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第一美女胡蝶爲什麼會被戴笠幽禁了整整三年?

上官馨雪

戴笠,國民軍統局局長,國民軍統特務頭子,是個軍事天才,曾經訓練出許多優秀的情報員,人稱“戴老闆”。胡蝶,國民第一美女,著名女演員,紅遍整個大上海,自古英雄愛美女,顯然戴笠的行為不是英雄所為。

戴笠垂涎胡蝶的美貌,泡妞高手

胡蝶是上海出名的大美女,哪個男人不想得手呢?即使胡蝶是有夫之婦,戴笠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啊,說起兩個人的相識,是在1942年,胡蝶和她的丈夫從香港逃往重慶的時候,丟失了30箱財物,這是她半輩子的積蓄啊,這時戴笠許諾將丟失的寶物一一找回,這是不可能的,戴笠用其他的寶物代替給了胡蝶,胡蝶當然能看出不是她丟失的東西,但是她也沒有多說什麼,欣然接受了。只怪胡蝶自己給了戴笠大魔頭一次前進的機會。

戴笠為了得手,也是想盡了辦法。胡蝶的丈夫是潘有聲,他是個商人,戴笠竟給潘有聲介紹幾單大生意,那經常跑外那是必然的了,潘有聲不在胡蝶身邊,戴笠和胡蝶獨處的機會變多,讓他的魔爪再一次進攻,最後兩人同居,戴笠是有婦之夫,即使這樣兒,在愛著另一個女人的同時也和另一個女人同居。

胡蝶接受現實,堅強面對大魔頭

面對戴笠的強行佔有,胡蝶毫無反抗的能力,她不僅沒有向生命低頭,而是接受現實,與大魔頭戴笠虛與委蛇,她的丈夫和她的孩子是她支撐她活下去的支柱,所以她勇敢的堅持下去,最後戴笠乘坐飛機時遇難而死,胡蝶也因此也重新獲得自由,3年的隱忍終於停止了。


史論縱橫

作家張恨水曾這樣評價 胡蝶 :“ 胡蝶落落大方,一洗女兒之態,性格深沉、機警、爽利兼而有之,如與《紅樓夢》中人相比擬,十分之五六若寶釵,十分之二三若襲人,十分之一二若晴雯。 ”


為什麼張恨水如此評價胡蝶呢?因為胡蝶是智慧與美貌並存的女人。她的情商堪比寶釵,勝過襲人。她為人處世堅韌頑強,透著晴雯般坦率。


胡蝶是何許人也?且聽有書君給您慢慢道來。


胡蝶於1908年出生在上海,原名胡瑞華。她的父親是鐵路系統任職,因為工作關係,她隨父親在廣州過了十幾年。直到16歲時,胡蝶才跟父親返回上海。當時上海有個中華電影學校,她這個滿身才藝的美麗少女,很適合走演藝路線。於是她便報考了這所學校。當時演員都很流行取名藝名,她想取名“胡琴”,又覺得不雅,忽然想到了美麗的蝴蝶,自己正好姓胡,就叫“胡蝶”吧。


1933年,有聲影片進入我國,胡蝶接拍了第一部有聲片《歌女紅牡丹》,從此在電影界大放異彩。接下來拍攝了《狂流》《姊妹花》等影片,一時間,好評如潮。被大眾評為“民國第一美女”。


民國第一美女胡蝶為什麼會被戴笠幽禁了整整三年?


人們都知道古代有“四大美女”,卻都只是聞其名不見其人,而胡蝶被稱為“民國美女之首”,她把美留在了銀幕上,近可觀皆其人,遠可聞其聲。



1、“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影星胡蝶,瞬間紅遍了上海灘。她的美與眾不同,左臉上有個酒窩,成了她的獨有招牌。在她一顰一笑間若隱若現,簡直美得不可方物。她不僅美麗動人,而且性格開朗,她喜歡打扮自己。她妝容總是端莊高雅、富有朝氣,言談舉止風趣幽默;她穿的旗袍、戴的首飾,都成為影迷們競相模仿的對象,愛她的人何止影迷呢。


2、“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


與此同時,有個人能力之大,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就是戴笠。戴笠,字雨農,年輕時,在周鳳岐部下當過兵。之後來到上海,在最落魄時,得到杜月笙的幫助。又在交易所認識了蔣介石、戴季陶等人。隨後追隨蔣介石,號稱“蔣介石的佩劍”、“中國的蓋世太保”、“中國最神秘人物”。


戴笠在落魄之時,有個結髮妻子毛氏。是個沒有文化的鄉下小腳女人。也沒有幾分姿色,他並不喜歡一個女人。在發跡以後,並沒有拋妻棄子,直到妻子病死後,戴笠就在好豪華別墅、好高級轎車、好喝酒、好洗澡的“四好”之上,多了一“好”——好女人。漸漸地,他好色成了盡人皆知的事情。


他在隨軍統局遷往重慶以前,一次偶爾到電影院看電影。正好看到了胡蝶主演的影片《啼笑姻緣》,看完後,就被胡蝶的美貌和演技深深地吸引了。他當即就說:“要是能娶胡蝶這樣的老婆,這輩子也算沒有白活啊!就算退一萬步講,如果能跟這個美人共眠一夜,也比在世上賴活20年強啊。”



戴笠當時只是一個小小的特務頭目,而胡蝶是個大有名氣的影星,他只能說說而已。戴笠以前是個京劇迷,自從看了胡蝶主演的電影后,只要有胡蝶主演的影片上映,他都必看,甚至看了好幾遍。


就在戴笠痴迷胡蝶電影時,日軍侵略戰爭開始了,國民黨軍隊節節敗退,蔣介石於1937年12月凌晨乘飛機離南京赴武漢,戴笠跟隨蔣介石轉移,戴笠的“胡蝶夢”也就做不成了。



但是他對胡蝶的愛戀,一直是有增有減。


3、機緣巧合,如願抱得美人歸


胡蝶也已經結婚生子,她的丈夫是洋行的潘有聲。日本侵略戰爭時,她隨潘有聲到了香港定居,丈夫做生意,她繼續拍電影,生活過得有滋有味。


很快日軍打到了香港,並且日本人逼迫胡蝶出演賣國影片。胡蝶在民族大義面前,堅決拒絕與日本人合作。這樣,日本人就不能容忍她的存在。為了搶救演藝界名人,國民黨派人專程接胡蝶和梅蘭芳去重慶。他們夫妻輾轉逃往重慶。胡蝶在逃亡時,帶了30多個箱子,裡面有夫妻倆多年的積蓄,在途經廣州時,竟然全部丟了。胡蝶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所以這筆積蓄對她來說十分重要。她找到了杜月笙幫忙追蹤財物的下落。


杜月笙想到了戴笠,戴笠一聽是胡蝶丟了東西,立即派了一幫軍統特務前去廣東破案,但一無所獲。戴笠一直愛慕胡蝶,為了博得美人開心,戴笠讓胡蝶出具財物清單,派人按照清單去國外悉數買齊。親自派人送給胡蝶,胡蝶看過後,心裡什麼都明白了。



戴笠對胡蝶夫婦照顧有加,但是因潘有聲一直在胡蝶身邊,他無從下手。於是就使用調虎離山之計,用給潘有聲找財路為由,打發他到滇緬線上運輸倒賣貨物。


潘有聲也是個聰明人,哪裡敢得罪戴笠呢。戴笠不惜一切幫助他們找回財物,又特地安排他們一家人搬入曾家巖公館,還不是因為自己的夫人胡蝶嘛。戴笠手眼通天,自己哪裡敢違揹他的好意,事到如今自己只好走了。


潘有聲走後,戴笠並沒有立刻霸佔胡蝶。而是每天前來問候。他看出來胡蝶愛吃水果,而戰時重慶又沒有什麼好水果,他派人從新疆空運哈密瓜,送給胡蝶吃。發現胡蝶身體微恙,趕快請來名醫,給胡蝶細心調理,並每天很貼心地陪她出去散步。


胡蝶喜歡清淨,戴笠就安排胡蝶搬到歌樂山的楊家山公館居住。沈醉在《我所知道的戴笠》一書中寫到:戴笠在神仙洞修建了一所華麗的公館,是準備與胡蝶同居時用的。當我隨同他和胡蝶一道去看這所房子的工程時,他對胡蝶說:‘我最喜歡這個地方,神仙洞裡住神仙眷屬。’


4、從此,胡蝶被戴笠“幽禁”長達三年


從1943年以後,胡蝶便被戴笠秘密“幽禁”。開始住在他的城鄉公館裡,為討得胡蝶的歡心,戴笠為她修了幾處房子,還在楊家山公館前面修了一所漂亮的花園,並大約花了一萬銀元,購買了各種名貴的奇花異草,他又親自佈置設計。(沈醉記載)


在戴笠與胡蝶同居期間,胡蝶說想吃南國的水果,戴笠馬上不惜代價,派出飛機從印度空運;胡蝶說不喜歡穿拖鞋,戴笠趕緊派人買了來各式各樣的鞋子;胡蝶說楊家山公館的窗戶光線不好,覺得樓前的景物也不別緻,戴笠急忙命人專門為她修建一幢花園洋房……(沈醉回憶)


都說胡蝶被戴笠“幽禁”,實際上是二人過著同居生活。而且據沈醉說,胡蝶是戴笠最深愛的女人,自從有了胡蝶,他再也沒有拈花惹草,把心思全部放在胡蝶心上。戴笠一直表示此生最大的心願,就是與胡蝶結為夫妻。據說抗日勝利後,他原本打算讓胡蝶跟潘有聲離婚,在1946年5月娶胡蝶為妻。


1946年3月,戴笠在執行蔣介石反共事宜時,乘坐的航班遭遇雷雨,輾轉幾次未能降落,最後飛機在南京近郊撞山燃燒,戴笠連具屍首都沒有留下。他帶著那個美好的希望走了,如果他活著,可能與胡蝶結婚,並傳為一段“佳話”吧。



5、胡蝶浴火重生


隨著戴笠的死亡,胡蝶出現在了公眾視野,跟丈夫潘有聲回到香港,在香港創辦企業,生產“蝴蝶牌”熱水瓶。六年後,丈夫得癌症去世。


胡蝶沒有再嫁,而是重返演藝界,加盟了邵氏電影公司,先後主演了《街童》、《苦兒流浪記》等多部影片。她傾力演戲,與李翰祥合作的電影《後門》,她以高超的演技,獲得了第七屆亞洲電影節大獎。58歲時,退出影壇,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


胡蝶的一生,是傳奇的一生,她與戴笠這段“孽緣”,一度被傳得沸沸揚揚。她在自己的回憶錄裡,對這段歷史隻字未提。去世前,只輕嘆一聲:“蝴蝶要飛走了。”



有書共讀

在去年公映的電影《羅曼蒂克消亡史》中,袁泉飾演的吳小姐就是以胡蝶為原型,將這個故事又重複了一遍。

蝴蝶,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上海灘可謂紅極一時,她臉上那對招牌式的酒渦,成了美女的重要標誌,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飾,都成為大眾模仿的對象。那時的胡蝶除了拍電影,還是宣傳海報的模特兒,做肥皂香菸的廣告時,畫裡的樣子非常美。

她很快嫁給洋行工作的潘有聲。抗日戰爭,潘有聲在香港做生意,胡蝶一家人隨往,上海失守而他們卻在香港過著太平的日子,潘有聲工作穩定,業餘買馬,日子過得有滋有味。命運的改變是從胡蝶的30箱珠寶丟失開始。

戴笠泡胡蝶是1942年的事,胡蝶夫婦從香港逃到了重慶的途中,胡蝶夫婦寄運的30箱財物卻在廣東東江一喧被劫匪搶了,這是胡蝶夫婦多年的積蓄,對於處在困境中的電影皇后來講,這是雪上加霜。

戴局長就是這個時候和胡蝶連上線,是胡蝶找上門求戴局長還是戴笠主動為美人請纓,已經不可知,但戴笠開始為胡美人忙前忙後,調動了軍統一幫干將前往廣東偵破案件。

查了半天,這批財物也沒能追回來。

為了求愛,戴局長豁出去了,他幹了一件人傻多金的土豪才會乾的事兒,按胡蝶開出的丟失珠寶、衣物的清單,讓人在國外購置,然後謊稱是從土匪手中追回來的,送到了胡蝶手中。

這批財物價值不小,而且是不是自己的東西,胡蝶怎麼可能會不清楚,但是她還是接受了戴局長的“美意”,給了軍統頭子“進攻”的空間。

第一步得手後,戴笠開始下一步動作,胡蝶畢竟是有夫之婦,且丈夫潘有聲在身邊,再是軍統頭子戴笠也不可能強搶民國第一天後,於是戴笠又想出了一招,給身為商人的潘有聲介紹了幾單大生意,讓他在滇緬線上倒賣運輸貨物,最初潘有聲也許是沒識破戴笠的詭計,也許是不願開罪權高勢重對胡蝶夫婦有庇護之恩的戴局長的美意,也接愛了戴局長的“美意”。潘有聲一走,戴笠再也按奈不住強行佔有了胡蝶。面對戴笠強大的勢力,胡蝶無以反抗,雖痛苦難耐,也只好違心順從。自此,胡蝶開始了在重慶被幽禁三年的日子。

胡蝶被幽禁的日子看起來還是很富貴的。戴笠為了不讓胡蝶對潘有聲有負疚感,潘有聲一走他就讓胡蝶住進楊家山公館。胡蝶嫌公館的窗戶狹小,樓前景物不好看,戴笠馬上派人在公館前重建別墅。還從印度空運來胡蝶喜歡吃的水果,買來一大堆鞋子讓胡蝶選。甚至花費上萬的銀元弄了個大花園,每天陪胡蝶在花園裡散步。

胡蝶不愛戴笠,卻被迫與他過起同居生活。這也是胡蝶與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無論與哪個男子在一起都是為了愛,如果沒有愛便寧願自毀自己。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他強佔身體的日子,可以一滴淚也不掉地等待時間來化解這場屈辱。

戴笠對胡蝶說:我今生最大的心願是與你正式結為夫妻,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不要。

戴笠準備在1946年下旬迎娶胡蝶,這時,他搭乘的飛機遇難,戴笠喪生於此,胡蝶終於結束了被幽禁的日子,重新獲得自由。


胡瓜視頻

被戴笠囚禁三年,她依然是美麗的胡蝶。

其實在民國燦若繁星的天空下,有一大批美麗的女子值得記錄。我喜歡美女,她們優雅迷人,她們搖曳有致,她們穿著旗袍,行走在民國的時空隧道中。相比阮玲玉不堪閒言碎語,留下著名的“人言可畏”四個字自殺(當然,有人說那不是真實的遺書),我更喜歡胡蝶!她美麗不可方物,出演電影竭盡全力,不幸被大魔頭戴笠囚禁後,被迫成為他的情婦,卻沒有輕生,倔強的綻放,等待時機。戴笠死後,胡蝶終於和丈夫逃出重慶。她在自己的自傳裡,對這段歷史一字未提,去世前,只輕嘆一聲,蝴蝶要飛走了!


1908年,胡蝶出生在上海。她出生的那一天,正值慈禧和光緒先後駕崩。她的父親在鐵路上任職,所以她跟隨父親又到了廣州,在廣州度過了自己的青少年時期。16歲的胡蝶隨著全家返回上海,投考了上海中華電影學校。她原名胡瑞華,曾考慮取藝名“胡琴”,後一想,胡琴胡琴,豈不是任人拉來拉去,不妥。而後靈光一閃,取名胡蝶,諧音“蝴蝶”

1933年,胡蝶出演中國第一部有聲片《歌女紅牡丹》,大放異彩,後在《狂流》《姊妹花》中接連有出色表現,片子還在東南亞演出,也大獲好評。

相比阮玲玉一直在感情的漩渦裡掙扎,遇人不淑,自己也優柔寡斷的性格,胡蝶清楚自己要什麼。她和銀行經理潘有聲相戀四年後結婚,1937年上海失守後,她和家人避居香港。而後,1942年11月,胡蝶夫婦帶著年幼的兒女抵達重慶,她即被國民黨軍統局局長戴笠控制。

要說戴笠此人,手段極其毒辣,色心使然,讓他對胡蝶痴迷不已。據聞,胡蝶在戰亂中丟失了幾大箱的珠寶,那是她幾乎半生的積蓄,都是心愛之物。胡蝶心疼不已,為此事焦慮痛心,戴笠聞之,保證原樣奉還。後來,他果然把東西還給胡蝶,卻是戴笠自己找人一一配齊了的。

中美合作所內的楊家山公館,四處都有衛兵把守,密不透風。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想從這裡逃出去,比登天還難。面對軍統魔頭戴笠,胡蝶有兩種選擇,一就是去死!二就是接受現實!

人都說,活著其實比死更不容易。想到深愛自己的丈夫和幼兒,胡蝶把眼淚落到了心裡。她沒有以死抗爭,把命丟在這裡,而是選擇了與戴笠虛與委蛇。

三年的時光,和一個不愛的男人在一起,還得強顏歡笑。曾經貴為電影皇后,在銀幕上大放異彩,有萬千影迷的愛戴,卸下妝容,有愛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小家,這一切恍如隔世。沒有人知道胡蝶想了些什麼,她將所有的勇氣都用來活下來。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戴笠想和胡蝶結婚。他叮囑胡蝶飛往上海,和潘有聲辦理離婚手續,正在此時,戴笠因飛機失事死於南京近郊。胡蝶終於重獲自由,和潘有聲一起離開上海,前往香港。

去香港以後,胡蝶又拍了很多片子。1949年,潘有聲去世。1960年,日本第七屆亞洲電影節上,胡蝶榮登“亞洲影后”寶座。


1989年,胡蝶因中風併發心臟病在溫哥華逝世。

胡蝶在自傳中,對戴笠的囚禁一字未提,她死之前,只說,蝴蝶要飛走了。


今朝圖說

胡蝶被戴笠幽禁三年,這樁民國極香豔的舊事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你要說就是真的,可是沒有確鑿的證據。你要說就是假的,可又有一些細節不僅確鑿,而且還十分的耐人尋味。

而如果簡單換換詞,稍微改一改說法,一切或許就都能說通了——戴笠沒有幽禁胡蝶,但多半上過胡蝶的床;整整三年的說法太過誇張,但時不時的幽會一把則一點不誇張。

為什麼說戴笠多半上過胡蝶的床呢?

這事雖然不能說有白紙黑字的證據,但把細節說出來老司機們必定會認同。

1943年,胡蝶夫婦由桂林到重慶,不幸丟失了幾十箱行李和一些貴重物品。戰亂年代,一個女人的心愛之物、全部家當就這麼丟了,胡蝶的心情可想而知,想拼命找回來的想法更是可以理解。為此,胡蝶經老同學林芷茗搭線,找到了戴笠。

初次見面,胡蝶就提出來想請戴笠幫忙找回幾十箱行李。

見面就提這要求,胡蝶憑的什麼呢?

如果她只是抱著找戴笠試一試的心態,那就什麼也不用憑;而如果她是要戴笠務必想辦法幫她辦到,那憑的只能是她電影皇后的美貌。

其實,當她開口的時候,兩人的關係就開始微妙了。

然而,戴笠的殷勤應該是出乎了胡蝶的預期。他沒有大動干戈地去找,而是直接給胡蝶送上了幾十箱行李,這其中當然包括胡蝶看重的金銀首飾。

這麼一個大人物,這麼一種做派,言下之意其實再明顯不過了,我最大的誠意拿出來了,接下來該胡蝶你了!

你要是不接,那就是不給面子;你要是接了,那就不能不拿出最大的誠意。

作為一個女人,作為一個民國數一數二的女人,啥是最大的誠意?

當然只能是自己。

那胡蝶是怎麼抉擇的呢?

笑納了。

不要說老司機,就是剛在社會上摸過車的都應該能想到,接下來兩人之間會發生什麼。

必定是上床無疑。

這也正是戴笠和胡蝶緋聞軼事的曖昧土壤。

那為什麼又說戴笠沒有接著更近一步幽禁胡蝶三年呢?

先說說只講所謂證據,不論人情人性的那一派觀點。

這說法十分可信,因為電影《建國之路》的外景攝製組有二三十號人,不管這些人會不會出來作證,總之,有這些人在,就是個證明。

這是從現實證據的角度證明戴笠不可能軟禁胡蝶長達三年之久,而從戴笠自身的角度,他又有什麼必要幽禁胡蝶呢?

有十個月時間,時常幽會一把,玩玩春宵一度不是挺好嘛。

緋聞裡的戴笠像是十足的色魔狂,而事實上能統領龐大的軍統,他不可能是個被下半身左右的人。

要知道有一點十分敏感也十分重要,胡蝶可是個在九一八跟張學良鬧出過大緋聞的人,至此抗戰關鍵時期,戴笠不可能圖一時之快,去鬧個滿城風雨,況且時不時地找胡蝶上個床根本也不妨礙他的一時之快。

另一方面,這麼講的話,胡蝶和他老公潘有聲的關係也才更符合實際,更符合常理。老潘被綠了那是一定的,但那種拿老婆換生意,一邊眼睜睜看著一邊忍氣吞聲的說法未必也太埋汰人了。

生逢亂世,都有身不由己的時候,何況是民國第一美女呢!

潘有聲即便無法釋懷,為了今後的生活也必須選擇釋懷。

聊到這,那問題來了,戴笠和胡蝶的這樁豔事究竟是怎麼傳開的呢?

這事的源頭在沈醉那裡。

是這傢伙有板有眼地說出了這麼一個故事,眾人一聽,很對胃口,於是就傳開了。

要說沈醉有抹黑戴笠的心理,可能也比較牽強。作為一個那段歷史的親歷者,爆料嘛,怎能不添油加醋,捕風捉影。

最後再說一說,胡蝶為什麼不闢謠?

因為怎麼闢也闢不乾淨呀!

其實呀,戴笠和胡蝶這樁舊事就是一面解讀緋聞醜事的鏡子。

事事無風不起浪!

習慣審視的見風,喜歡無聊的看浪。


黑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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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福良ZFL

其實國民黨特務頭子戴笠與號稱民國第一美女的蝴蝶,是情人關係。所謂的“幽禁三年”,其實是兩人一直秘密同居,過著逍遙快活的生活。

蝴蝶當時被譽為“電影皇后”,算是一代名媛,曾在香港混得風生水起。但1942年8月時,日本人強迫她合拍電影,蝴蝶不願意屈從,於是回到廣東。作為電影明星,蝴蝶置辦的財物不在少數,由於不便攜帶,便託好友楊慧敏裝運了30箱財物回國。

不料,這批東西在經過廣東東江時,遭到了搶劫。蝴蝶動用了不少關係,最終請戴笠幫助破案。戴笠對蝴蝶早有耳聞,此次一見,便看中了她,對蝴蝶算是用了不少心思。不過,蝴蝶是有夫之婦,戴笠也不便直接“下手”。

為了博得蝴蝶的好感,戴笠按照蝴蝶財物清單,命人跑到美國買了一批一樣的東西,但質量和價格卻要比丟失的財物好的多。東西到了之後,戴笠稱案子破了。蝴蝶也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戴笠的心思了。於是,兩人就這麼心照不宣了。

為了方便兩人偷情,戴笠給蝴蝶的丈夫潘有聲找了個肥差,讓他去當廣東貨運專員。潘有聲走後,戴笠就開始了與蝴蝶的地下情。為了方便,戴笠還在重慶給蝴蝶修了一個花園,裡面栽種了大量名貴的奇花異草。此後,兩人曾在這裡秘密生活了一段時間。

正因如此,外界覺得戴笠是強制扣押了蝴蝶,加上後人的流傳,就成了戴笠“幽禁”了蝴蝶三年。其實,蝴蝶是自己願意的。而且,蝴蝶在與戴笠偷情期間,也開始準備與丈夫離婚,計劃與戴笠成親。不過,在1946年3月,戴笠乘坐的飛機撞山墜毀,自己也命喪火海,因而蝴蝶又回到了丈夫身邊。


碣石樵子

這謠言已經傳了60年了,到了不得不辯誣的時候了。

在去年公映的電影《羅曼蒂克消亡史》中,袁泉飾演的吳小姐就是以胡蝶為原型,將這個故事又重複了一遍。

胡蝶被戴笠包養,這個信息源出自沈醉,事實上,他是發佈這個傳聞的第一人,也是唯一一人。

沈醉何許樣人?本不需要贅述,但還是說一下。

沈醉(1914—1996),字叔逸,湖南湘潭人。陸軍中將,長期服務於軍事調查統計局,深得軍統特務首腦戴笠的信任。先後擔任少校行動組長、稽查處上校處長、軍統局總務處少將處長、國防部保密局雲南站站長、國防部少將專員、雲南專員公署主任、中將遊擊司令。在軍統局素以年紀小、資格老而著稱。1949年12月9日被盧漢(原國民黨雲南省主席)扣押,參加雲南起義,後協助盧漢逮捕了在昆明的大多數特務。1960年11月28日被人民政府特赦(第二批特赦人員),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文史專員。

1963年,他寫了一本《我所知道的戴笠》,在他的筆下,戴笠不僅與胡蝶同居,還大有承包魚塘霸道總裁愛上你的風範,這段緋聞簡直可以直接讓金城武和周冬雨直接出演。

撩得不要不要,虐得不行不行,就差直接五十度灰了。

照理說沈醉的身份和經歷,寫出來的事應該靠譜,可是他傲嬌得很,偏不。

在沈醉筆下,1943或者1942胡蝶就與戴笠同居(或為其佔有),但是1942年胡蝶(及其家人)的行程全部見於公開報刊,他們先後在廣東韶關、廣西桂林等地遷居、盤桓,直到1944年秋天才抵達重慶——之後胡蝶於1945年秋天(當時抗戰已經勝利)回到上海,同居(幽禁)幾年的說法,完全不能成立。

那麼同居(幽禁)了1年有可能嗎?事實上也有漏洞,因為首先胡蝶在此期間仍然有大量時間在拍攝影片,第二所謂同居所在地重慶神仙洞別墅根本不是戴笠為此特意修建的。

沈醉筆下和戴笠有染的還有白楊、陳雲裳等人,把這些人害得不清,最後1973年上海電影局做出的組織(政治審查)結論表面說的客氣

關於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楊同志與戴笠有過往的問題,經複查,是沒有根據的,應予否定。

其實等於說沈醉就是在向壁虛構、胡說八道。73年仍在浩劫中,但結論公允,為當事人辯誣,必須贊一個。

胡蝶是不是民國第一美女不好下定論,但是她是一個美麗的明星毫無疑問。

紅顏薄命的一種表現就是髒水不是一次兩次潑在她身上,之前九一八事變之後,張學良在北平和她跳舞而不抵抗的說法就甚囂塵上,天可憐見,胡蝶連見都沒見過那個好色的小六子。


談古論金

準確來說不能叫幽禁,戴笠肯定是沒有控制胡蝶的人身自由的,不過是利用了自己當時的權勢強勢撩妹,上了電影皇后的床。

戴笠泡胡蝶是1942年的事,全面抗戰爆發後,在上海的胡蝶不願給日本人演戲,與丈夫潘有聲逃難到了香港,日本人兵臨香港,胡蝶夫婦又從香港逃到了重慶。

從香港逃到了重慶的途中,胡蝶夫婦寄運的30箱財物卻在廣東東江一喧被劫匪搶了,這是胡蝶夫婦多年的積蓄,對於處在困境中的電影皇后來講,這是雪上加霜。

戴局長就是這個時候和胡蝶連上線,是胡蝶找上門求戴局長還是戴笠主動為美人請纓,已經不可知,但戴笠開始為胡美人忙前忙後,調動了軍統一幫干將前往廣東偵破案件。

查了半天,這批財物也沒能追回來。

為了求愛,戴局長豁出去了,他幹了一件人傻多金的土豪才會乾的事兒,按胡蝶開出的丟失珠寶、衣物的清單,讓人在國外購置,然後謊稱是從土匪手中追回來的,送到了胡蝶手中。

這批財物價值不小,而且是不是自己的東西,胡蝶怎麼可能會不清楚,但是她還是接受了戴局長的“美意”,給了軍統頭子“進攻”的空間。

第一步得手後,戴笠開始下一步動作,胡蝶畢竟是有夫之婦,且丈夫潘有聲在身邊,再是軍統頭子戴笠也不可能強搶民國第一天後,於是戴笠又想出了一招,給身為商人的潘有聲介紹了幾單大生意,讓他在滇緬線上倒賣運輸貨物, 最初潘有聲也許是沒識破戴笠的詭計,也許是不願開罪權高勢重對胡蝶夫婦有庇護之恩的戴局長的美意,也接愛了戴局長的“美意”。

等潘有聲做完生意回來,老婆已經讓戴局長給“霸佔”了,鬱悶的潘有聲帽子綠了,卻敢怒不敢言,自己一個人回了上海。

胡蝶是戴笠強行霸佔的,還是半推半就,就很難說了,畢竟在任何年代,權力和金錢都是女人最好的春藥,反正胡蝶在重慶三年做了戴笠的地下情人,期間入住了戴公館,成為戴局長的公開情人。

但對胡蝶,戴笠是對了真情,抗戰勝利後,他準備和胡蝶結婚,胡蝶也同意了,胡蝶到了上海找潘有聲離婚。

女人知道對不起老潘,說他只佔據了我的身體,我的心是永遠屬於你的。

可是我們都知道一句話,張愛玲說的,陰道是通往女人靈魂的通道,身體是打開心靈的大門。

但與潘有聲的離婚協議墨跡未乾,民國史上最離奇的一起空難發生了,戴局長魂歸天國。

胡蝶女士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到底是一種什麼心情,悲?喜?快?痛?

恐怕是五味雜存。

他們之間,真正的只是用簡單的一句霸佔就可以概括的嗎?

隨後胡蝶與潘有聲複合,帶著一對兒女離開上海到了香港。後來潘有聲在五十年代逝世於香港,而胡蝶一直活到了1989年,活了81歲。


答疑人:今日頭條年度歷史自媒《夜狼文史工作室》主編夜狼嘯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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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下故事的男女主人公

胡蝶,原名胡瑞華,生於上海,橫跨中國默片時代和有聲片時代的著名影星,早期與阮玲玉齊名。1933年中國史上第一次大眾參與的選美活動中當選為“電影皇后”,

1934年,當選為民國“最美麗的女明星”。

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的上海灘可謂紅極一時,她臉上那對招牌式的酒渦,成了美女的重要標誌,而身上穿的衣服,戴的首飾,常常成為大眾模仿的對象。

戴笠:黃埔軍校第六期畢業,因得到蔣介石的信任,長期從事特工與間諜工作,其行蹤不定、神出鬼沒。

一個是特工一個電影明星,他們怎麼能有交集?走到一起呢?

首先說明下戴笠是胡蝶的“超極粉絲”, 標準的“胡蝶迷”。

只要有胡蝶的電影他一場不落統統都要去看。對胡蝶演的電影喜愛有加。

他曾多次對人說,“胡蝶的一舉一動和一顰一笑都恰到好處,什麼角色讓她一演就活了,可真是中國特有的藝術之花。

” 胡蝶在戴笠的心目中也是“女神”級別的存在,那麼他為何要幽禁胡蝶三年呢?因為愛嗎?那麼蝴蝶是否對他也有愛呢?現細細說來。

戴笠和胡蝶第一次交集是1942年30箱財物丟失的事。

胡蝶夫婦當時從香港逃往了重慶的途中,胡蝶夫婦寄運的30箱財物卻在廣東東江一喧被劫匪搶了,是胡蝶找上門相求還是戴笠主動願意為美人效勞,就說不好了,關健是的後面一系列的故事看出戴笠對這位民國第一美女確實動了感情。

事件一:人傻錢多,討好美人。

戴笠知道找回那些行李的可能性不大,不如為她購置一些,討自已女神歡心。因為胡蝶行李被劫地點的情況十分複雜,有形形色色的土匪歹徒專門在這一帶搶劫難民的錢財。

在這樣一個眾多強人出沒的地帶,要弄清是哪一夥人搶了胡蝶的行李並非易事。所以戴笠認為,與其花費人力物力盲目尋找,不如購置一些了事。

他幹了一件人傻多金“款爺”的事兒,他開具了為胡蝶購置丟失物品的清單,讓人在國外購置,然後謊稱是從土匪手中追回來的, 他指派親信秘書王漢光交到胡蝶手中。

胡蝶也不笨打開一看,就知道這些東西雖然與自己被搶劫的相不多,但顯然這些都是新購置的,只是胡蝶不知出於什麼動機,還是接受了戴笠的“好意”, 給了戴笠“進攻”的機會。

事件二:大興土木,博佳人一笑。

為了討得胡蝶的歡心,戴笠使出渾身解數。

只要胡蝶喜歡的東西,他係數奉上;胡蝶想吃的水果,他立即派出飛機空運過來;胡蝶不喜歡楊家山公館的採光,他就命人在公館前方,專門為她重新修建一幢花園洋房。

又在神仙洞周圍,他不惜重金打造便於隱居“愛巢”,那裡環境清靜,風景優美,世外桃園一樣的存在。

怕胡蝶累到,他還修築了汽車可以直達門口而不爬坡路道。為顯示他的真心,博胡蝶一笑,他親自測好地形,凡車路經過的地方,該遷的遷,能搬的搬,完全全不怕麻煩。

戴豎還親自設計如何在斜坡上用石塊鑲成“喜”和“壽”兩個大字,尋各種奇花異草在於空隙之前。

為了討女主一笑,戴笠又為胡蝶修建了好幾處住所,羅家灣19號、重慶南岸汪山、嘉陵新村、浮圖關李家花園等。還修建多處大型花園,只要他和胡蝶住在這裡時,每天早晚總要陪胡蝶去花園散步。

事件三:拒絕鶯鶯燕燕,甜言蜜語哄“女神”開心。

胡蝶畢竟是有夫之婦,戴笠過二人世界,1944年春天,給了潘有聲接夢寐以求的專員委任狀和滇緬公路的特別通行證。

潘有聲不是不明白戴笠的計謀,他已經知道 “發配”的真正原因,也許是他不願得罪權高勢重的戴笠,在性命金錢和愛情之間,他還是選擇了前者,接愛了戴局長的“美意”,自此夫妻分居兩地,很少見面。

戴笠在認識胡蝶之前也是風月場常客,風流成性閱女無數, 可是自認識胡蝶後,他的眼裡就只有他的“女神”一人,怕這個叫“胡蝶”女人不高興,他中斷了原來的所有亂七八糟女人的聯繫,只專情於她。

一次,戴笠和胡蝶在一起時,戴笠給特務們的信仍用‘餘龍’兩字署名時,胡蝶看到貌似吃醋意地說了句:‘又——’戴笠便馬上在寫好的“餘”字下面添上一橫,改為:“金龍”。

原來“餘龍”當戴笠和女秘書餘淑衡相好時,起了這個化名,以示他是餘家的乘龍快婿,洽巧相蝴知道“餘龍”的由來。

由此可見,他真的很在意胡蝶,甚至想娶胡蝶為妻。

戴笠曾對胡蝶說過,今生最大的心願,就是和蝴蝶結為夫妻。

其實戴笠也做好迎娶胡蝶的準備,並利用自己的權利讓胡蝶和丈夫偷偷離了婚,一心準備和胡蝶正式結婚,卻因飛機失事燒死在南京西郊的戴山上。

戴笠死了,在死前遇到了他生命中的愛情,當時的胡蝶已經三十六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結過兩次婚。

雖然已是美人遲暮, 戴笠愛她依舊,也許戴笠做的有些強勢,有點霸道,以至民間傳說胡蝶被戴笠幽禁了三年。

其實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得到胡蝶。他也由濫情變為專一,變得遷就,如果不是用情至深,不會用婚姻相約。

其實女人不管多大年齡結沒結婚,總是喜歡被人傾慕,被人寵愛的。

不知道這個叫胡蝶的女人是否對戴笠也動了感情,只是知道戴笠死後他又回到了丈夫身邊,多年後寫的自傳裡,對她和戴笠的事,隻字未提。

這位電影皇后離開人世前說的最後一句話是:“蝴蝶要飛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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