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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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内;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以上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2、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3)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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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

2、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所需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所需的其他材料。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不超过5年,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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