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矮圍網圍整治爲「突破口」 洞庭湖汙染防治攻堅戰吹響號角

以矮圍網圍整治為“突破口” 洞庭湖汙染防治攻堅戰吹響號角

據瞭解,此次專項行動將分為四個階段。即全面摸底階段(7月3日-7月13日)、集中整治階段(7月13日-8月20日)、檢查驗收階段(8月20日-8月30日)、“回頭看”和建檔立卡階段(8月30日-9月30日)。主要是通過大排查、大整治,對洞庭湖區一般垸、蓄洪垸、重點垸和雙退垸(人員退出、田土退出耕種)及血防矮圍(仍具有血防滅螺功能、沒有人類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未經水利、林業、血防主管部門審批的所有人為構築的矮圍網圍,以及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洞庭湖矮圍網圍違法違規捕撈養殖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辦函〔2014〕72號)要求已實施功能性拆除、在“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五大專項整治行動”中拆除不徹底的矮圍網圍,實行全面徹底拆除,做到應拆盡拆、恢復湖州自然面貌,修復洞庭湖區生態功能。

整治標準為全面解除矮圍網圍承包合同;徹底清理拆除矮圍網圍(含迷魂陣),包括泥堤、節制閘、水泥攔牆以及加高加固的尼龍網、鐵絲網、鋼筋和竹木立樁等設施,泥堤、水泥攔牆拆除到原地表生物著生地海拔高程,原閘口位置開挖的內外貫通溝溝底寬度不少於15米;拆除的尼龍網、鐵絲網、鋼筋和竹木立樁等設施全部運離現場並進行無害化處理,消除安全隱患,恢復洞庭湖水域、灘塗、湖洲本來面貌,並確保不反彈,為岳陽生態綠色發展作出貢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