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27、28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7、28批)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27批)

2018年7月2日

一、三門峽市陝州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40056 (*重點交辦件)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陝州區原店鎮原店村209國道邊848化工廠,生產SBS防水材料,晚上生產時氣味刺鼻,粉塵汙染環境。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該企業屬於間斷性生產,生產時產生氣味屬實。氣味為產品防水卷材主要原料瀝青在工藝加熱過程中產生(瀝青煙氣)氣味。針對氣味問題,企業於2017年6月對原項目配套建設的溼式除塵器進行提標改造,建設一套煙氣治理設施(主要包括瓷環噴淋塔、網過濾套、電捕捕油器、光譜除臭),2017年8月對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測,檢測數據符合《關於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要求。由於2018年該企業沒有接到生產訂單,企業處於停產狀態,陝州區環保局要求企業開始生產時立即進行檢測。

關於“粉塵汙染環境”的問題不屬實。2017年5月該企業將項目原配套使用的導熱油爐改為清潔能源天然氣爐,生產工藝不涉及粉塵。

處理及整改情況:要求該企業進一步對生產車間、產品倉庫採取封閉措施,減輕氣味。

問責情況:無。

二、三門峽市澠池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40057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澠池縣西陽鎮天壇村水庫東邊甘建村(同音)西,有一個無名農藥廠,白天停產夜間生產,經常排放有毒氣體。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反映情況屬實。

群眾舉報的無名農藥廠為澠池縣宏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澠池縣仰韶鎮。該公司北側距離甘澗村300米,東側距離甘澗村700米,西側距離南泉水庫100米(防汛型水庫,在2006年至今已經乾涸),南側距離中澗村500米。

2016年3月25日,該公司因未批先建澠池縣環境保護局責令停止建設,並處罰款。2017年5月14日,澠池縣環保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擅自恢復建設,將案件移交澠池縣公安局。2017年5月22日澠池縣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通知,通知澠池縣電業局對該企業依法採取停止供電措施。2017年6月5日,澠池縣公安局根據縣環保局移交材料,對該企業法定代表人秦濤以拒不停建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為由,行政拘留五日。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澠池縣環保局監察人員在對該企業進行日常檢查時,未發現該企業生產。2018年6月11日,澠池縣電業局仰韶所對該企業進行巡查,並加貼封條。

在這次調查中發現,該企業庫房中有原料堆放,生產設備也有生產痕跡,因此認定該企業存在白天停產、晚上偷著生產、躲避檢查的問題。該企業庫房中有原料存放(廢鈉鹽),原料(廢鈉鹽)在存放、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通過吸收塔吸收利用次氯酸鈉溶液處理後排放,所以造成難聞氣體排放,群眾誤認為有毒,故情況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1.追究相關人員責任;2.按照“兩斷三清”的要求,在2018年9月30日前對澠池縣宏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實施取締。

問責情況:對澠池縣仰韶鎮正科級幹部高書敏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國網澠池縣供電公司仰韶供電所所長張建剛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澠池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二中隊副隊長楊小輝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澠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股股長張瑞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28批)

2018年7月2日

一、三門峽市澠池縣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50058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澠池縣張村鎮安北村,村主任建了石粉廠,違規佔用耕地,目前這個廠停產了。現在又在公路邊建了一個石料廠,沒有手續,揚塵汙染嚴重,噪聲擾民,運輸石料損壞道路。村委會主任在選舉過程中,有賄選現象。向鄉政府、村委會和縣信訪辦反映一直未處理。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經查,被反映的庵北村村委會主任名叫黃靈偉,2015年9月,在澠池縣庵北村村委東側開辦了石粉廠,未辦理土地使用相關手續,無營業執照,屬“散亂汙”企業,已於2017年5月被關停取締,並於2018年4月完成了土地復墾。

黃靈偉確實在澠張公路南側新建了石料廠,註冊名稱為澠池縣宇冉礦產品購銷站,辦理了工商、稅務相關手續,並通過了環保備案公示,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澠池縣國土資源局已對該購銷站違法佔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目前,該購銷站正在申請辦理土地手續。該購銷站在生產經營時出現了揚塵、噪聲汙染等問題。2018年3月23日,澠池縣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下發通知,要求該購銷站按照通知要求進行整治。該購銷站在整改過程中,因需要搭建密閉棚,安裝噴淋設施、車輛沖洗裝置等,不可避免地對周邊環境造成了揚塵、噪聲汙染。2018年6月27日,現場檢查發現該購銷站處於停產整改狀態,生產車間密閉工作基本完成,場內堆放物料已全部覆蓋到位。通過走訪周邊5戶群眾,也反映該購銷站一直處於停產整改狀態,沒有發現揚塵汙染嚴重、噪聲擾民現象。該購銷站周邊共兩條水泥路,分別通往庵北村八組南北路和通往庵北村三、四組的東西路。由於修建道路時標準不高,加上購銷站前期生產經營來往車輛增多,造成道路路面破損。2018年5月,該購銷站自主出資對通往庵北村八組的南北路水泥道路進行了整修硬化。通往庵北村三、四組的東西路已於2017年12月由張村鎮政府上報列入縣“一事一議”項目庫,目前尚未開工。

關於反映的“村委會主任在選舉過程中,有賄選現象。向鄉政府、村委會和縣信訪辦反映一直未處理”問題。由於該問題涉及情況複雜,目前已移交紀檢部門進行專案處理。

處理及整改情況:要求澠池縣宇冉礦產品購銷站限期完善相關手續,並按照澠池縣環境汙染綜合整治專項行動6項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如2018年8月31日前不能完善手續或按文件要求整改到位,則立即進行關停取締。同時,澠池縣宇冉礦產品購銷站承諾,如果通往庵北村三、四組的東西路“一事一議”項目不能及時實施,由該購銷站全額出資於2018年年底前將這條道路整修完工。

問責情況:無。

二、三門峽市陝州區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60001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陝州區觀音堂鎮西李村王彥村八組,化工集聚區未經處理的廢水排入小西溝河道內,導致兩岸的樹木大量死亡,魚蝦絕跡,汙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經查,小西溝是西李村鄉王彥村旁邊的一條洩洪小河溝,全長10公里,河溝水源主要是沿河溝兩岸的山體洩洪水,小西溝乾旱時河溝並沒有水,雨季時有河溝兩岸山體洩洪水流入。陝州區產業集聚區的汙水是排向集聚區北邊7公里外南澗河的,南澗河是觀音堂鎮七里村旁邊的一條河流。小西溝和南澗河兩條河溝之間有許多丘陵山脈隔開,相互之間不交叉,水流方向不一樣,兩條河溝之間直線距離大約有20公里。因此陝州區產業集聚區汙水不會向東排入小西溝王彥村河段。

經查看,小西溝王彥村八組河段長3公里,沿岸各類樹木長勢良好,枝葉茂盛,有個別樹木枯死現象。經當地林業技術人員查看,枯死樹木屬於自然死亡,全河段有122棵楊樹、灌木等死亡。調查時河溝水流很小,清澈見底,沒有發現河溝內有魚蝦死亡現象。

2018年6月27日,對小西溝河溝內採樣分析,檢測結果顯示,河水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Ⅳ類標準。

處理及整改情況:無。

問責情況:無。

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批群眾舉報材料

6月29日—7月1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交辦18件群眾舉報材料,其中澠池縣6件、陝州區2件、湖濱區2件、城鄉一體化示範區1件、靈寶市5件、盧氏縣2件。目前,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共向我市交辦124件群眾舉報材料,其中義馬市7件、澠池縣19件、陝州區24件、湖濱區28件、經濟開發區3件、城鄉一體化示範區6件、靈寶市26件、盧氏縣11件。截至7月1日,辦結99件。

收到交辦材料後,我市已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調查處理,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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