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上門要錢 贛榆一女子報警稱柜子里錢沒了 結果自己卻被拘……

一婦女為了趕走上門討債的債主,謊報110警情,稱自家16800元現金被盜,想嚇唬要債的人,讓民警把他們趕走,好讓他們以後不敢再來,結果不僅沒有解決債務糾紛反而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債主上門要錢 贛榆一女子報警稱櫃子裡錢沒了 結果自己卻被拘……

6月28日中午,贛榆區公安局柘汪邊防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轄區居民秦某家中16800元現金被盜。光天化日之下,犯罪分子竟然登堂入室盜取現金,民警孟博文、徐紅李隨即趕到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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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報警人家中時,老遠就聽到了喧譁吵鬧聲,一進門就看到有很多人糾集在她家院中,從他們的吵嚷聲中能聽出這群人是報警人秦某兒子的債主,此番前來是要債的。”處警民警孟博文說道,“找到報警人秦某後,她帶著我們到她家中臥室,指著一個抽屜說,本來放在裡面的16800元現金被偷了。隨後,我們就跟秦某的家人以及前來要債的幾個人分別瞭解情況,幾個人催債人都不承認自己有進入屋裡偷過錢,而秦某就一口咬定自己丟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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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還原案發經過,民警將秦某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同時通知技術民警前去勘察現場。經現場採集證據,勘察民警在案發現場收集到的腳印不是秦某本人的就是她家裡人的,並沒有外人進入的痕跡,這讓民警很是疑惑。“經過談話,秦某所說的現金被盜一事漸漸站不住腳,尤其是得知警方在現場掌握了無外人進出的證據後,秦某敗下陣來,如實交代了其報假警的前因後果。”辦案民警徐紅李說道。

原來,秦某的兒子在外面欠了一筆債後便逃之夭夭了,現如今債主找上們來,秦某一面氣兒子不成器惹是非,一面懊惱催債人肆無忌憚上門討債,她越想越氣便與債主們吵了起來,眼見口角之爭落入下風,秦某便想要嚇唬嚇唬他們,讓民警把他們趕走,好讓他們以後不敢再來,但是自己欠債理虧,若是貿然報警恐怕不會得到民警支持,於是,為了讓民警能站在自己一邊,秦某就編了個謊報了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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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秦某帶著民警回到家中,從另一個抽屜把“被盜”的16800元現金找了出來。隨後,違法行為人秦某因謊報警情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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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警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辦案等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貳佰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罰款。110是公安機關快速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最重要平臺,謊報警情,會導致警力資源的無端浪費,令真正需要幫助的群眾難以得到及時、有效的幫助,更會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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