本高,資本運營監管不嚴,資金使用管理不規範,資金運行存在較大風險;違反工程項目招投標規定,存在規避招標、違規招標、涉嫌圍標串標和“四邊”工程現象;合同簽訂不規範,施工管理監控不規範。

市衡山科學城(市衡科投)黨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重業務輕黨建;民主集中制發揮不夠,決策程序不規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主體責任缺位,監督責任乏力,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黨性教育活動開展不夠,“兩學一做”活動中缺少民主評議黨員環節;黨建基礎不紮實,基層組織弱化,黨建工作臺賬不健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範,重要人事檔案資料缺失;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違規報銷發票,超標準報銷出差費用;執行財經紀律不嚴,違反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違規發放津補貼,多頭開戶;項目建設相關手續不完善,合同不規範,施工管理不到位,工程招標不規範,徵地拆遷未實行評審制度。

市松木經濟開發區(市松木投)全面從嚴治黨意識不夠強、“三重一大”決策機制不健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個別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得不夠好。黨組織生活開展不經常、黨員管理不規範,對基層黨建工作指導不力。幹部隊伍建設滯後,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不健全,混編混崗突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財務(資產)管理不嚴格,存在違規公務接待、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為派出機構報賬以及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現象。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規範,存在邀標比例過高,工程招投標、工程變更管理不嚴格,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工程款支付不規範等問題。基層管理處存在侵吞村組集體款、違規收取企業協調費、徵拆補償金分配不合理等問題。

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班子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現象較為明顯。班子創新意識不強,開拓精神不足,擔當意識不夠。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不到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差距較大,“四風”問題一定程度上存在。財務管理較亂,公款吃喝、公務用車、公務出差較為隨意,違規發放津補貼較多。選人用人不規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缺乏。資金利用效益不高,業務開拓範圍較窄,參與市場競爭及企業發展的動力不足。對廉潔風險的防範意識不夠,對財務融資、工程建設、物資採購等方面的監管不力,存在廉潔風險。

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黨的建設方面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創新和擔當精神不夠,“三重一大”決策程序不到位;黨組議事規則不規範,重業務、輕黨建,“三會一課”落實不夠到位;黨員管理以及選人用人不規範;落實“兩個責任”及“一崗雙責”不到位,執行財政紀律不嚴格。投融資方面存在企業融資成本偏高、債務和經營風險等問題。工程項目建設方面,存在部分工程項目未公開招投標或招標程序不規範;部分工程變更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存在變更不當和重複計量問題;有的項目工程款撥付未按規定執行;部分工程項目存在土地未批先建和工程質量問題等。

市委巡察工作強調,被巡察單位要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對市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政治責任,按照問題性質和整改要求分類處置,逐項拿出問題清單,逐條細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確整改責任。實行動態管理、臺賬推進、掛賬銷號,每個問題、每件事情、每項任務都到人到崗到責,完成一項銷號一項,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打“擦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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