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中小学教师算公务员编制吗?

午夜惊鸿

我就是一名中学老师,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中小学教师不算公务员编制。教师成为公务员。确实不是空穴来风,有人大代表曾有过提案,但短期内不可能实现。




当下,按照法律规定,仅从工资待遇而言,教师应该不低于公务员。但迄今为止,时间已到2018年下半年,广大教师期待已久的梦想还没有成真。作为一名教师,从选择这个职业的那一天并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和希冀。教书30余年,刚参加工作,每月工资不到100元。当个72名学生的班主任,津贴每月14元,教龄津贴仅仅3元,任教8个班的历史课,还没有课节费。每天和孩子们在一起,很充实,很快乐。

如今,教师作为拥有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来说工作稳定,待遇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至于许多人寄希望于,教师能成为公务员,无非就是因为公务员享有教师无法比拟的地位和待遇。年初,国家出台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无论是《意见》的规定抑或法律的要求,其根源不在于教师是事业编制还是公职人员,更不在于是否是公务员。关键是教师地位如何确定,待遇提升如何尽快落实。

时下,作为一名教师,没必要纠结自己的身份,尽职尽责就好。因为老师是吃良心饭,干良心活的,最起码对得起自己的饭碗,对得起孩子。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教师群体确有个别的败类,正所谓“一条鱼腥了一锅汤”。有偿补课,收受礼金,打骂学生,群踢家长……个别教师有悖师德的行为令人作呕。可更多的教师为了孩子挂着点滴上课,跪着板凳教书,孩子遇到危机,自己用稚嫩的躯体挽救了鲜活的生命,自己倒在血泊之中。这里,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为个别败类,完全否定了教师的奉献和敬业。

现今,教师饱受质疑,甚至不乏指责谩骂。作为一名教师,内心深感不安,希望人们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尊重,多一些宽容。教师确实不易,教师待遇确实不高,但责任大,压力更大,不是谁都能想象到的。


俺油菜

虽然目前还不是!但是笔者感觉,很快就是了!



一、新闻背景

2018年1月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其中提出了如下重要的建议:

1.坚持兴国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2.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4.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5.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6.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个人看法。

1.份量重。头一次出现中央和国务院对教育出台《意见》。充分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教育的重视,意味着教育将迎来一次重大的改革。教育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指导性作用!

2.要求高。对新时代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教师提高专业素质技能,还对师德师风有更高要求。

3.可信度高。《意见》提出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让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笔者相信,不久的将来,教师的待遇很快就会赶超其它公务员,甚至让其它公务员羡慕。那时候,教师肯定是特殊的公务员编制!


相信这次《意见》的出台,一定会吹来教育上的一股春风。

我将随时为你分析教育动态!

如有不同看法,可以留言交流!谢谢!


唱歌的小青蛙

其实老师们非常关注自己的身份和待遇问题。2008年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文件中提出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同时还明确要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公职人员和我们的公务员是完全两码事。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实,最主要的是指拥有行政编制的人。

教师属于事业编制,中小学在本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分类的时候被明确为公益一类单位。教师人员数量也非常多,高达1600多万。而公务员的是十分紧缺,目前数量也就1000万左右。

所以说,江中学校教师纳入公务员,只是一个美丽的误解。

国家公职人员,仅仅是公务员的一条,履行公职。其实不仅仅是公务员,也包括普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甚至我们的公益岗位人员,都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文件中还明确,要确保大学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待遇水平。这次用语是确保,说明我们

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水平将会落实。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压力较充裕的地区,早以实现的教师待遇问题,这次将被纳入重点解决的项目,预计贫困偏远地区解决有望。

其实不管是怎么样,老是希望的是得到尊重,这次国家明确要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教师是一种职业,需要有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而不是根据道德、根据家长的要求,来进行人为的定义。真正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后,教师只要履行职责就好,工作应该会好干很多。

实际上,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人员,年轻的时候工资待遇跟同地区相似岗位相比虽然不差,但总不是很高的,不可能满足自己结婚生子赡养老人的需求。他的

重点在于职业发展的老年阶段,工资待遇会非常不错,退休工资也很高。

因此,为了求稳求保障的年轻人可以加入体制内考老师,但是如果想有一番自己事业发展的人,还是需要到各大企业实践、自己创业的好。


暖心人社

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文件说教师将成为公务员。你之所以这么问,也是看到了年初发布的一份文件吧,文件说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其实这句话并不是说教师是公务员,而仅仅是公职人员而已,而且一直以来教师都是公职人员。那为什么这么说呢?

在我国,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之所以文件中说要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主要原因是教师虽然是公职人员,但并没有享受到公职人员的待遇,而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文件说确立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师享受到公职人员该有的待遇和地位。

这么说,你应该明白教师是否能成为公务员了吧。再者,不能成为公务员又何妨呢?事业编也同样具有公务员该有的稳定性,而且文件中也说了,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只要待遇达到了,公务员编和事业编又有什么区别哪?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太在意教师是什么编制,只要待遇达到,就OK了。


春风下的杨柳

笔者认为,中小学教师成为公务员编制可能性不大,文件也没有明确说明。

国家文件中是这样表述: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

从字面意义上看,根据国家公职人员的定义与文件中的表述确实有要将中小学教师确立为公务员的意思。

但从文件深层次看,确立老师为公务员的可能性不大。文件中说的是: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文件只是强调了公办中小学教师有这个法律地位,那么有了地位就必须履行公务员权利与义务,但是法律地位归法律地位,并没有说要将教师编制划为公务员编制。

笔者认为,下一步公办中小学教师可能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有些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但是与他们应该还有一定却别。他们只是享受权利,履行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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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公考

2018年已经过半,年初的那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激起的波澜,也已经恢复了平静。“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句话,曾经引起多少遐想,如今看来,这只是一句强调的语句,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中小学教师,仍然是事业单位编制,不是公务员编制!

确实,这份文件出台后,在接着的会议上,就有人提交了议案,建议国家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教师变身教育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当时因为这份文件刚刚出台,这表示高层对教师队伍建设非常重视,所以,对于这个教育公务员的建议,还是有很大希望被采纳并很快得到落实的。

当时间已经来到2018年中途即将进入下半年,还未得到具体消息,这说明,2018年,教师还将是事业单位编制,不可能变身公务员。至于今后是否会是公务员编制,这个不好随意判断,但这个希望是有的,国外也有成功的例子,跟国际接轨,不是不可能。


教师妹子一枝花

2018年起,中小学教师算公务员编制吗?

不是!

教师属于事业编!

教师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学校属于事业单位,老师属于在编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

国家公务员报考主要有以下条件:报考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校的只有大四的才你能报考 报考公安类的才需要对身高,体重,视力另外,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学历要求最低是大专学历。但是每个地区和职位又有很多的区别和不同。 各个地区和部门可以调整学历要求,现在一般都是本科以上了。 自考文凭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认可,国家高等教育法里有相关的认可。用自考文凭完全可以报考公务员。

公职人员一般是指由政府财政负责发放工资的在编人员,而这些人员涵盖事业编、行政编、甚至国企的管理人员,而教师一直以来都是全额事业编,工资由政府财政承担,所以教师本来就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


天笑讲职场

如果题主是个老师,建议你主动辞职吧?连自己的身份都整不明白,你教学生会不会误人子弟?

还是再说一下:公职人员指吃财政饭的人员,主要分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教师是事业编制。

早在二十年前,国家进行人事体制改革,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大力精简公务员队伍,教师也由“国家干部”改为“事业人员”。目前精简公务员队伍规模仍在“进行时”。在这么一个背景下,教师改为公务员显然不可能,将来教师改为公务员的可能性也几乎为“0”。


断牙虎110

虽然这个问题答案明确,但是大家依然关注,确实还有深入讨论的价值和可能。

一是答案明确。

不能算。

今年,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日前国务院五部门又联合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都对提高教师待遇作了强调。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更是提出,要明确教师作为特殊国家公职人员的地位。对此,有媒体解读为要给教师公务员待遇,这显然是错误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内涵和外延比国家公务员要大上许多,是国家公职人员,不一定是公务员,这个教师是这样,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是这样。

二是大家关注。

我虽然现在机关工作,但是很多亲人朋友是教师,大家都很关注这件事,向我咨询中小学教师在接下去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新动向。网络上,头条上,这一类的问题很多,说明大家依然关注这事情,不仅仅是教师朋友,还有社会各界的朋友。

今年的全国两会,就依然有代表提出建议和议案,要求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其中湖北的一位代表已经是连续五年提出这类议案,执着度之高,不能不让人钦佩动容。

三是值得探讨。

教师能不给你纳入公务员管理,可能性有多大,这问题确实值得探讨。下面我想简要谈谈我自己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可以纳入!理由如下:

一、不会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理论上,既然我们的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或者略高于同地区同级公务员的工资。那么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不会对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带来较大的影响。

二、有助于提高教师地位。我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对教师地位提高的助力是明显的。

三、有利于人才的有序流动。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后,就能打通教师和公务员直接流动的通道,让更多的人才实现双线流动。

……

确实,我能想到的理由还有很多,还是留给下个问题,毕竟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这里。

如果你对我的答案不满,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收藏历史吧

不算!今后也不可能算。

教师就是一个事业单位。

之前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后据说归社保开支了。
之前,经常看到说教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喊了很多年了,现在来看,不过是一个美丽的传说罢了!
公务员早9晚5,待遇优厚,每年很多教师报考公务员,你看到过公务员报考教师的吗?告诉你,没有!今后也不会有。


教师早7.00晚5.00,教师累,学生累,可一线教师们还都坚守
在自己的阵地,干一行,爱一行,不用扬鞭自奋蹄,这就是当代教师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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