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有关规定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我县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依据“划分学区范围、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教育局分别出台了《富平县2018年初中招生入学办法》,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不断提升管理办法,促进教育公平。为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为广大家长朋友提供方便,现将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一、生源认定顺序

第一,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并有房产证。

第二,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三,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县但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学生及父母在城区有房产并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四,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县但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并属于该学区范围内。

第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规定的小学毕业生,且实际居住地属于学区范围内。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性质为住宅。

二、招生办法

1.城区学校

城区各初中招生依据学位设置,按照名额分配及生源认定顺序,分类、分批次招生,招满为止。

城区初中填报志愿、学生调配工作主要由城关街道办中心学校、东华街道办中心学校负责,城区各相关小学具体实施。

(1)公办学校

a.城关街道办各小学在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下,调配本校六年级毕业生总数18%的比例到富平中学报名入学,18%的比例到杜村初中报名入学。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第一批次:按照生源认定顺序,前三类学生根据意愿填报城区五所初中,每生必须填报两个志愿。若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满额,调配至第二志愿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按照富平中学、杜村初中分配名额,结合实际,依据学生意愿,公平、公开、公正的调配第四、第五类学生,直至以上学校满额为止。

第三批次:第四、第五类其余学生依据生源认定顺序及学生意愿调配到东上官初中、华朱初中就读。

b.东华街道办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学区划分到辖区相对应的初中就读。

(2)民办学校

民办九年制小学毕业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免试入学。其他民办小学按照生源认定顺序,前三类学生按照第一批次招生办法执行,其余学生依据意愿,回户口所在地学区初中,或调配至东上官初中就读。

城区七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学籍基本信息卡(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首页)、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各录取初中报名入学。

2.农村学校

农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学区划分,持学生学籍基本信息卡、户口簿在镇辖区内初中免试就近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含民办)采取对口直升的办法免试入学。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认定条件

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要满足三个条件:

a.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本县外镇(办)的乡村;

b.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进城务工人员;

c.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施“四证审核”制度,“四证”即:①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身份证);②住所证明(房产证明、居住证或租赁合同);③务工证明(父母在城镇务工购买社保、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④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2)报名程序

a.非富平县籍适龄少年:持近1—2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相关证明材料、学籍基本信息卡,先到中心学校登记、交审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由各中心学校按照生源认定顺序,统筹安排到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免试入学。

b.县内非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少年:持近三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相关证明材料、持学籍基本信息卡,先到中心学校登记、交审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由各中心学校按照生源认定顺序,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免试入学。

(3)录取顺序:外省(非陕西省辖区)户籍学生、本省外市(非渭南市辖区内)户籍学生、本市外县户籍学生、本县外镇(办)户籍学生。

三、学位调配办法

如果学校学位能满足本辖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直接免试就近入学。如果新生统计总数超出学校学位设置,则按照分类、分批次方式招录,直到学位占满为止。

对于满足相同条件,因学位限制不能全部入学的学生,由各中心学校负责调配,相关学校具体实施。因学位限制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各中心学校统一调配到周边学位未满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第一阶段:6月19日以前,完成辖区六年级毕业生摸底、统计工作。

第二阶段:6月20日—6月21日,合理划分各初中学区范围并制定《富平县2018年初中招生入学办法》。

第三阶段:6月22日—6月26日,向社会公布辖区学区划分范围。

第四阶段:6月27日—6月29日,农村各小学、初中、中心学校按照学区划定,审查辖区学生入学资格。7月2日,城区六年级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

第五阶段:7月3日—5日,各初中学校负责安排新生学籍信息卡的审核、入学花名册和县局印制的入学通知书的填写及公示等工作。

第六阶段:7月8日,发放通知书。

第七阶段:8月31日,新生报名入学。如提供的证件有造假或与要求不符者,将取消其所报学校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学位设置及学区划分

a、城区初中七年级学位设置及学区划分

(一)学位设置

实验中学 24班

富平中学 8班 (其中:面向城区招收6班)

杜村初中 6班

东上官初中 8班

华朱初中 4班

(二)学区划分

实验中学招收城关公办小学(除吕村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依据志愿符合条件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富平中学招收城关公办小学(除吕村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杜村初中招收城关公办小学(含吕村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依据志愿符合条件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东上官初中招收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流曲镇(双杨村、军寨村、兴户村、仵家村)小学毕业生,依据志愿招收城关公办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怡宝学校、蓝光一小、白杨小学)。

华朱初中招收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富平县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有关规定

富平县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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